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真正的兇手

車子駛出一段距離之後,高峰發現一輛摩托車從後面跟了上來,他看了看說:「後面有人跟著我們,好像是局長的准女婿,他騎摩托車追了過來。」

「別管他,繼續開!」卡拉吩咐道。「好的。」高峰迴頭向蕭月使了個眼色,車子慢慢加起了速。蕭月一邊駕駛車子,一邊觀察著後面的摩托車和車裡的卡拉,將摩托車甩出一段距離之後,突然打了把方向盤,車子一個急轉彎,車身不穩,摔了出去。

車子連打幾個滾,撞到路邊護欄才停了下來,車裡面的人早就摔得七葷八素的了。

董天源一直盯著卡拉,等待著機會。當車子突然改變方向的時候,他立即意識到機會來了。他暗中穩住自己的身子,然後向卡拉撲了過去。

卡拉沒料到會出現這種狀況,根本沒來得及反應,身體像掉進攪拌機里似的,來回翻滾著,手上的炸彈遙控器和手機也不知飛到哪兒去了。董天源撲到卡拉身上,雙手抓著他的右臂用力一扭。「咔!」

的一聲,卡拉的右臂斷掉了,接著是另一條手臂。高峰和蕭月系有安全帶,兩人在翻車過程中受到的傷害是最小的。他們先後打開車門爬了出來,又協助董天源等人從車裡爬出來。

因為於冰、董浩、董思憶三人被綁著,根本沒有一點防備,所以三人是受傷最重的,每個人都有多外骨折,不過並沒有什麼生命危險。

「吱——」摩托車停在一旁,史密斯從車上跳下,衝過來叫道:「大家都沒事吧?」說著過去扶董思憶,同時向車內瞟了一眼。「給我出來!」董天源托著卡拉從裡面爬了出來。「太好了,大家都沒事就好!」史密斯長長地出了口氣,幫董思憶解開了身上的繩子。「啪!」

董天源一拳打在卡拉肚子上,厲聲叫道:「說!你的同夥是誰,是誰殺了我女兒的?」

卡拉吃痛,彎著身子,臉上表情極其難看,卻發出笑聲:「我不會告訴你的!事情還沒有完,我的同伴會繼續這件事,你的家人和你都別想活,你們全都得死!」

「說!他是誰?」董天源氣憤地叫道。「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吧。」高峰站了出來。董天源突然意識到高峰說過知道兇手是誰,於是問道:「誰是兇手?」「還記得我說過的嗎?董飛鳳臨死之前給董思憶打過電話,還收到兩條董思憶發過來的簡訊。」高峰說。董思憶眉頭緊皺,生氣地說:「難不成,你又想說我是兇手?」

「不,你不是兇手。」高峰說,「昨天夜裡我讓蕭月打了兩次你的電話,可是沒有人接,這說明你夜裡睡得非常熟。就像你說的,你是因為吃了葯的關係,電話響你根本聽不到。」

「你給我打過電話?」董思憶疑惑地看著高峰。「是的。」「可是我一個電話也沒收到。今天早上我看過手機,上面並沒有顯示有過來電。」「那是因為有人刪除了來電記錄。」「什麼?」

「原因很簡單。蕭月是用董飛鳳的手機打的電話,顯示的當然是董飛鳳的手機號,會刪掉來電的就只有兇手。」高峰說著,將目光落在了史密斯身上,其他人的目光也跟著落在了史密斯身上,「兇手不想讓你見到董飛鳳的電話,之前他也刪除了董飛鳳給你的電話記錄,同時,也是他用你的手機,給董飛鳳發的簡訊。」

董思憶盯著史密斯,突然意識到,要是高峰所說的都是真的,能做到這點的就只有史密斯一個人。她發狂地叫道:「你就是兇手!」

「不,我不是兇手!」史密斯馬上回道,「思憶,這傢伙是個瘋子,他在胡說!」說完他盯住高峰,「你這個瘋子。根本就沒人給思憶打電話,一切都是你編造的!一開始你懷疑思憶的媽媽殺了飛鳳,後來又懷疑思憶是兇手,現在又說是我,你到底想幹什麼?瘋子,你就是一個瘋子!」

史密斯說得也算是事實,高峰確實像是把所有人都懷疑了一遍,卻拿不出證據來。

於冰向高峰說:「既然你說他是兇手,請拿出你的證據來。」「稍等,我會拿出證據的。」高峰盯著史密斯,「請問,董飛鳳遇害那天晚上,你在做什麼?」

「我當然是在睡覺!」「有誰可以為你作證?」史密斯扭頭看向董思憶,董思憶不等他說話就講道:「抱歉,那天我很早就睡了,你到底有沒有離開過酒店,我並不知道。」「你可以去查賓館的監控!」史密斯向高峰叫道。「如果計畫完美的話,想要避開賓館的監控,是輕而易舉的事。」「你不能只憑這一點,就說我是兇手!」「當然不只這一點。」高峰說,「我想,昨天晚上也沒有人能證明你一直待在賓館裡。」「你這是什麼意思?」「之前我說過了,昨天我讓蕭月給董思憶打了兩個電話,除非你也吃了葯,不然你應該聽到電話響才對。可是,兩個電話都沒有人接。」高峰說。

「這又能說明什麼?昨天我很累,或許是我睡得太死了,沒聽到。」

「那你的腿呢?」「我已經告訴你了,今天早上我不小心摔倒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高峰輕哼一聲,「昨天晚上,我和蕭月離開警局後,有人騎摩托車在後面跟著我們,後來他在車上蹭了一下,腿受傷了。」

「你的意思是說,我就是那個騎摩托車的人?」「沒錯。」「這太荒誕了!我為什麼要在雨夜跟蹤你們?」「因為你想殺我,不想讓我再查下去。」

史密斯面色一寒,問道:「你有什麼證據,說那個摩托車手是我?」

「首先,你會騎摩托車,我想這個大家都已經親眼看到了。」

高峰說。史密斯輕哼一聲。「當然只憑這點還不能讓你承認,最重要的證據是你腿上的傷口。如果你真的是不小滑倒的話,那腿上的傷口應該是由下而上,豎著的。而騎摩托車蹭傷的話,傷口就是由前至後,橫著的。」高峰說著微微一頓,盯著史密斯受傷的腿,「你是不是昨晚那個摩托車手,只需要讓我們看看你的傷口就行了。」

「史密斯,把你的褲子捲起來,讓大家看看你的傷口。」董思憶冷冷地說。

「怎麼,連你也不相信我?」史密斯看著董思憶。董思憶冷哼一聲,說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的傷口是橫著的,這點你怎麼解釋?」「我?」史密斯眉頭一皺,「這個我怎麼知道,反正我是摔傷的!」「史密斯,我知道只憑這些,還沒有辦法讓你承認,我還有最後一個證據。」高峰盯著史密斯。「你說什麼?」史密斯驚訝地看著高峰。

高峰接著說:「根據法醫的鑒定,殺害董飛鳳的兇器是一把鋒利的軍刀,而這把軍刀現在就在你身上。」

「你為什麼這麼肯定?」「原因很簡單,我向你提到過這件事,你也知道我們在找這把軍刀。你怕兇器被人找到,所以就把它藏了起來,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你的身上。」

董思憶突然講道:「說起軍刀,我確實見他身上帶著一把軍刀,他告訴我,那是用來防身的。」

史密斯看了看董思憶,接著向高峰說:「就算我是兇手,你說我為什麼要殺董飛鳳?」

「這個就更簡單了。」高峰說著,看了一眼躺在一旁的卡拉,「你和卡拉是一夥的,可是從年齡上來看,你們的年齡又相差很大,所以你不可能是他當時僱傭兵團的同伴,最有可能的是,你是當時僱傭兵團中一員的後代。你接近董思憶的原因也很簡單,那就是為了報復董天源。」

「我想,你在來這之前就聽說了這裡的連環殺人命案,剛巧那天你接到了董飛鳳的電話,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於是你就假借董思憶的名義,給董飛鳳發了兩條簡訊,然後模仿連環殺手的手法,製造了命案現場。你本以為這樣就可以把所有的視線都轉移到連環殺手的身上,可沒想到我卻在這時出現了。你怕我查出案子的真相,於是就故意請求和我一起辦案,中間還故意誤導我。比如你分別說過張洋、楊兵、孫凌是兇手。後來我拿到董飛鳳的手機後,你暗中給卡拉發了簡訊,讓他在警車上做手腳,拖住我們,然後到警局把手機搶走。當然,這時你也認為我的威脅性大增,就讓卡拉除掉我,只是沒想到我又逃過了一劫。夜裡,你暗中跟蹤我,想要親自動手,反倒使自己受了傷,再次以失敗告終。回到賓館後,你發現有人用董飛鳳的手機給董思憶打了兩個電話,於是就將來電記錄刪除,並在早上偽裝摔傷。來到警局之後,你發現我已經破獲了前三起命案,知道我很快就會查清董飛鳳的案子,於是就打算再次動手。我為了保護董思憶的安全和迷惑你們,故意指認她是兇手,把她關在了警局,這樣你就沒辦法向她動手了。可我還是有些大意,沒料到卡拉竟然敢在大白天潛入警局,向董浩下手,打算最後一搏,正面面對董天源。」

「後來的事情,我想,就不用我詳說了吧。」「哈哈哈……」

卡拉突然笑了起來,看著高峰說:「你果然非常聰明,說得完全正確,就像當時你就在一旁一樣。」說著看向史密斯,「艾利,現在沒有必要隱瞞著他們了,告訴他們我們的真實身份也沒關係!」然後又轉向高峰,「他根本不叫史密斯,叫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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