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7)

那天那個狗屁酒吧里人聲鼎沸,我和老K拎著大琴箱子上台後先花了半個小時把兩個吉它音響弄出聲來,在台下哄聲四起的情況下我們又花了十五分鐘把吉他校正音,終於開始唱時我倆已經緊張忙碌的渾身濕透幾乎虛脫。這時我一個悶屁放過,又想起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倆忘練和聲了,一個禮拜都忘得死死的。

「去它媽的,一起唱!一個調!」調音響調得兩眼發直的老K已經變得歇斯底里,忘記了話筒已在嘴邊,全場觀眾都聽見了他的罵聲「去它媽的,一起唱!一個調!」

那是首爛的不能再爛的校園民謠,練過琴的孩子幾乎都會彈,平日里我倆也配合的非常流暢,可那天真的是倒了血霉,琴聲一起時,觀眾們可能是由於聽到罵聲,全場一片寂靜,感覺相當不錯,一下我就發現了我的琴音不準,可老K並未發覺,一個勁兒的示意讓我加「花兒」,我頂著頭皮走了一段,實在太難聽,便立馬改用根弦走貝司音。

第一段吭哧癟肚的堅持下來後,第二段一開頭就出了事兒:我們倆唱的歌詞總是不一樣!我倆又臨危變陣決定一人挺一段兒,就在一頓瞎彈濫唱快要把第一首歌對付到結束的時候,老K由於閉著眼睛過於抒情的搖頭擺腦,一下把身前的麥克風撞翻了,一陣刺穿耳膜的尖鳴後幾個艷舞女郎上台才把我們救下場,收拾好大琴箱子後酒吧老闆走過來一句話也不說的指了指我倆,又指了指門口。

我猜那應該是「滾蛋」的意思,於是便低頭羞愧的往外走,可老K依然豪情不減,勇敢地上前問了句「哎!那錢,還給嗎?」

回來路上我和老K又算了一下,投入的感情不算,光錢財就損失了二百餘元,到宿舍後我們又破罐子破摔地請舍友們出去喝了頓酒。

「哎呀!那傢伙!別提了!咱們第一首唱的是校園民謠吧?」老K看看我,我點了點頭表示同意。

「哎呀。第一首校園民謠剛唱到一半,就有幾個的觀眾被唱哭了。感人哪!後來為了照顧他們情緒,我倆都不敢唱慢歌了,一律改唱快歌,沒想到這反應更大,唱到最後,唱的那些觀眾都瘋了!瘋了!你懂嗎?」老K瞪起眼珠看大劇,張牙舞爪的比划起來「就這樣!就這樣!根本就不讓謝幕!那觀眾……都哭啊!就差把我倆綁起來了,最後不得不加唱了五首,五首啊!」老K伸出五個手指,再次比劃「……才讓走!」

「是啊?真的假的?聽著怎麼這麼像麥克爾。傑克遜的演唱會哪,下次什麼時候還去啊,帶我們見識見識。」大鋸說道。

「對!我還沒去過酒吧哪!」茹夢也說。

「行!下次去,一定帶你們!讓你們感受一下!」老K回答一頓胡吃海塞。

桌面狼籍,我醉醺醺的問老K:「痛快了?」

「痛快了!」老K也喝得眼神迷離。

那天夜裡我還是因興奮過度而死活睡不著,於是在床上點起蠟燭撅著屁股給楊紅寫了封信,彙報一下受害經過並發了些毒誓以後一定腳踏實地的好好做人。

寫完信時天已微亮,窗戶邊忽忽的傳來陣陣涼颼颼的秋風,順著看過去,窗戶的樹葉已經開始掉了不少了。

小紅這懶貓肯定還在熟睡,真不知道她那邊兒是不是也變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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