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最高法庭被告席

我沒有認識林彪、江青這兩個反革命集團的真面目,在文化革命中一度和他們混雜共處,確實死有餘辜。「批判劉少奇這個問題我負有大罪。」「整個案子可以判處死刑」,但是「不一定採取這個措施」,當然,如果「不能平民憤,那麼殺掉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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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0日,76歲的陳伯

達在聚光燈的照耀下,出現在大庭廣眾前。沉寂多年的他,成為眾多的照相機、電影攝影機、電視攝像機鏡頭聚焦之點。通過報紙、電視、廣播,人們得知他被押上最高法庭的被告席,第一個直覺式的反應是:「哦,陳伯達還活著!」

被告席上站著10名被告,陳伯達排在第5,即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江騰蛟。

在10名被告中,最年輕的是王洪文,45歲;最年長的便是陳伯達。那9名被告都是自己走上被告席,而陳伯達則是由兩名法警左右挾扶,步入法庭。

他的中式棉襖外,罩了一件舊的卡嘰綠軍裝,戴著一副老式深色邊框的眼鏡,看上去目光獃滯。雖然步履蹣跚,他頭腦還算清楚。

在開庭前,陳伯達的心情更為錯綜複雜。他說:

「這個法庭我看著有點害怕,照那麼多像幹什麼?弄到外邊叫人都知道。」

儘管陳伯達心亂如麻,他還是被押上了特別法庭,聽取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的起訴。

1980年11月23日,陳伯達寫下了《讀起訴書》,表明他作為被告對起訴書的態度:

讀起訴書,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罪惡,心情激憤。……起訴書對於林賊謀害偉大領袖毛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以及「四人幫」策動上海武裝叛亂這兩個反革命事變的滔天罪行,揭露深刻,感人至深。特別對於林彪謀害毛主席事實的揭露,令人驚心動魄,普天同憤。

起訴書中還列舉有的許多的(引者註:原文如此)、大量的事,是我到監獄以前發生的,也為我完全不知道的,完全沒有聽說過。

我過去雖然入黨時間不短,但缺乏無產階級意識,沒有認識林彪、江青這兩個反革命集團的真面目,在文化革命中一度和他們混雜共處,確實死有餘辜。

我的一些重大問題,起訴書本著偉大黨中央的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加以曲恕,同時,各方面的同志也沒有對我深究。黨的大恩大德,如天如地,使我感動不能自己。

余息尚存,一心想報答偉大的黨,報答偉大的全國人民,報答偉大的人民解放軍。

平心而論,在10名主犯之中,陳伯達的認罪態度算是比較好的。

作為被告,陳伯達在1980年11月20日與另9名被告一起,出庭聽取起訴之後,又於11月28日及29日兩次出庭接受庭審。

對於陳伯達的第一次庭審,主要是三項內容:夥同江青、康生批鬥劉少奇;誣陷迫害陸定一;利用「中央非常委員會」傳單誣陷黨和國家領導人。

對陳伯達進行第二次庭審,則是另兩項內容:製造冀東冤案;提出「橫掃一切牛鬼蛇神」。

1980年12月18日,最高法院就陳伯達問題進行辯論。

上午9時起,陳伯達用他那令人難以聽懂的「福建普通話」,為自己進行了一小時的辯護。在陳伯達結束講話之後,他的辯護律師甘雨沛站了起來,為他作了如下辯護:

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我們接受委託,作為被告陳伯達的辯護人。我們接受委託之後,認真查閱和研究了本案的案卷材料,多次會見了陳伯達……

我們對本案已經有了一個清楚的了解,特提出以下幾點辯護意見:

一、被告陳伯達在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中的地位和作用問題……被告陳伯達在誣陷、迫害劉少奇這一共同犯罪活動中,他負有一定罪責,但他的地位和作用不同於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等人……被告陳伯達早在1970年廬山會議時就已被揭露,同年10月即被隔離審查…而事實上,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在陳伯達被揭露以後,還繼續進行犯罪活動長達6年之久……他不能對這些罪行負責。

二、關於被告陳伯達在冀東事件中應負的罪責問題……他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但是,成千上萬人被誣陷、迫害,數千人死傷的後果,也並非僅僅由於被告陳伯達的話所能造成的。實際上還存在一些其他因素……因此,陳伯達對此嚴重後果,應負一定罪責,而不能負全部責任。

三、關於被告陳伯達的態度問題。被告陳伯達在庭審過程中,承認了全部犯罪事實和所造成的後果,承認他的「罪惡是重大的」,並一再向法庭表示他承擔罪責,接受應得的懲罰,態度是比較好的。

以上三點辯護意見,請法庭在評議本案,確定被告陳伯達的刑罰時,作為從輕的理由,予以考慮。

在辯護律師結束髮言後,陳伯達再度要求陳述,說了三點意見:

「批判劉少奇這個問題我負有大罪,我只說一句。」

「對陸定一同志,在專案組上我寫了那個三條,也是有罪的。」

「第三,冀東的問題,我說了那些話是有罪的……」

陳伯達第三次在法庭上發言時,他請求法庭對他寬大處理。他說「整個案子可以判處死刑」,但是「不一定採取這個措施」,當然,如果「不能平民憤,那麼殺掉也可以」。

1981年1月25日,宣判的日子終於來臨。

那天,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宣布:

「判處被告人陳伯達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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