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奇怪的縣尉

這是一個奇怪的故事,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

唐大曆中,萬年尉侯彝者,好俠尚義,嘗匿國賊。御史推鞠,理窮,終不言賊所往。御史曰:「賊在汝右膝蓋下。」彝遂揭階磚,自擊其膝蓋,翻示御史曰:「賊安在?」即以鏊貯烈火,置其腹上,煙火蓬勃,左右皆不忍視。彝叫曰:「何不加炭?」御史奇之,奏聞代宗,即召對:「何為隱賊自貽其苦若是?」彝答曰:「賊,實臣藏之,已然諾其人,終死不可得。」遂以賊故,貶為瑞州高安尉。

(《獨異志》)

故事其實很簡單:

唐代宗大曆年間(公元766年—779年)中,首都長安境內的萬年縣縣尉名叫侯彝,其人好俠尚義,有一次藏匿了身有大罪的逃犯,即所謂「國賊」。這聽上去有些奇怪,因為縣尉一職相當於現在的縣公安局長,負責治安,以這樣的身份窩藏罪犯?這俠義精神玩得有點大了。

我們接著看:後來朝廷問罪,派御史審問侯彝,後者雖理屈詞窮,但終不坦白逃犯藏身之地。再使用刑罰,仍不交代。御史也沒辦法了,見侯彝如此強硬,怒道:「那逃犯就在你右膝蓋下吧!」意思是,你為什麼不屈服呢?侯彝聽後,遂揭庭下之磚,猛擊自己的膝蓋,展示給御史看:「呵呵,哪裡有逃犯?!」

御史更怒,在鐵鍋下聚柴,升起烈火,烤侯彝的小腹,現場人等,皆不忍視。但侯彝卻說:「為什麼不再加點炭呢?」

御史大驚,遂將此事奏於代宗皇帝,皇帝詔問:「為什麼隱藏國賊而自吃苦頭到這種地步?」

侯彝答:「國賊確實是我隱藏的,但我已答應保護人家了,所以即使是死,也不能說出其藏身的地點。」

案子最終的結果是:侯彝被皇帝下令貶為江西瑞州高安縣尉。

故事發生在「安史之亂」剛剛結束後的唐代宗時期,為期八年的大動亂,滌盪了整個國家在各個領域內的秩序,在唐朝的政治地圖上,藩鎮割據的局面已形成;在唐人內心觀念上,也發生了巨大變化,其一即價值觀念的變遷,比如對「義」的看法。以本故事為例,作為縣尉的侯彝,為了一句承諾,知法而犯法,雖承認犯罪,但卻拒不交代國家要犯被藏匿何處,對朋友之「義」超越了對國家之「忠」。這種觀念在「安史之亂」以前是很難想像的,動亂後卻出現在很多傳奇小說中。究其因由,無非來自於大動蕩給人們心裡留下的深深的烙印:大唐王朝的概念模糊了,「忠」的對象已難以承載「忠」的字眼,而「義」被放大了,因為越是動蕩無常的年代,需要「義」的地方就越多。

儘管有以上解釋,這個故事仍是奇特的,說的是朝廷的曖昧態度:明知侯彝窩藏國家要犯,最後卻沒治其罪,只是把他從長安萬年縣縣尉的任上調到江西高安縣縣尉,由「從八品下」變成了「從九品下」,官階降低了一品,職位本身沒變化,還是縣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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