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凶服製造者

成都以北六十里新繁縣縣令府邸中。

在陰森的靈堂里,供著縣令剛剛死去的妻子的靈位。在偏室,幾個女子正忙活著。她們在做凶服,即為死人所穿的孝服。唐朝時,由親近至疏遠,孝服分五類:「斬衰」(以生麻製成)、「齊衰」(以熟麻製成)、「大功」(以白色粗布製成)、「小功」(以白色細布製成)、「緦麻」(以白色超細布製成)。這些女子面色凄慘,默然無聲。前來弔唁的賓客不時出現在縣令的府邸,但沒有人注意到她們,更沒有人注意到她們當中的一個女子。

這個女子雖然著素衣,卻擋住不其姿容的艷麗,一來二去,漸漸被縣令留意,問她是哪兒的人。告知來自鄰縣。出殯完畢後,幫忙或雇來辦喪事的人都離去了,縣令悄悄地把那個女子留了下來,秘蓄深宅,甚為寵愛。

兩三個月後,那女子愁上眉梢,茶飯不思,縣令很奇怪,於是相問。她答道:「我就要走了,因為我丈夫即將要來了,我要跟著他遠去,因與君別,故而悲傷。」

縣令說:「何必擔心!我乃一縣之令,你丈夫能把我如何?你只管像往常一樣,無須煩惱!」

又過了幾天,那女子還是要走。縣令留之不住。臨別時,女子贈送給縣令一隻銀酒杯:「有幸使您思念,贈此物以作紀念。」

縣令回贈綾羅十匹。

那女子去後,縣令常常想念,手持銀酒杯,把玩不已,即使是升堂辦公,也將其放在書案上。

放下痴情縣令不說,只說這新繁縣還有一位縣尉,負責縣裡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過被罷了官,回到鄰縣老家。在回老家之前,她的妻子死了,靈柩一直還停在新繁。這一天,料理完家事後,這名前縣尉重返新繁,欲將妻子的靈柩護送回自己的老家。他自然要與縣令一見。後者也新死妻子,大約是同病相憐吧,對之款待甚厚。但問題也出現了。吃飯時,前縣尉突然發現,縣令手裡一直握著一隻銀酒杯,覺得那物件實在面熟,幾次偷偷地看。終被縣令發現,問他為什麼凝視自己手中的銀酒杯。前縣尉的回答叫縣令毛骨悚然:「這我是亡妻棺材中的隨葬之物,怎麼到了您的手裡?」

新繁縣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婦人,婉麗殊絕,縣令悅而留之,甚見寵愛。後數月,一旦慘悴,言辭頓咽。令怪而問之。曰:「本夫將至,身方遠適,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誰如我何?第自飲食,無苦也。」後數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銀酒杯一枚為別,謂令曰:「幸甚相思,以此為念。」令贈羅十匹。去後恆思之,持銀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縣尉已罷職還鄉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遠來移轉,投刺謁令。令待甚厚。尉見銀杯,數竊視之。令問其故。對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嘆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論婦人形狀音旨,及留杯贈羅之事。尉憤怒終日,後方開棺,見婦人抱羅而卧,尉怒甚,積薪焚之。(《廣異記》)

縣令嘆息,動情之下,把所遇事如實相告。可以料想前縣尉有多麼憤怒,也許他當時就摔杯離席而去了,也許還抽了縣令一耳光;或者他什麼都沒做,只是在不斷地在心中質問自己的亡妻:你剛入陰間,為什麼就干起如此勾當?而事實上正是如此,這個故事在無意中為我們透露了唐朝時的一個社會現象:婚外情已不少。《廣異記》中的另一個故事,似乎也披露了這一現象,讓我們可以去推測一下:河南扶溝縣令某霽(其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曆二年死去。半年後,其妻夢見某霽。某霽說:「因生前有孽,我死後,在陰間深受折磨,每天都有兩條蛇和三隻蜈蚣從我七竅之間爬來爬去,或從耳朵里鑽進,由嘴裡出來;或從鼻子里鑽進,由眼睛裡出來,痛苦至極。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份,你能送給我一條短褲穿嗎?」其妻子很冷淡,說:「沒東西給你做短褲。」某霽說:「真的嗎?不久前,長安萬年縣縣尉蓋又玄專程給你送來二絹布匹,怎麼說沒東西做呢?你想欺騙我嗎?」其妻遂驚醒。當然,在這個故事中,其妻是在某霽死後才與蓋又玄有染的。不過,在某霽生時,蓋又玄與其妻的關係就很純潔嗎?

我們還是回到憤怒的前縣尉的故事。他將妻子的棺材一把火給燒了。在此之前,他開棺驗屍,發現自己的妻子:那個死鬼,躺在棺材裡,正抱著一堆綾羅,她即將腐爛而變為骷髏的臉上,露出無比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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