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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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女子要求獻給英雄的,是指「青年時期」了。

但我依舊搞不清為什麼,政府對男女要求獻出的東西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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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放學後,我們班的女生劉碧雲對我說:「你星期大到我家玩,好嗎?」我吃了一大驚。因為我的外號是「害群馬」,是「禍祖宗」,連許多老師有時都那麼叫,形象那麼差,以致班上的女生都不跟我玩,除非她們受了某個男生欺負,自家又沒有兄長出頭抱不平,才會出了校門後,揉著眼睛來告訴我。下次放學,我必在路上指名道姓找那男生狠狠打一架。

劉碧雲可是我們班的少先隊中隊長,拿獎狀的好學生,從來沒人欺負的,突然主動找我玩?我摸不著頭腦,就眼瞪瞪看她。

卻原來她大姐星期天要結婚,嫁的是個志願軍。劉碧雲告訴我,她大姐讀師範時,積極響應校團委的號召,像全體女生那樣,寫信給最可愛的人——在朝鮮前線的志願軍叔叔,就像我們寫信給蘇聯小朋反那樣:事先誰也不知信落誰手。回信給劉碧雲大姐的是個機槍手。書信來往一年多後,機槍手突然斷了迴音。她大姐急了,想了許多辦法,才打聽到他受了傷鋸了左腳,不願再跟她通信。從此後,她大姐就沒斷過往朝鮮寄棉鞋寄毛褲寄照片。機槍手隨大部隊撤回中國後,劉碧雲的大姐一定要嫁給他。他起先怎麼也不肯,說少了一截腳,怕拖累人家姑娘。劉碧雲對我說:「我們全家都勸他娶我大姐。他是為了抗美援朝保家衛國才受的傷呀,哪能沒有一房好媳婦照顧呢?」說著眼圈兒就紅了起來。

我最怕見人掉淚急忙應道:「中隊長,你別哭,別哭,千萬別哭!我星期天一大早就上你家玩。要不,現在馬上就陪你玩。」就趕緊從我兩隻軍裝口袋往外掏彈弓,掏水槍,還掏了只小竹削的鳥哨,一樣一樣往劉碧雲手裡塞。

少先隊的中隊長卻一跺腳又哭又笑,道;「哎呀,誰跟你玩這些東西呀!還不收起來,呆會兒老師著見又要批評你了!」她告訴我,星期天,新姐夫的許多戰友會去參加婚禮,她家姐妹們想為這些最可愛的人表演個節目:合唱一首他們在朗鮮很愛聽慰問團唱的歌,叫《在泉邊》,想要我吹口琴給她們伴奏。她姐姐在另一所小學當老師,還教過我兩個月的。

婚禮進行得很快樂。所有賓客熱烈稱讚新婚大婦,說他倆屬於當時的楷模,政府提倡「好男兒為祖國獻生命,婦女兒為英雄獻青春」,劉碧雲大姐和這個機槍手的形象,恰恰如此美好。

其實早在1951年10月,志願軍赴朝鮮參戰後,這種號召就已經很響亮了,但直到我親自參加過熟人的婚禮,才忽然認真去想一想。

一想,就不明白了:為什麼好男兒和好女兒獻出的東西不一樣呢,也不明白到底什麼是青春,於是回到家扔下口琴就翻《辭海》。

《辭海》對「青春」,有本義與引伸義之解:

1是「因春季一片草木青蔥故稱『青春』」。還舉《楚辭·大召》為例道是:「青春受謝,百日昭止」。又列杜工部「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一句佐證。

2是「指青年時期,指青春期,亦指少壯的年齡。」並舉潘尼「於泄素秋,止登青春」一說,加李善的註解為「素秋,如老;青春,如少也。」

顯然,政府向女子要求獻給英雄的是指「青年時期」了。

但我依舊搞不清為什麼,政府對男女要求獻出的東西會不一樣。

父親一面往煙斗里按他的板煙絲,一面簡單明了地為他那9歲的女兒解惑。

一、青春只是生命的一部分,生命卻不僅在青春期才存在。

二、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倘擺了「為祖國獻青春」,似乎剝奪老軍人治血疆場之權;而「獻出生命」一說,則囊括了少如甘羅老如廉頗的一切男子漢。

三、女兒若非僧尼,罕有值青春然不婚嫁者;而屬意英雄,正是上可以報效祖國下可以延續香火之事。

四、其實男娶女嫁,乃青春互托,並無授受之分。況且家即小國,國即大家,無家不成國,無國不存家;為國為家,獻生命或獻青春,只男女分工形式有別而已。

剛剛明白「生命」「青春」的涵義,我又疑竇新生:既然女子只須嫁得英雄便算列入佳等,父親又何苦要我識戰史讀兵書?又要我練什麼拳腳打什麼槍呢?

少見我的父親竟是如此不厭其煩地為我解答戰爭之外的問題,說:「剛才所道,僅就尋常女子而言;對自己要求高的女子,應該為國為家都有所貢獻。」

父親舉粱紅玉穆桂英為例,又說道;「好女子與好男兒無異。當是魚與熊掌兼而得之。非萬不得已,何苦為取熊掌而舍魚?更何況為取魚而舍熊掌乎?」

我謝過父親。在將《辭海》放回書櫥時,忽然想到了一件事,就立即跑去找陳乃光。

陳乃光也曾與我同班,是個操行評定總為甲等的乖男孩。我們住在同一層樓。我去他家門口招招手,他便放下功課走出來。我問他:「你知道你爸立過功么?立的幾等功?有多少個獎章?」他說他爸當然是立過功的,但不知是幾等功,也不知有幾個獎章。我叫他趕緊回去問清楚。結果是,他又跑出來告訴我:「我爸說小孩莫管大人的事。還說、還說……」陳乃光撓撓後腦勺,從眼角膘我,道,「還說叫我別跟你這匹害群馬玩。」我摸摸他的光頭,跨上樓梯扶手滑下去找別的男孩打水仗。

但從此以後我開始仔仔細細地看他爸,連他上下班的路上,我也遠遠跟著觀察他的神態步態,並向別的小朋友是否發覺陳伯伯與他們的父親有何相異之處。於是孩子們便都開始觀察陳乃光的爸爸。

末了,有一天,住在陳家隔壁的雲娃子笑嘻嘻地告訴大家:「陳伯伯拉尿跟別人都不同。」他說陳伯伯只在廁所拉屎,卻在家中拉尿。而且自己持個花痰盂接著,房門也不關,就沙啦啦啦往裡撒;拉完將痰盂往地下一放,每次都是由陳乃光他娘端去女廁所倒的。

我大失所望,終於憋不住,就去問我爸:「陳伯伯是不是我們這幢樓最了不起的英雄?」

爸爸看著我,一副莫名其妙的樣子,問我從何處冒出這等念頭來。我說;「如果他不是,為什麼會有兩個女子為他獻出青春呢?」

我們這幢紅房子,家家男主人都來自軍旅,每人一個妻子,卻只陳伯伯一人有兩個妻子。兩個妻子一老一少,年紀相差十多歲,都住在一起。樓里大人小孩稱呼老的那個「陳媽媽」,少的那個「張姨姨」。我不知陳媽媽是否有小孩。陳乃光和他的一姐一弟都是張姨姨所生,叫他「娘」,叫陳媽媽為「媽」。我不知道陳伯伯因何赫赫戰功,竟有雙妻相伴。既然好女子與好男兒無異,那麼若有女子為國立下許多功勞,是否也可有兩夫作陪呢?

我爸爸想了一下,說,那兩個女子先後出嫁時,陳伯伯並非什麼大英雄,不過那時的風尚,男子可以娶幾個老婆。爸爸解釋道,自私有制以來財產就全由強壯的男人掙得,女子由於天生體力不足,甚至變成男人的一種財產。社會的權力其實是一種男性的權力,所以會有一夫多妻的歷史;但就夫婦關係而言,是不公平的。中國的一夫一妻制,由毛澤東1935年第一次在江西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這種主張已成為法律。至於一女多夫的現象,則早已隨著母系氏族而消亡了。

爸爸把我拉到身邊,對我說;「爸爸希望你成長為一個正直的、有所作為的人。爸爸希望你將來幸福。」

我發觀自己對父親這種陌生的溫婉很感動,就有點難為情,就沒話找活,說:「什麼是幸福?其實老師早就說過,到了共產主義社會就是幸福。而且人人都幸福,因為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

爸爸想了一想才回答我:「幸福就是事業有成,愛情有托。」卻與老師講的不一樣。我搞不清楚什麼是愛情,爸說愛情就是「兩心相悅,生死相許。」我茅塞頓開,就問「是不是像梁山伯與祝英台、像羅密歐與朱麗嶇那樣一個死完另一個又跟著死?」誰知他又說「不是。」

我突然發現爸爸也有尷尬時。他將煙斗叨上又取出,取出再叨上,最後,這個向來教我評點歷史推理嚴密的爸爸,居然就說:「愛情,愛情就是一件應該由你媽媽對你解釋才更合適的事情。」

我很愛聽母親說話,即使她平日為我解道數學題。哪怕只是關於「乘法交換律」,也總給我許多形象的例子,令我覺得那些阿拉伯數字好像都變礙有血有肉有故事了。

母親解釋愛情,說得深入淺出。她說「兩心相悅」就是兩個人互相因為對方的存在而感到快樂,也因為發現自己能使對方快樂而感到驚喜——這種心境是換了任句一個第三者都無法替代的。相愛的兩人會欣賞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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