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殺人嫌兇

高峰不喜歡在吃飯的時候被打攪,電話響起的時候,他就知道出事了。

蕭月通完電話後,看向高峰,說:「胡兵打來電話,說已經抓到兇手了,他現在正在往這裡趕,張副局長希望我們現在到警察局去一趟。」

高峰停下用餐,眉頭輕輕一皺,知道事情有些嚴重。警察不可能現在就抓到兇手,兇手也不會在這時選擇投案自首,事情一定出現了某種意外的變化。

「你認為這個人不是兇手?」蕭月觀察著高峰臉上的表情。高峰看著蕭月,問道:「哪個兇手?你指的是前面三起連環殺人案的兇手,還是殺害局長女兒的兇手?」「他沒說清楚,只是說具體情況等見面再說。」蕭月回道。「好吧。」高峰應道,低頭勉強繼續用自己的晚餐。胡兵在高峰吃完飯後不久按響了門鈴,一見面,他就迫不及待地說:「你可能不會相信,兇手抓到了!」

「哪個兇手?」高峰問。胡兵微微一愣,隨即想到,高峰認為第四起命案的兇手和之前三起命案的兇手不是同一人,而且他也找到了一些證明自己觀點的證據,比如兇手留在死者面上的「Z」形簽名。老實說,胡兵心中多少已經同意了高峰的觀點,認為第四起命案的兇手是一個粗陋的模仿者。他模仿了前三起命案的殺人手法,只是功力還沒有到家,忽略了兇手隱藏的簽名。「第四起命案的兇手,也就是殺害局長女兒的傢伙!」他回道。

「哦?」高峰露出驚訝之情,「你們是怎麼抓到這個兇手的?」胡兵這時顯得有些氣餒,輕嘆一聲說:「他不是我們抓到的,而是被史密斯抓到的。你還記得史密斯嗎?就是局長未來的女婿,是他抓到這個兇手的。」

「具體經過你知道嗎?」「不太清楚。好像是那傢伙喝多後跑到了局長家裡,結果被史密斯給撞到了,他就把這傢伙給抓了起來。」胡兵說,朝地上輕吐一口,罵罵咧咧地叫道:「史密斯真是走狗屎運了,竟然讓他給撞到了兇手!這下他可是在局長面前立了大功,我想局長一定會同意讓他做自己的女婿的。」說到這裡他微微一停,「對了,你猜兇手是誰?」

「是死者的男朋友。」高峰不慌不忙地說。胡兵驚訝得下巴都快掉下來了,睜大眼睛瞪著高峰叫道:「天啊!你是怎麼知道的?」說著又搖了搖頭,「不可能,你一定是從其他人嘴裡知道了兇手的身份,不然不會想到那傢伙就是死者男朋友的!」

「如果我從其他人嘴裡知道了這些的話,就不會在這裡浪費時間聽你講這些了。」高峰說著,從蕭月手裡接過外套,向胡兵吩咐道:「走吧,我們到警察局去。」

「哦,好的。」胡兵想起來自己這次來的任務是接高峰過去。

只是發動車子之後,他又忍不住問道:「你是怎麼知道的?」「什麼?」高峰反問。「我是說你是怎麼知道兇手的身份的?」「這個很簡單。首先,你讓我猜對方的身份,這就說明我可能認識對方,或者聽說過這麼一個人,不然的話你不會讓我猜的;其次,你說他跑到了死者家裡,這就說明他認識死者。根據以上兩點,我就推論出兇手是死者的男朋友。」高峰迴道。

「真是神了。」胡兵佩服地說,「這個兇手喝了不少的酒,已經完全醉了,要不然不會傻到跑到局長家裡去的!」

高峰一臉正色地說:「在這裡,我要聲明一點。我只是說,被抓到的傢伙是死者的男朋友,並沒有說他就是殺害死者的兇手!」

「怎麼,你認為這傢伙不是兇手?」胡兵好奇地看著高峰。高峰微微一笑,對此不做回答,只是說:「一切等我見到他,自然會有結論的。」等高峰三人趕到警察局的時候,局裡已經聚集了不少人。大多數人的臉色看起來都輕鬆不少。終於抓到了兇手,困擾了他們一個月的麻煩也因此甩掉了,他們再也不用面對路人的指責,可以給市民一個完美的交代。

高峰見張成功迎面走來,露出一絲嘲笑,說:「我真應該恭喜你,你抓到了兇手。」

張成功面無表情地接受了高峰的奚落,回身看了看死者家屬,說:「人不是我抓到的。」

胡兵附到張成功耳邊,小聲將高峰猜到兇手身份的事情簡單說了一遍。張成功驚訝地看著高峰,還沒等他發問,就見史密斯走了過來。

「偵探先生,我們又見面了。」史密斯一臉傲慢地向高峰打招呼。他有資格傲慢,是他抓到了兇手,他是英雄。起碼,等這件事被媒體報道之後,所有人都會認為他是英雄的。至於高峰?他再次沖高峰露出傲慢的笑容,在他眼裡,高峰永遠都只會是一個小偵探,沒有人會知道他的。

「你好。史密斯先生,真沒想到,我們這麼快就又見面了。」高峰禮貌性地說。

「我也沒想到我們會這麼快就又見面,要不是我抓到了兇手的話,我們恐怕有一段時間不會見面。」史密斯得意地說,「現在好了,兇手已經抓到了,你可以好好回家睡一覺,再也不用為此事操勞,因為你的工作已經有人為你代勞了。」

「那我真的是太感謝你了,史密斯先生。」高峰說,「請問你是怎麼抓到兇手的?」

「這個嘛——」史密斯故意清了清嗓子,像是在準備一場重大的演講,「既然你想知道,那我就告訴你吧。」

「洗耳恭聽。」「那傢伙一直在我未來岳父家門外徘徊,鬼鬼祟祟的,見到我之後還想跑。哼!我怎麼可能讓他跑掉呢?當時我就追了過去,三拳兩腳把他制服了,經過詢問才知道他就是兇手。你猜他是誰?」

「董飛鳳的男朋友。」「你是怎麼知道的?」史密斯驚訝地看著高峰,接著看了看高峰身邊的張成功和胡兵,不以為意地說:「一定是他們告訴你的。」

高峰不理會對方的評論,追問道:「接下來怎麼了?」「在我們詢問之下,才知道飛鳳交了他這麼個男朋友。你不會想得到的,這傢伙簡直不是個男人,平時他靠花飛鳳的錢生活,後來又背著飛鳳和其他女人好上了。飛鳳遇害那天就是回去找這傢伙的,結果發現他在和另一個女人鬼混,一氣之下就和他分手了。這小子卻不想就這麼和飛鳳結束關係,主要是不想斷了飛鳳這裡的經濟來源,於是就追了過來。剛開始,他還假惺惺地向飛鳳道歉,請求原諒,可在遭到飛鳳拒絕之後,他就殘忍地殺害了她!」

「真是精彩!沒想到這麼複雜的案子被你輕易地就破了。」「順手而已。對了,現在案子已經解決了,你還來這裡幹嗎?」「我想見見你抓到的這個兇手。」

「見他?」

高峰不理史密斯,扭頭向張成功問道:「人在哪裡?我現在就要見他。」

「跟我來吧。」張成功說著,為高峰帶路。「喂,他已經承認自己是兇手了,你們還要見他幹嗎?」史密斯在後面追了上來。高峰向蕭月使了個眼色,蕭月故意在後面擋了史密斯一下。「你認為那傢伙就是兇手?」高峰向張成功問道。「是你說的,第四起命案和前三起命案不是同一個兇手,而這傢伙又有作案動機。」張成功有些猶豫地說。「我只問你相不相信他是兇手?」「我對此有所懷疑。」

「這樣就好。」高峰暫時鬆了口氣,而等他見到所謂的兇手之後,馬上就知道張成功為什麼會對此有所懷疑了。

董飛鳳的男朋友是一個1.8米高的大個子,長得有點像電視裡面經常出現的那種標準的小白臉,也難怪董飛鳳會讓這傢伙吃軟飯。只不過,此時的他已經不再擁有迷惑女性的外表了。他整張臉被打得豬頭似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身上就更不用說了。另外,他渾身散發著一股濃烈的酒味,一雙眼赤紅,只能勉強坐在那裡。

「你們對他用刑了?」高峰迴頭看向張成功。「沒有。」張成功搖了搖頭,「他被送到這裡的時候就已經是這個樣子。」「是誰打了他?」「史密斯。」

這時史密斯跟在後面闖了進來,高峰問道:「他是你打的?」「是我打的,對這樣的傢伙,沒有什麼好客氣的!」史密斯理直氣壯地說。「是他承認自己殺了董飛鳳的?」高峰問。「沒錯。」史密斯抬了抬頭。「他承認自己是兇手是在你動手打他之前還是之後?」「有什麼區別嗎?」「我只是確定一下他是不是屈打成招!」

「怎麼,你認為他不是兇手?」史密斯皺著眉,顯得很不高興。「對不起,現在我還不能妄下斷論。麻煩你出去一下,我要審問他!」「為什麼要讓我出去,我要是不出去呢?」史密斯蠻橫地說。高峰扭頭看向張成功。

張成功輕咳一聲,說道:「史密斯先生,現在是警察辦案,麻煩你迴避一下。我想要是讓局長知道的話,他也不會同意你留在這裡影響辦案的!」

史密斯想了下,說:「好,我在外面等著,你們審問要是有什麼結果的話,要立即告訴我!」

「請你出去吧。」張成功把門打開。史密斯悻悻地離去,臨走之前,還恨恨地瞪了高峰一眼。高峰走過去坐在董飛鳳男友對面,問道:「你就是董飛鳳的男朋友?」「你是誰?」他一雙眼迷惑地看著高峰,臉上還掛著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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