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漂浮在馬六甲海峽的男屍 第七節

夜幕降臨了,大妻警部回到四谷三丁目的公寓。

去巴黎前,賣掉了以前居住的房子和土地。買了這套三居室的公寓。這是經過深思熟慮的,對於在女子大學念書的妹妹阿霞來說,住公寓比獨門獨戶居住要方便些,安全些。

「真不愧是女孩住的屋子呀。」

大妻警部喃喃自語,環視著屋內的各處。

日本式房間只有6張鋪席大小。

「哥哥,你睡在日本式的房間還是西洋式有床的房間?」

「久違了,我還是睡『榻榻米』上吧。」

「那麼,我去準備一下。噢,謝謝您的禮物。」

「什麼?已經看到了?」

「我想把你替換的衣物洗一洗,打開箱子一看:法國香水,瑞士手錶,逗人喜愛的中國娃娃……是送我的?還是送給那一位的禮物?」

「調皮!那一位不是還沒有嗎?」

「所以我認為該向你致謝吶。」

「今晚哪,吃紅豆飯和帶頭尾的烤加級魚,祝賀阿哥平安回國。」

阿霞是個性格開朗、活潑的女孩,撒嬌似地把哥哥喚成阿哥,雖然女大畢業了,當上了職員,但阿霞的這個習慣還是未改。

「紅豆飯呀!3年沒有品嘗到了。」

「這隻手錶很好,我帶上這麼一隻雅緻的手錶,衣服反而不相稱了。」

阿霞非常喜歡贈她的禮品——手錶。

大妻警部想到在香港,給新加坡的鳳仙寄出的鑽石錶盤的手錶,內心對阿霞有些負疚之感。

儘管阿霞的也是瑞士手錶,但其價格只是那塊手錶的十分之一。

「哥哥,過來拜吧。」

隨著阿霞的話音,日本房間內傳來空的一聲銅鉦的敲擊聲。

日本式房間的壁櫥一部分,加以修整,增添了供壇,這裡供放著雙親的牌位。新鮮的花兒、作佛事的道具,都收拾的井然有序。

「是見我回來,才把供壇打掃得這樣乾淨是不是?」

「哪裡,這3年,我規行矩步地守著靈位的呀!這下可以全讓給哥哥了,我要出嫁了喲。」

妹妹的話又敲擊著大妻警部的心坎,留給阿霞出閣用的錢,竟為鳳仙警部買禮品花掉了半數之多。

「有對象了吧?」

「很遺憾,還沒有,即興聊上幾句的男子很多,但作為結婚對象卻不夠資格。」

「條件差不多就行了,否則,坐失良機,嫁不出去,可就後悔莫及嘍。」

「沒關係,不中我意的,我決不結婚。」

大妻警部想到小野寺科長。

——那位科長很樂於助人,自己雖然沒有請他幫忙,卻給自己物色了一個婚姻對象。阿霞的情況他很了解,求他的話,或許能擇一個好對象。

他站在靈位前,一邊思忖,一邊對正在廚房忙碌的阿霞說:

「給你介紹個對象怎麼樣?」

「什麼樣的對象?」

「不,還沒有,我說的是,給你介紹對象怎麼樣?」

「行啊!學生時我就認為:被人介紹結婚比戀愛結婚更純真,彼此有緣的話,介紹認識後相處一年半載的,繼則、訂婚、結婚、那不是很好嗎?」

「我也贊成。第一,妹妹的戀愛對象我不了解也不放心。」

「沒關係,假如我戀愛後,立即向哥哥報告,並把那位介紹給你。」

「哪裡,還是介紹的好,那樣我也放心,請介紹人負各種責任。」

「真叫人煩!要結婚,還得事先想到將來這樣那樣的糾葛、麻煩……」

「不是那意思,父母親不也是經人介紹結婚的嗎?不是很美滿嗎?」

四谷左門町的土地、宅院,是任教育事務官的父親留下的唯一遺產,母親早2年已病逝。當決定派遣他去國際刑警組織時,大妻去以拜了雙親的墓地,祈求雙親原涼,他將那些土地,房子處置後,為阿霞買了公寓。

西式屋內,傳來電話鈴聲,阿霞去接後,馬上返回起居室喊大妻聽電話。

「新加坡來的哪,他說是偵察官,一個女的。」

「噢,新加坡的警察呀。」

大妻警部的腦海里浮現出了鳳仙警部的音容笑貌,朝房內走去,房間內有一張木床,還放著一大堆化妝舞會用的道具和各式各樣容器化妝品,電話就擱床頭柜上。

——阿霞這孩子真懶散,躺著打電話,真是的……

大妻邊想,邊拿起電話聽筒——「喂……」

「大妻先生?」

耳畔傳來令他思戀的風仙警部的話音。

「你在哪?」

「警察總部犯罪刑偵科,我自己的辦公桌旁。」

「那麼,就不能稱親愛的了……」

「當然,這是有關偵察上的事情。」

「想和我談什麼呢?」

「發現了幾個那天早晨,曾目擊受害者的證人。」

「哪天?」

「就是在馬六甲海峽發現屍體的那天。」

「那幾個目擊者是什麼人?」

「首先,找到了一個登山的空中纜車司機。」

「請等一等,怎麼會出現空中纜車?」

「為什麼?這是註定的吧?他去了聖克薩島呀!」

「噢,去該島是乘纜車?」

「也有渡船,從棧橋乘渡船也可以上島去。但是,在纜車上,俯瞰鬱鬱蔥蔥,四面環海的聖克薩島,更令人心曠神怡。而且,纜車只需二三分鐘,極為方便……,另外,島上餐廳服務員也記得遇難者。還有一個是遊艇租憑處的工作人員,給他們看了照片,也說:很面熟呢。」

「不會搞錯吧。」

「去聖克薩島觀光的大都是歐洲遊客,去觀光的日本團體很少;即便去,也大都在自由時間內。在島上,日本人算是少見的。所以目擊者的證詞我看不會錯。」

「冒名大田次郎的山名三郎為什麼去聖克薩島呢?」

「這次尚不清楚,可是,現在可以證明他不是一個人去島上。」

「有同夥?」

「是同夥還是罪犯?請你來判斷。雖然他們乘纜車時各自剪的票,可是,餐廳服務員證實,在就餐時,他們一起圍著桌子喝過啤灑。」

「他們在遊艇租憑處幹什麼?」

「那當然是為了租遊艇,游新加坡海峽。那裡距離赤道85海里呀!」

「鳳仙小姐,你認為那兩人真打算去赤道,才租借遊艇的嗎?」

「不,我認為罪犯是為了幹掉受害人。」

「有什麼根據?」

「聖克薩島的遊艇,被人丟棄在新加坡南端的樟宜海岸沙灘上。」

「是這樣!」

「而且,那艘遊艇上,沾有與受害人相同血型的血跡。」

「這就是說犯人和受害人同乘遊艇,駛進海峽,當天10點左右,兇手槍殺受害人並把屍體投人海中……」

「看來,這種推斷是正確的。」

「戴著墨鏡,穿對襟襯衣,白色的西短褲,頭戴椰葉遮陽帽,是個不胖不瘦,中等身材的日本人。」

「日本人?……」

「是的,經餐廳服務員證實,兩人都講日本語,在遊艇租憑處租遊艇時,可能是兇犯的男子,用相當流利的中國話同工作人員辦理了租艇手續。工作人員說:他講的中國語,有較重的北京口音,另外,也時常看到他和受害人用日語談著什麼。目前所了解的就是這些。」

「你還真有辦法,找到了我家電話號碼?」

「開始掛電話給警視廳,聽說你外出了,我就問好了你家的電話號碼。」

「通常,警官家用電話是不準告訴外人的呀!」

「大概是由於我用了國際刑警組織名義才告訴我的吧。剛才接電話的是令妹?」

「是的,我唯一的親屬。」

「她銀鈴般的聲音,令人感到溫柔悅耳。」

「謝謝,我一定轉告她。」

「你去拜訪曼谷和香港的警察了嗎?」

「是啊,從曼谷的博拉科長,香港的羅亞局長那兒得到了不少幫助!」

「是博拉科長和羅亞局長呀!我有事時也同他們聯繫的。」

「有什麼情況請告訴我。」

「當然,噯,還有你贈送我的珍貴手錶,太謝謝了,只是不適宜穿制服。」

「另外,在香港還寄了檀香扇,或許你有好幾把了吧……那把扇子是從香港寄的熱戀之風。」

「扇子有好幾把,檀香、象牙什麼的,可哪一把都沒有帶著那令人心醉的話呀。」

「說真的,那是香港羅亞局長說的。」

「但現在是你親口對我說的嘛。」

「當然,這是我的肺腑之言。」

「這就足夠了,我也有句贈別話——從南國海濱,將愛情融化於銀線,送往東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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