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書》中有《金縢》一篇,是講周武王病重,周公偷偷禱告,乞求以自身性命代之的故事。這篇故事的全文,意思並不難懂,但標題「金縢」二字的舊注,卻有些問題,值得探討一下。
檢《尚書·金縢》序:「武王有疾,周公作《金縢》。」孔安國傳:「為請命之書,藏之於匱,緘之以金,不欲人開之。」孔穎達《正義》在《金縢》篇名後對之有進一步的疏證:
經雲「金縢之匱」,則「金縢」是匱之名也。《詩》述韔弓之事云:「竹閉緄縢。」《毛傳》云:「緄,繩;縢,約也。」此傳言「緘之以金」,則訓「縢」為「緘」。王、鄭皆云:「縢,束也。」又鄭《喪大記》注云:「齊人謂棺束為緘。」《家語》稱周廟之內有金人,參緘其口,則「縢」是束縛之義。「藏之於匱,緘之以金」,若今訂鐷之,不欲人開也。鄭云:「凡藏秘書,藏之於匱,必以金緘其表。」是秘密之書,皆藏於匱,非周公始造此匱,獨藏此書也。
按照孔傳和註疏的說法,「縢」是「緘束」的意思,「金」是金片,「金縢」就是用金片來緘束,並且因此就成為柜子的名稱。後世如蔡沉的《尚書集傳》、孫星衍《尚書今古文註疏》、皮錫瑞《今文尚書考證》等古代比較有名的著作都或者沿用舊說,或者對這個問題並不提及,大概是覺得古注正確詳贍,沒有討論的必要。
近現代學者所撰的幾種有影響的《尚書》注本也同樣如此,比如楊筠如的《尚書核詁》在《金縢》篇題下注曰:
縢,《說文》:「緘也。」金縢,櫃名。篇中「乃納冊於金縢之櫃中」,此其所由名也。
基本上是照抄孔疏。顧頡剛、劉起釪的《尚書校釋譯論》的題解說得更加詳細:
「縢」,《說文》云:「緘也。」又云:「緘,束篋也。」可知金縢原是用金質之物把箱篋加以捆束緘封的。本文中「金縢之匱(即櫃)」,就是用金質捆箍緘封的柜子,大概猶如後代藏放珍件秘件的稱為「保險柜」的鐵櫃 。
但也只不過是沿用古注,詳加闡述而已。其他各類注本類似者甚多,不一一列舉,看起來這個問題似乎不成其為問題,但其實只要細細分析一下,就會發現所有的解釋實際上都是有問題的。我們可以假設這些說法是正確的,那麼「金縢」就是一個狀中式結構的片語,是修飾柜子的,譯成語體就是「用金片捆束的」,用這樣一個詞語來當一篇文章的題目,本來就有點莫名其妙。更重要的是,「金縢」這個詞在整篇文章中出現了兩次,把它當成狀中式結構的詞語放入句中,不能使兩處文義貫通無礙:
⑴公歸,乃納冊於金縢之匱中。
⑵王與大夫盡弁,以啟金縢之書。
如果把「金縢」當成狀中式結構修飾語,修飾「匱」,放在第一句中,沒有問題可以講通,但放入第二句中卻講不通,因為「用金片捆束的」不可能既用來形容「匱」,又用來形容「書」,換言之,我們不能把「金縢之書」解釋為「用金片捆束的書」。東漢時代的王充,在他的《論衡·感類》中敘述這件事說:「人命不可請,獨武王可,非常世法,故藏於金縢;不可復為,故掩而不見。」據此,則彷彿「金縢」不是修飾語,本身就是匱子的名稱,如果這樣的話,則「金縢之匱」相當於我們今天說「汗血之馬」「福特之車」,「之」應當是指示代詞,復指在它之前的名詞,也就是說,應當把「金縢之匱」理解為「金縢那個匱」,「之」在句子中當指示代詞,這在古漢語中是很常見的。比如《書·西伯勘黎》:「殷之即喪。」王引之指出,「之」即復指「殷」;《詩·旄丘》:「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王引之說,後一個「之」就相當於「其」,復指「旄丘之葛」。 如果上揭引文的兩個「之」照這樣理解不錯的話,第二句仍舊有問題了,「金縢之書」,顯然不能理解為「金縢那篇書」,同一種句式的「之」字語法功能不同,這種情況應該是很罕見的,所以,把「金縢」當成一個匱子的名稱也是有問題的,應當尋找別的解釋。
我們認為,「金縢」是一個並列式結構的片語,「金」和「縢」都是一個意思,都表示「緘束」。金縢的「金」,應當讀為「緘」。「金」和「緘」,上古音都在見母侵部,可以通假。《周易》的「咸」卦,長沙馬王堆帛書和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周易》皆作「欽」,可證。 「緘縢」這個詞出自《莊子·胠篋》:「則必攝緘縢,固扃鐍。」成玄英疏:「緘,結;縢,繩。」也就是說,「緘縢」乃是捆綁、束縛、封閉的意思,把這個意思代入上揭兩個例句中,文通字順,所謂「金縢之匱」,就是封緘好的匱子;「金縢之書」,就是封緘好的冊書,這比把「金縢」理解為匱名,似乎要合理得多。
附註:
本文寫成後一年,清華大學公布了校友捐贈的楚竹書,大多是戰國古書,部分篇章有傳世本可以對照,其中正有《金縢》一篇。竹書發表之後,有很多學者提出質疑,說竹書是現在人偽造的。值得注意的是,上文我們質疑的「金縢之書」,竹簡本作「金縢之匱」,說明今本「金縢之書」確實有誤。而我們的論證和竹簡可以互相印證,似乎可以證明竹簡本不是偽造的,否則它不會正巧迴避了傳世本的錯誤。
另,關於「金縢」的意思,就算不如上文所論證的那樣,仍然不能確定「金縢」是個柜子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