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遯卦(第三十三)乾上艮下

「遯」:亨,小利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

陰盛於「否」而至於「剝」,君子未嘗不居其間也。「遯」以二陰而伏於四陽之下,陰猶未足以勝陽,而君子遂至於遯。何也?曰:君子之遯,非直棄去而不復救也,以為有亨之道焉。今夫二陰在內,「遯」之主也;其勢至銳,而其朋至寡。銳,則其終必勝;寡,則其心常欲得眾。君子及其未勝而遯,則陰無與處而思求陽。陰思求陽而後陽可以處,故曰:「遯,亨,遯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時當遯,雖有應,不得不逝也。

「小利貞」,浸而長也。「遯」之時義大矣哉!

「浸」而後「長」,則今猶微也。微而忘貞,則廢矣。

《象》曰: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陰有慕陽之志而不可追,「遯」之象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遯」者皆外向,故初六為「尾」。首之所趣(1),尾所不能禁也,遯而不能禁,逝者眾矣。眾逝則我無與處,故危;勢不能禁而往迫之,則陽怒而為災,故不利「有攸往」。

(校注)

(1)趣:《蘇氏易傳》作「趨」,誤。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六二「遯」之主,而與五為應,則有以固「執之」矣。方陽之遯,其所以執而留之者,非出於款誠至意,陽不顧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堅者,而又用其黃焉,則忠確之至也。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雖陽,而與陰同體,是為以陰止陽,徒欲止之而無應於上,止之不由其道,蓋系之而已。彼欲去矣,而以力系之,我惟無疾而後可,一日有疾,則彼皆舍我而去爾,何則?所以系之者,恃力也。故曰:「畜臣妾,吉。」系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九四有初六之好,舍其好而遯,則「君子吉」,而「小人否」也。

九五:嘉遯,貞吉。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六二,九五配也。舍其配而遯,故曰「嘉遯」。猶懼其懷也,故戒之以「貞吉」。

上九:肥遯,無不利。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無應於下,沛然而去,「遯」之肥也。夫九三牽於二陰而為之止,我不知勢之不可以不遯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則上九之「肥遯(1)」,非獨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校注)

(1)肥遯:《蘇氏易傳》無「肥」字。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