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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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冬天,幾乎每個夜晚,我的心都在童話里流連。我們讀安徒生,讀格林兄弟,讀拉封丹,也讀克雷諾夫,讀伊索……窗外的雪絨,細細地,細細地,密密地下。臘梅的清香從門縫窗縫溢進來,飄散在屋裡,飄進故事,直到瀰漫了我的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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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的一位將領,我的父親沒有任何理由將我留在香港。那是中國共產黨管轄不到的地方,那裡歸英國管。在部隊,別說親生孩子在香港,即使有封香港的來信,也是一件令人大驚小怪的事。為了種種原因,他的孩子必須回到社會主義中國受教育。於是我的大陸父母向我的香港父母提出,要將我收回,大陸媽媽親自赴港,與香港媽媽聚了兩天,卻並不來見我。香港媽媽哭得肝腸寸斷,就是不肯舍了這命根子。於是,便有了那些信……結果是,大人們決定:直接由保姆帶我進川,任何人不向我作關於這種遷徙的任何解釋。因為,讓一個孩子在軍營里談什麼「香港、九龍」的,非但不倫不類,還將給父母帶來不盡的麻煩。

火車停在重慶站。一個挺拔的男子,全身戎裝擠入車廂,將我抱起,說:「麗絲,我是爸爸。」

我狠狠咬了這個軍人的鼻子一口,然後,照故事裡說的那樣,尖聲喊道:「叔叔伯伯快救命呀!大家抓住這個人拐子呀!」一邊喊,一邊抓他的臉,踢他的肚子。他皺皺眉,將我翻了個面,連手腳一併箍抱著。跟著他,又擠上來一個女的,接過我,緊緊抱著,輕輕拍著,悄悄在我耳邊說:「別怕,別怕好孩子。」那音調柔和又恬靜。我見到一雙好親切的眼睛。我雙手捧著她的頭,本能地覺得那是我的救星:「阿姨救我回家!他是人拐子!」我一個字一個字地告訴她我家地址,那是我剛會走路時,媽媽就要我熟記了的。媽從來都不厭其煩地告訴我:「分辨好人壞人。別聽人家怎麼說,而是要細看人家的眼睛。」抱著我的人,眼睛有幾分像我媽,很慈祥。

她將臉貼在我的眼睛上,好輕悄好輕悄地呢哺道:「我們這就回家去。」我聽到那個柔美的音調梗著一絲嗚咽,「好女兒,我是你媽媽……」

我嚇得魂不附體,味溜竄下地,轉身就跑,卻被那軍官一把撈回,依舊箍了在他懷裡往前走。

我怎麼呼救,也無人搭理。或許,誰也聽不懂我的廣東話,或許那軍人的堂堂儀錶實在不屬於人拐子。那個自稱是我媽媽的人,從保姆手中接過大包小箱,一面看著我,一面往前走。我如一隻關進鐵籠的小狼,聲嘶力竭地仰天長嚎起來。

終於,我被弄進一輛吉普車,逃不脫,也掙扎不動了。那個女的將我擁進懷裡,慢慢晃著,哼起一支歌來。似乎沒有歌詞,但韻律優美,很恬港,像是從好遠好遠的地方飄來……

我精疲力盡地攤在她懷裡,抽抽泣泣地咒罵,罵她,罵那軍官,罵那同謀合夥的保姆……

我不停地罵,她不歇地唱,弄得我糊裡糊塗起來。我在心裡拚命搜尋,也想不起在哪個故事裡,曾出現過會唱歌的人拐子。

這個會唱歌的人拐子,有兩辮長發,黑油油地,順在肩上。她的眉毛很長,略淡,眼尾也很長,雙眸很美。我抵抗了許久,累得恍恍惚惚。恍恍惚惚之中,竟覺得那歌聲,是從她美麗的眼睛裡流出來的,那眼神中有一抹很淡很淡的憂傷,像她的歌一樣。我打起全付精神,惡狠狠地,最後詛咒道:「大灰狼來咬你們三個,人拐子!」終於,無可奈何地在人拐子優美恬謐的歌聲中睡著了。

待我醒來,立即見到一雙離我很近的眼睛,又大又黑又明亮。那是個胖乎乎的小姑娘,臉兒紅紅的,一笑,就現出兩個小酒渦,她低下頭來親親我,嘰嘰叭叭地對我講起話來。她吐字清清楚楚,聲音脆脆甜甜,但我一句也聽不懂。我對她說:「我叫朱天兒,被人拐子從爸爸媽媽那兒拐來了!」

看來,她聽不懂我的廣東話。她又說了句什麼,就跑出去了。轉眼功夫,她又跑回來,和那會唱歌的人拐子一起。

小姑娘握著我的雙手,又開始嘰嘰叭叭,然後轉過身去叫「媽媽」,她媽媽對我用廣東話說:「這是你妹妹,麗珠。她剛才對你說,她很喜歡你,她有一個弟弟,叫可可,她早就想有個姐姐了。她問你,是不是也會喜歡她,喜歡她弟弟。」

麗珠的小手軟軟的,手背上也有小酒渦。我真的很喜歡有個這樣的妹妹,就點了點頭。然後對她媽媽說:「妹妹有媽媽。你送我回去,我找我自己的媽媽。」

麗珠的媽媽蹲下來,用手指輕輕梳著我的短髮,說:「麗絲,我就是你的媽媽啊!」她抱起我,往廳里走去。麗珠就握著我的腳,一面走,一面又嘰嘰呱呱起來。

那個將我擄來的軍官已換好便裝,正在廳里看書。他剛將我抱上,我尖叫一聲,隨即便小狼似地開始抓咬他。他把我高高舉起,喊了一句:「嘿嘿,真是將門出虎子!」便哈哈大笑起來,那笑聲很響亮,嚇了我一跳。他把我抱到鏡子跟前,問道:「我的女兒,你看,我們倆的臉有哪一點不像呢?」

是啊,都像,臉型像,五官也像。不過,他各部分都很明朗,而我的呢,咋也舒展不開就是。

像又怎麼樣呢?我有爸爸,他在香港。況且,「人拐子」的故事裡說過,人拐子有障眼法,會變哩。我溜下地,抱著他的腿咬了一口,惡狠狠地說:「我要我爸爸,不要人拐子!」他連摸都不去摸一下被我咬過的地方,卻彎了一根食指去撓額角。他從列兵一步步當到將軍,此時此刻,竟無法戰勝他的親生女兒——那個疲勞的、虛弱的,被憤怒和輕蔑燒得兩眼血紅的小妖怪。

從此,我名麗絲,不叫天兒,也不再姓朱了。

我堅定不移地相信,我是被人拐子弄來的。因為生活在軍營,於是滿耳滿眼,全是軍號軍令,軍械軍裝,這在好長一段時間都令我心驚膽顫。

我到重慶時,正好放暑假。媽媽和妹妹都在家。以後,她們一個去了學校,一個去了幼兒園,每周才回來一次。父母曾多次將我送入幼兒園,但他們總是失敗。我在幼兒園,不但大哭大鬧,而且還要病,發高燒,最後只好讓我呆在家裡,和保姆在一道。弟弟那時一歲,寄養在別人家。

軍營里,孩子很多,可誰也不跟我玩。孩子們的遊戲,多是「官兵捉強盜」,追得滿山跑。我跑不快,老摔跤,不但「官兵」們不讓我入伍,連當強盜的資格也不夠。

我的模樣很不討人喜歡,我只肯穿著從香港帶來的中式長袍,冬棉夏單,因為郎中們說我招不得涼,小臉青青,下巴尖尖,一雙眼睛滿是警惕,滿是驚懼,滿是惶惑,還要說一口誰也不懂的廣東話。

我絞盡腦汁,想方設法要逃回香港。

常如幽靈般,我站在路口,盼望見到一張熟悉的臉,好求人帶我走,或者是拚命找尋一段熟悉的景物,想立在那兒等我香港的爸爸媽媽來找尋……,這些都是從故事裡聽來的脫身之計,而我始終沒能發現一條熟悉的路,更見不著一張熟悉的臉。

我幾乎都不會笑了,整天尋尋覓覓,失魂落魄,那神情、那行狀、那心態,活脫脫跟一匹小小的、落到陷餅里的孤狼一樣。

重慶是世界有名的霧都,山風瘴氣很重,須以辣椒抵禦,我卻怎麼也不肯吃辣椒。不久,我家又是郎中滿門——我的肺又出毛病了。

終於,爸爸開始親自管教我了。

「麗絲,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是我的女兒。」他說,「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你都必須儘快強壯起來。」

是平生第一次,我聽到這種野蠻的推斷方式。

爸爸讓我的保姆回香港了。他將我們從香港帶來的咖啡酒麴打成一個小包,說:「這些都變成回憶了,從耗子能活下來,你就應該能活下來。」

爸爸認為,他平生最為得意事,有四種:帶兵打仗,拉琴吹蕭,設局對奕,入廚掌勺。

仗是沒得打了,那會兒。於是他開始為我紙上談兵。爸爸讓我翻開的第一本書,竟是《三十六計》。

他曾在步兵學校呆過一段,任軍事研究室主任。這位行伍出身的將軍,毅然決然,把他的女兒領進一個鐵馬金戈,征戰殺伐的世界。

我的生活日程被安排得滿滿的,已經沒有空隙去恨爸爸,甚至連哭的機會也沒有。

他逼我練拳腳,教我騎馬,要我爬山,爸爸做事很極端,凡是他要求的,我必須百分之百做到。我的身子骨很快就強健起來,真的可以「動如脫兔,坐如泰山」了。

每天,我必須寫夠300個大字:手中捏只鴿蛋,筆頭掛串銅錢,臂彎上還要放碗水。爸爸常站在我背後,出其不意地抽我的毛筆,只要被抽走,我就得再加寫10個字……

他要我讀書,文章由他親自選,大多選自《史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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