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三十七歲官至二品 第五十六節 對質公堂

二十天後,聖諭送到湖北巡撫衙門。曾國藩、官文、陶澍等三人不敢耽擱,急忙捧著聖諭乘上大轎,徑奔總督衙門,向牛鑒宣旨。牛鑒跪下接旨。

曾國藩宣道:「內閣奉上諭:據曾國藩與官文所奏,浙江布政使署湖廣總督牛鑒,自到任以來,不理政事,每日專以佛事為主業,致使湖廣政事荒廢,著實可恨可惱!著即刻革職,交吏部議處,一俟查明真相,再行懲處,決不寬貸!所遺湖廣總督一缺,照曾國藩、官文所請,暫由湖北巡撫陶澍署理。欽此。」

牛鑒果然只得了個「回京交部議處」的處分,所遺督篆,倒是照曾國藩、官文所請,暫由陶澍護理。

牛鑒轉天便帶著彌勒佛及家人屬僚離開武昌,陶澍照例派了一隊親兵護送。望著牛鑒的背影,老謀深算的官文輕聲罵出一句:「禍國殃民,穆堂可惡!」

曾國藩聽得真真切切,不由全身一震,心中暗暗告誡自己:「對於得勢的熟人,我不能輕易和他對著干,也不能和他走得太近,對著乾和走太近,都容易惹火燒身,敬而遠之,才是最好的選擇。」

陶澍接篆的當天,就向湖南提督楊芳發札,著楊芳一俟曾國藩、官文到湖南長沙後,即派兵保護,隨時聽從曾大人、官大人調遣;如曾大人、官大人在湖南境內有絲毫差池,唯該提督是問。

這時,湖南巡撫衙門接欽差的官員到了,卻是湖南學政何昌路同著一名老道台。何一見曾國藩與官文,趕忙搶前一步跪請聖安,然後就是一番寒暄。

兩個人廝讓著走進署督的籤押房,曾國藩又對何昌路行了晚輩進見之禮。

這何昌路也是個學界的名流,一直在京里苦熬,看看過了六十,才放了湖南學政。曾國藩跟他學過草書,所以有師生之分。

歇了個晌,曾國藩和官文便乘上何學政帶過來的黃呢轎子,開始向湖南進發;沿途都有地方官接送,倒也無可挑剔。

行近長沙不遠處,早見湖南提督楊芳騎著高頭大馬,帶了隊綠營兵,正在城外擺了陣式候駕。

曾國藩、官文的轎子一落地,先放三個響炮,楊芳這才滾鞍下馬跪倒在地,恭請聖安之後,又稱「接駕來遲」,都是自謙的話。

進了長沙城門,遠遠地便望見湖南布政使署湖南巡撫裕泰,帶著布、按兩司及道、府州、縣等大小長沙城的官員,正在城門邊候得不耐煩,一見欽差的轎影,便呼啦啦跪倒一片。

當夜,接風酒之後,曾國藩、官文等人宿在提督衙門。提督楊芳不僅和官文早就認識,而且相交較厚。楊芳知道官文是個不甘寂寞的人,所以當晚酒後,便給官文的卧房單安排了兩名戲子侍候。曾國藩早早歇下,只作不知。

第二天,楊芳把大堂讓給了欽差,自己情願挪到鑒押房辦事。又按著曾國藩、官文的意思,著人到按察使司衙門借了幾種刑具,又備了間臨時的牢房。看看收拾停當,這才在提督府門首貼了告示,開始辦案。曾國藩傳訊的第一個人自然是張也。

第八天中午時分,張也便進了提督府。一到大堂之上,先是對王命旗牌恭請聖安,然後是問候欽差辛苦。做完了這些,張也才把自己的履歷雙手呈上,口稱:「請二位大人過目。」

曾國藩照例讓侍衛搬了座位讓張也坐下,便把履歷放在一邊,隨手把萬民折遞過去,說道:「請張明府先看一看究竟確也不確。不要是污告吧?」

張也把那萬民摺子細細地看了一遍,忽然冷笑一聲道:「這些刁民,著實可惡!下官請府台大人去湘鄉縣衙飲酒是不假,但那是頭天晚上的事。如果下官酒里下毒,如何當時不發作,要挨到次日發作?實實可笑了!何況,我與劉大人同省為官,無仇無怨,我如何要害他?請二位大人明察。」

曾國藩冷冷地道:「察是自然要察,本差已著人去知府衙門為劉黃堂驗屍,相信明天就有結果。我來問張大人一件事,萬民折上羅列了明府大人十幾條罪狀,其中第一條,說明府大人每月要從湘鄉買若干幼女,這可是實情?」

張也道:「回大人的話,這是實情,現在我室中還有十幾個女子養著。難道這也犯法?」

曾國藩笑道:「收買貧家女子,尤其是大災之年,這是好心人做的事情,怎麼談得上犯不犯法呢。不過,本差所要問的是你買了這麼多的女子,又都不曾納為妾,都送到了哪裡去呢?」

張也哈哈大笑道:「上差是明知故問了。上差可曾知道下官每月要買上十幾名小女子,也是奉的公差呀?」

「公差?」官文不由好奇起來,「奉的哪家公差呢?」

張也道:「回大人話,下官奉的是巡撫大人的公差。」說著,從袖中摸出一張紙來,往上一遞,道:「這是下官這一年來辦差的明細,請二位大人過目。」

曾國藩暗道:「這張也看樣子是有備而來了。」就接著張也的話茬道:「敢問張明府,不知裕中丞為何每月要買這麼多的女子?」

張也起身答道:「回大人話,這個下官就不得而知了。」

曾國藩正要講話,忽然見被派往湘鄉的提督府守備項前匆匆走了進來,把一份令牌往案上一放道:「稟大人,卑職按二位大人的吩咐帶人在湘鄉縣各都各甲都掛了鳴冤牌,喊冤告狀的百姓共來了三十二個。還有一位,雖沒什麼冤情但也跟了來。這些人都在提督府外候著,請大人示下。」

官文望了曾國藩一眼,興奮地說道:「請他們全部上堂吧。」

「慢著!」曾國藩擺了擺手,問,「沒有冤情的那位是什麼人?」

項守備急忙壓低聲音道:「回大人話,是荷葉塘府上的令尊大人。令尊大人得知大人來湖南辦差,很是高興,想見大人一面,卑職便用轎子把老人家抬來了。」

官文不待項守備把話說完,便搶著對項守備道:「將曾大人的老令尊先送進卧房歇著,著人好生侍候,不準有絲毫差池。下去吧。」

曾國藩卻道:「傳本差的話,欽差辦案期間,所有族親好友一律迴避。項守備,你下去後,立即著人將本差的父親送回荷葉塘,快去快回,不得有誤!」

官文急道:「大人,你何必……」

曾國藩冷著臉沖項守備揮了揮手道:「下去吧。」

項守備答應一聲「嗻」,怏怏地便退出去,很是沒趣。

張也這時站起身道:「大人如果沒什麼話要問,下官先行告退。」

曾國藩冷笑一聲道:「張明府,你已經知曉,本官已在湘鄉放了喊冤牌,已有三十幾人來到提督府。張明府就和本官一起聽聽他們有什麼冤屈吧。張明府暫且委屈一下,往後坐一坐,本官和官大人要審案子。傳喊冤的人上堂!」

三十幾人已口呼冤枉,呼啦啦跪倒一片。

曾國藩和官文對望了一下,正了正衣冠,又望了眼供在案頭的王命旗牌,忽然把驚堂木一拍道:「惡莫大於毀人之善,德莫大於白人之冤。本官和官大人受皇上欽派,來湖南查案辦事,希望你們有一說一,不得信口胡說。有冤的本官自會與他做主,胡鬧的本官可以饒他,王命卻饒他不得!請你們逐個講述。」說完,望了一眼旁邊坐著的文案,小聲道:「請仔細記錄,不得疏漏。」

第一個喊冤的是個年過半百的漢子,姓毛,鄉里人都稱他毛太公。毛太公有地三十畝,雇有一個長工,日子原本過得去。只因今年春季大旱,麥子普遍沒有長好,秋季偏偏又一夜間起了漫山遍野的蝗蟲,把三十畝的麥子吃得連麥秸都不剩。毛太公早早地即向縣衙的朱典史報了絕產。哪知一上秋,地保仍然要收地丁銀,毛太公自然不依。地保當天就去了縣衙,第二天就來了兩個公差模樣的人,把毛太公鎖起來就帶走,根本不容辯解。到了縣衙,也沒過堂,便被莫名其妙地送進大牢,整整給關了一夜。直到天亮,才有人來提,也不是要過堂,竟是來放他的。在路上毛太公還納悶,怎麼不問不審就放了呢?

跨進家門,見老太婆嗚嗚地在哭,正要動問,老太婆卻瘋了一般拿著個銀元砸了過來,邊砸邊罵:「老不死的,你扛不了官司如何就賣女兒!」

毛太公一聽這話,霎時怔在那裡,連連反問:「我何曾賣過女兒?可有字據?」

老太婆就順懷裡甩過一張紙:「這不是!」

毛太公接過一看,還有自己的手印。這一氣非同小可,就坐也沒坐一下,徑直去找地保。地保卻是收地丁銀還未回來。毛太公就又去了縣城,卻連女兒影兒都不見一個;擂鼓喊冤,縣太爺大堂倒是坐了,卻把他打了一頓,判了個無理取鬧的罪名,你說冤不冤!

曾國藩望了望張也,見張也不動聲色地也在聽毛太公講話,就問:「毛太公,本官問你,你可知買你女兒的是何人?地保可曾參與?」

毛太公道:「老太婆當時光顧著罵我,竟然沒看清來人的面目。地保倒是不曾參與。」

官文急著問:「可是公差模樣?」

毛太公搖搖頭,道:「不曾記得。」

曾國藩又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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