正文 譯者前言

本書包括凱撒繼《高盧戰記》寫的另一部作品《內戰記》和作者不詳的三部小戰記《亞歷山大里亞戰記》、《阿非利加戰記》、《西班牙戰記》。這五部戰記常常被合在一起,稱做《凱撒戰記》。

經過七年苦戰,凱撒征服了整個高盧,但他和羅馬世界的另一個巨頭龐培之間的關係卻愈來愈緊張。克拉蘇原來作為第三股力量,在他們之間起著平衡作用,這時已經死在安息(前53年)。凱撒的獨生女兒尤莉娜嫁給龐培,本來是他們間的聯繫橋樑、又因難產身亡(前52年)。從此他們間的關係急轉直下。這兩個人,一個有從高盧戰事中獲得的財富、聲望和一支久經沙場的軍隊作為資本;另一個有元老院、整個羅馬的國家機器以及除高盧以外的所有行省在作後盾,可以用合法政府的名義發號施令。雙方都有恃無恐,終於使內戰的爆發變成不可避免。

內戰有它很深刻的社會經濟根源,主要是由於一兩個世紀以來,羅馬的奴隸制經濟基礎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而它的國家體制卻沒能跟上去。奴隸主階級中的所謂民主派和貴族共和派分別代表要求改革和反對改革的兩種勢力,展開了歷時百年的激烈鬥爭,爆發在公元前49年的凱撒和龐培間的內戰,就是這兩種勢力的總決戰和總清算。它的直接導火線則是凱撒的職位繼承問題。

凱撒的高盧行省長官職務,根據瓦提尼烏斯法案,原任期五年即從公元前59年3月1日到前54年2 月底。在公元前55年,又由特雷博尼烏斯法規定延長五年,即從公元前54年3月1日延長到前49年2 月底。任期滿了之後怎麼辦,這件事不但凱撒自己擔心、而且他在羅馬的那些同黨也著急。如果他到那時放下兵權,隻身返回羅馬,以馬爾庫斯·加圖和克勞狄烏斯·馬爾克盧斯等人為首的他那些政敵,肯定會利用這機會來陷害他,主要辦法是摭拾一些他在行省的違法行為到法庭上去控告他,輕則流放,重則還有不測之禍。因為羅馬的法律規定現任官員不受控告,所以凱撒考慮,他只有以現任官員的身分返回羅馬,才可避免這種危險。因而最理想的事情就是他在高盧任滿之後,馬上當選為公元前48年的執政官。按照多年來的老習慣,他在公元前49年2月底任滿後,來接替他的一定是公元前49 年的兩個執政官之一;但他們不到任期屆滿時,不能離開羅馬前來履任。這樣一來,凱撒即使在這年3 月初滿任,仍可以留在高盧任上,宜到年底交接,然後年初到羅馬去接任公元前48年的執政官。但他要當選執政官還有一重障礙,羅馬的法律規定參加執政官競選的人必須在選舉前親身到主持選舉的官員那邊去報名登記。凱撒身在高盧,自然不能到羅馬去登記,這樣就根本沒有當選的可能。這一點,凱撒本來早已有所準備。公元前56年他和龐培、克拉蘇在盧加會議時,三方就已經約定凱撒在公元前48年回羅馬去擔任執政宮。這就等於是允許他可以免去親身赴羅馬登記這一手續,只是當時並沒正式用公民大會或元老院的一道法令明確下來,宜到公元前52年,才由十位保民官聯合提出允許凱撒免除親身競選的法律草案。儘管這時龐培已經在和元老院里的貴族共和派接近,但他還沒有下決心反對凱撒,所以便讓這條法律通過了。但在這一年的晚些時候,龐培得到加圖一流人的擁戴,擔任了無同僚的執政官,建議通過了一系列法律,其中就有一條規定以後執政官和司法官一年任滿之後,不得馬上出去擔任行省長官,而須間隔五年。還有一條法律重申過去的選舉法,規定自選者必須親身到場登記參加競選。前一條法律意味著來接替凱撒的,不再是他原來設想的公元前49年的兩個執政官之一,而是五年前早已卸任的某一個執政官。這是一個早已閑在羅馬的人,一接到任命就可以在公元前49年3 月初進來接替。這就使凱撒失去一段可利用的過渡時期。後一條法律等於取消了十位保民官提出通過的法律。後來經過保民官們抗議,龐培雖然答應可以把凱撒作為例外,而不必親身競選一節插進這後一條法律,但顯然將來還可借口它是事後插進去的而否認其合法性。這也就是說,凱撒在行省長宮的任期屆滿後,勢必出現一段既非行省長官又非現任執政官的時期,他要不是作為一個流亡者逗留外國,就是作為一個私人返回羅馬,聽任敵人擺布。凱撒當然不是一個會俯首聽命於敵人的人,在平息了高盧大起義之後,他就一心一意地準備應付這場新的挑戰。

他在這段時間裡做了許多討好羅馬人民和軍隊的事情,例如他以追悼他死去的女兒尤莉婭為名,在羅馬舉行大規模的招待演出;他用在高盧掠來的大宗金錢在羅馬和義大利到處建造公共建築,最富麗堂皇的就是羅馬大市場的「尤利馬斯公所」。至於名公大老接受他饋贈和借款的更是不計其數。大概也正是在這時,他把士兵的薪餉高了一倍。他又答應給河北高盧人羅馬公民權,對新征服的外高盧地區更是軟硬兼施,在鎮庄了大起義之後,馬上回過頭來竭力拉攏起義者們的領袖們,居然做到使高盧在後來發生內戰的時候,成為他最可靠的後方。

凱撒一面在義大利內外大事收買人心,一面又想盡辦法在元老院里爭取事情朝有利於自己的方向發展。他認為,自己的目標十分明確,如果能用和平合法的手段得到,就決不冒險使用武力。他自信只要一旦當上執政官,回到羅馬去和龐培面面相對,自然有辦法制服他,至於那些傲慢無能的貴族共和派,更不在他眼中。因之,首先他決心不和元老院決裂,寧願作出一些讓步以期通過談判達到目的。其次他還在元老院中安插一些得力的保民官,作為自己的代理人,使他們用否決權來阻止貴族共和派採取不利於他的措施。公元前50年的保民官庫里奧、公元前49年的保民官馬爾庫斯·安東尼和卡西烏斯·隆吉努斯,就都是他的這種工具。

果然,在《內戰記》一開場就可以看到,凱撒的一再讓步,一再提出和解的建議,使元老院中的貴族共和派陣腳大亂。他們的頭頭們理屈詞窮,進退失據,陷入非常狼狽的境地。凱撒的代理人庫里奧、安東尼等人在元老院的阻撓活動,也使得這些人寸步難行。這些口口聲聲以保衛法律、保衛祖宗成法自居的人,被迫只能一步步走上踐踏一切法律和祖宗成法的道路,他們最後援用緊急戒嚴法和逼走保民官,無異授人以柄,使凱撒雖然失去了合法解決的機會,卻得到了帶兵渡過魯比孔河的借口。

《內戰記》一開始就緊接《高盧戰記》,從凱撒和元老院之間的往來交涉講起,講到渡過魯比孔河後怎樣在義大利人民的熱烈支持下節節勝利、終於迫使龐培放棄義大利逃往東方;然後再分別敘述在西班牙、馬西利亞和阿非利加的戰事;最後才敘述東方戰場的正式決戰,凱撒在法薩盧斯一戰擊潰龐培,龐培在逃去埃及時死在亞歷山大里亞,凱撒接著也追到那邊,捲入埃及的王室糾紛。

《內戰記》之出於凱撒手筆,一向沒有人懷疑,因為它的寫作手法、風格和慣用辭彙等等,都是和《高盧戰記》一致的。從幾次提到戰後的事情來看,我們大致可以推測《內戰記》是在蒙達戰役(公元前45年)之後,整個內戰已告結束時才寫的。但書名既然叫《內戰記》,何以又只寫內戰的最初兩年,而不一直寫到結束,這可能是和公元前44年3月15日凱撒被刺的悲劇有關的。

緊接《內戰記》的;是一向都收在《凱撒戰記》中的三篇小《戰記》。首先是《亞歷山大里亞戰記》,不分卷,作者是誰無法確定。很多人根據《高盧戰記》卷八的一段前言,認為也是伊爾提烏斯所作。但早在公元二世紀初蘇托尼烏斯就對此表示懷疑了。

這篇《戰記》從凱撒進入亞歷山大里亞後、捲入埃及王室的內爭寫起,敘述凱撒怎樣擊敗年輕的國王托勒密和擁護他的那批宮庭權貴,重新安排了埃及的王位;接下去又敘述同時或稍後在小亞細亞、伊庇魯斯和西班牙的軍事行動,直講到凱撒征服本都國王法爾那克斯為止。

有人認為這篇戰記本來也許不叫現在這個名字。原作者的意圖既然不是想把它寫成一篇獨立的著作,而是想把它作為《內戰記》的第四卷的。因為它不僅僅敘述了發生在埃及的戰事,而且全面記述了公元前48年初到明年9 月的全部羅馬世界的大事。在全書的78節中,埃及的戰事只佔33節,一半都不到,說明作者不是專為埃及的戰事而寫的。從敘事筆法中看得出作者想把它直接作為《內戰記》續篇的其它痕迹,如在第4 節提到前國王的子女為爭奪王位發生戰爭時,說:「正象前面提到過的那樣……」這裡所說的「前面」,指的正是《內戰記》的卷三112 節。因此,說作者原來打算把它作為《內戰記》的第四卷,也許是正確的。

原書雖然不及《高盧戰記》和《內戰記》那樣敘述生動、文筆簡潔,但前人都認為它的記述清楚扼要,文字也很流利通順,至少是這三篇小《戰記》中最好的一篇,唯一的缺點是行文過於單調,而且作為凱撒派的一分子,對他自己這一派回護之處太多,最顯著的是絕口不提凱撒因和克婁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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