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瘋狂的扣子

與奔奔的重逢讓余周周因為很長時間以來都略顯沉重的心情一下子飛揚起來。

別後多年,戲劇相逢,這原來並不只是電視劇裡面才有的離譜情節。

又或者說,離譜的從來都不是重逢,而是他們竟然還記得彼此,並真心地想念對方。很多人缺少的不是重逢,而是一顆喜悅念舊的心。

余周周有太多話想跟奔奔講,你這些年在哪裡讀的小學,你家住在哪裡,我們是不是還是鄰居,你怎麼能和那些人混在一起……然而卻突然不知道從哪裡說起。所以索性只是傻笑,反正這個小夥伴在身邊,來日方長,他們可以慢慢地聊。

「原來你是2班的啊,」余周周笑了,「可是我一直都沒見過你。」

「我倒是見過你幾次,你們班值周,你早自習的時候來我們班檢查衛生。不過我沒想到是你,你和小時候變化太大了。」奔奔的黑色單肩書包隨著他的步伐一下一下地打著他的屁股。

「是嗎?」余周周笑得眼睛都眯了起來,奔奔驚喜地指著她的臉說,「不過笑起來還是一樣的。」

余周周聞言也開始認真端詳起奔奔的樣子,他長高了,比余周周還高半個頭——這自然是廢話,仍然是白凈的面龐,格外明亮的眼睛,和小時候相比,眉目舒展了許多,只是始終略顯單薄蒼白。

「你和小時候……」余周周說了一半才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有比較的資格。她已經記不清奔奔兒時的樣子了。童年那個總跟在自己身後的親密無間的小玩伴早就成為了一個符號,一個在遭遇困頓的時候專門用來懷念和傷感的理由。

不過至少她可以看出來,他長大了,長大很多。

時間的魔法從來都不會在一瞬間從帽子中掏出一隻白兔來博得喝彩。普普通通的帽子放在那裡蒙塵落灰很多年,你從不在意,某天驀然回首,你才發現帽子裡面已經開出了一朵花,根深蒂固。

余周周帶著一臉欣喜的笑容說,「奔奔,你長大了。」

奔奔摸摸鼻子,低頭說,「好長時間沒有人叫我奔奔了。」

余周周有些悵然,然後才突然想起真正重要的事情:「奔奔……你叫什麼?」

「慕容沉樟。」

「什麼?」

「慕容,沉沒的沉,木字旁,樟樹的樟,慕容沉樟。」

余周周石化了兩秒鐘。

「哈哈哈哈哈……」她笑得幾乎彎下了腰。

「怎麼了?」奔奔有些臉紅,不解地皺著眉。

「你這是……」余周周大口喘著粗氣,「你這是,網名嗎?」

「什麼網名?!我就叫這個名字!」奔奔連忙解釋,「這個名字不好聽嗎?」

「好聽,好聽,」余周周點頭,可是臉上促狹的笑意無論如何都掩蓋不住,「不過我沒聽說過哪個真實生活中的人會叫這樣的名字,好聽,真的……很好聽。」

奔奔有些氣餒,他不知道如何解釋對於一個混「黑社會」的少年來說這樣拉風的名字有多麼重要,所有人都覺得他的名字很酷,為什麼余周周能笑成這樣?

「好吧,」他無奈地擺擺手,「你還是叫我……奔奔吧,不過,別,別在別人面前叫。」

奔奔對於這個小名有種隱約的排斥,這讓余周周有一點點詫異,不過她很快地驅散了這點小小的不快。他們正站在十字路口上,余周周指了指前方的紅綠燈,「我要從這邊走,我家住在海城小區,你呢?」

奔奔笑了,「我家住得很遠。」

「很遠?」余周周很奇怪,按照戶口,他不也是就近入學的嗎?

「恩,在市政府那邊。」

「那你出校門就應該往公交車站走啊,跟我走了這麼遠,你還得返回去……」

奔奔笑著搖搖頭,「我們有點事,就在這附近,周周你快走吧。」

余周周本能地從奔奔躲閃的表情中嗅到了危險的意味,她想說什麼,卻遠遠地看到被車流擋在遠處的一群人,模模糊糊認出了那天的幾個初三男生,正互相調笑著往這邊走。

余周周沒有猶豫。

「好的,我走。再見。」

余周周低下頭急匆匆地闖紅燈過馬路,驚魂不定地站在對岸的人行道上回望,奔奔已經淹沒在那群少年中了——還好,這群人並沒有拎著任何類似武器的東西,應該不是去打仗。

她有些悵然,這麼多的話還沒有說,她什麼都不知道,他也對她一無所知。

不過還有時間。他們還可以像小時候一樣從陌生到熟悉。只不過余周周忘記了,成長的副作用之一,就是讓交朋友變得越來越難。

她燦爛地笑笑,朝奔奔的背影揮了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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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里那些小混混,有沒有再找你的麻煩?」媽媽一邊盛飯一邊問。余周周正在跟盤子裡面的螃蟹殼作鬥爭,一時沒有聽清楚。

「我問,學校裡面的小混混,有沒有找你的麻煩?」

「沒!」周周很高興地抬起頭,「媽媽,你知道嗎,我今天遇見奔奔了!」

「奔奔?」媽媽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哦,是咱們動遷之後租的那個房子的鄰居家小孩?」

「恩。」

「你怎麼認出他來的?他跟小時候的長相沒有變化嗎?」

余周周張了張嘴,不知道應該怎麼說。

現在的奔奔,就是個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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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周周皺著眉頭,圓珠筆已經在手心裏面轉了好幾圈都無法落下一個字。她最近跟同桌譚麗娜學習轉筆,譚麗娜不僅僅會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讓筆在手中正反旋轉,甚至還能讓圓珠筆從小指一路繞到拇指食指間夾住,再反方向翻滾回去,周而復始,好像在手背上飛舞著一隻急速振動翅膀的蜻蜓。不過這樣靈巧的譚麗娜,卻因為徒弟余周周笨拙,幾次發誓要上吊——然而余周周的確是個勤奮的學生,她很努力,每時每刻都在練習,不過幸運的是,班級裡面的自習課向來鬧哄哄的,別人都聽不見她的桌子上傳來的噼里啪啦的響動,也沒有注意到鋼筆帽被甩飛的時候噴濺出來的藍色鋼筆水。

「該死!」余周周放下筆,圓珠筆忘記蓋帽,剛才轉筆失敗,落下來的時候又在紙面上狠狠地划了一道。

周記。每周都要上交一篇不少於三百字的周記和5張鋼筆字練習紙。余周周並不對作文打怵,但是這種寫給老師看的周記,總是讓她很為難。

「陳桉,我覺得事情總是很有趣。老師想看我們的記事,我偏偏不願意寫給她看,而你不願意看到我的信,我偏偏寫起來沒完。哦,我不是抱怨,我真的不是在抱怨。」

其實余周周知道,自己也並不是願意把所有事情都告訴陳桉。很多過於小女生的事情,她還是努力避免讓對方知曉,比如自己對於漂亮筆記本的執念,還有對於各類文具的狂熱。

曾經樂團排練休息的間隙她也曾經看見過陳桉站在窗邊,陽光穿過老舊排練場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下斑駁的光影,他只顧著低頭看書,書頁上隨意地夾著一支普普通通的圓珠筆或者自動鉛。陳桉的書包裡面只有一個普通的筆袋,裡面只有兩支圓珠筆,一支鋼筆,一直自動鉛,一塊橡皮。他做數學題或者物理題的時候可能會畫圖,但是甚至都不用格尺。

余周周明白一個人的學習成績與他用什麼樣的筆寫字是無關的,可是,不知怎麼,漂亮文具漸漸成為了她的愛好。如果她買到了一隻設計格外獨特的自動鉛,那麼做數學題畫圖的時候她的思路就會更順暢,而一本略帶磨砂表面的淺灰色暗格筆記本,就能讓她在英語課記筆記的時候更專心。

這漸漸地已經變成了一種怪癖。獨自一人流連在周邊各種文教店裡面,淘寶。

周五的早上學校要求大家提前半小時到校排練下星期的建校四十周年慶典。余周周到得格外早,百無聊賴地溜進了文教店。

正在毫無意識地把架子上所有的真彩和晨光圓珠筆一支支拿下來在白紙上寫字測試,突然聽到旁邊不遠處一個女孩子正急吼吼地對同伴大喊。

「我要瘋了,明明就要遲到了,我媽非要給我縫襯衫扣子,我抓了一手果醬,她讓我幫她拿著點扣子,我沒有辦法就含在嘴裡了。我爸又來勁兒了,把我準備好的校服拿衣架給掛起來了——這不添亂嘛!我一著急,張嘴喊他,結果把扣子給咽下去了。那麼大的塑料扣子,你說這可怎麼辦?!」

「開刀取出來。把肚子從喉嚨口到肚臍眼劃一個大大的口子,仔細翻翻,一找就找到了。」

後一句話彷彿是耳語。那個吞扣子的女孩子還在大聲抱怨,而那個提議開刀的女孩就在自己旁邊用很輕的聲音自言自語。

辛美香。

她穿著皺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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