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血色朝霞 第二十章

此時,紀雲龍一點也不知道市長在考慮著他,正舒適地躺在一個豪華單人房間的席夢思上,看著手中的日記本。

正是從餘一平家中翻到的那個日記本。

餘一平早讓他收拾了。回想起他當時嚇得屁滾尿流的樣子,紀雲龍感到十分可笑。他跪在地上給自己磕頭,說只要留住他的命,怎麼都行。可是,他並沒有完全說實話,藏日記本的地方就說得不對,害得自己大翻一通才找到,氣得回來先扎他幾刀解恨,然後才一刀捅死。按照自己的本意,應該把他的屍體扔到大街上,讓那些刑警們看一看,讓姓李的看一看,看看他們氣急敗壞的樣子,看他們有什麼辦法……可魏民和鐵昆都堅決不同意,只好像黃秀秀一樣,把屍體沉到江中了。

此刻,他這已經是第二次看餘一平的日記了,越看越覺得他該殺……這小子是個叛徒,當面像孫子一樣溜須,背後卻搞這種名堂,真該殺。可是看來看去,他又覺得魏民該殺了,因為,在餘一平的記錄中,魏民曾多次去紅樓,泡過梅娣……看到這裡他不由火冒三丈,媽的,他竟敢玩自己喜歡的女人!儘管知道梅娣不是跟自己一個人,可一想到姓魏的那副嘴臉跟梅娣在床上的樣子,他就氣不打一處來。看來,應該把姓魏的也收拾了,別看梅娣是自己殺的,可那是沒辦法的事,自己殺她行,姓魏的泡她不行,媽的,你等著……

最使紀雲龍感興趣的是日記本後邊記的一些東西,這是另一個人的筆跡。這個筆跡與餘一平的不同,從墨水上看已經寫了很長時間,一開始是一些什麼工作上的事,都是市委、市政府之類的詞,可最後一頁上卻寫了挺長一段魏民的事,看上去,那時魏民還是副市長呢……看著看著紀雲龍的心驚起來,汗也出來了。他明白是誰寫的了,明白寫的是什麼意思了。媽的,這日記要是讓公安局得到,魏民肯定沒命了,怪不得他說啥也要得到它……可是,他是怎麼知道有這本日記的呢?肯定是從餘一平那兒知道的。瞧,在日記的最後,餘一平還寫了一行字:「此事可資利用,但暫不宜聲張。」

真是陰險毒辣呀。紀雲龍看後,對餘一平為人有了深刻的認識,覺得,此人要是干自己這行,絕對是把好手。媽的,殺得對,殺得好,真是該殺,也可惜他老婆了,怎麼能跟他過這麼多年……對了,他還跟自己說,他老婆跟李斌良摘破鞋,也不知真假,這倒也是條有趣的信息,必要的時候,可以利用一下……媽的,姓李的那小子平時一副正人君子模樣,原來也是這種貨呀!

想到李斌良的時候,紀雲龍再次產生一種不妙的感覺。這種感覺已經產生一段時間了,現在越來越清晰。這麼多年來,可是第一次有這種感覺。主要是跟姓李的這小子打交道後開始的。人真是緣分,怎麼會碰上他?自己已經在這個世界上多活了快四年,除了魏民、秦榮三四個人,誰也不知道,可現在他猜出來了,還盯得挺緊。雖然暫時還不能把自己怎麼樣,甚至連自己的模樣他還沒見過,可仍然感到不安,感到他在步步逼近。媽的,這樣下去,早晚有一天落到他的手裡。那可不行。絕不能坐以待斃,應該採取措施……

採取什麼措施?離開這裡……這倒可以,是挺容易的事,可到哪裡安身卻不容易了。金嶺那塊根據地已經沒有了,那可是自己費了不少心機才經營起來的呀。這四年來,他已經嘗到了沒有根據地的滋味,深切感到,你可以四處流浪,可以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但人不可能一生如此,必須有一個長期的落腳之地。如果沒有妥善的理由在一個地方長期住下來,就極易被發現。因為,公安機關的人口管理看上去簡單,卻十分有效。你住到哪裡時間稍長,就會有民警上門,了解你的情況,核對你的身份……當然,現在造假戶口很容易,多花倆錢,到廣州等地買一個足以亂真。但,光有戶口還不行,還必須要由當地公安機關發准遷,你總不能到個誰也不認識的地方,找到公安機關說,我要把戶口遷你們這兒來吧。正為解決這個問題,自己當年才與朱貴老婆混了一段時間,然後花錢偽造了遷移證,騙過當地派出所,落下了戶口,從此才安全地隱下身來。

想到這兒,他又想到了朱貴和他的老婆孩子。當然,他們一家三口早已在地下相聚了。想起來真他媽的可笑,那朱貴和自己居然是親兄弟,還是孿生兄弟,可除了相貌,脾氣性格沒一點相像的地方。那種生活他怎麼能受得了呢?其實,朱貴選擇得也對,病肯定已經治不好了,活的日子已經不多了,替兄弟一死又有什麼不可以呢?還給老婆孩子留下了好日子。

當時,可是給了他家十萬元哪,他是一輩子想都沒想過那麼多錢哪!當時,老太婆在這件事上沒少出力,見朱貴時,還假惺惺流了淚……也就為這些,為了給老婆孩子留個舒適點的生活,朱貴替自己挨了槍子……不過,朱貴上當了,那十萬元後來也歸了自己。朱貴死後,依照事先講好的,他老婆和兒子遷離了本地,遷到了江川,隨後自己找了上去,騙他們相信了自己,接受了自己,等真的生活在一起後,他們也就把生命交到了自己手中,對威脅自己生命的人,是絕不能長留這世界上的。弄死這兩條人命,對自己來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對這個結果,朱貴是萬萬想不到的。這不怪自己,都怪他,誰讓他那麼傻?兄弟又怎麼了?到你死我活的時候就是親爹親娘也顧不上。對,還有老太婆,也不是個東西,總向自己要錢……要不先滅了她,姓李的再去幾回,沒準她就把自己賣了。當然,這一切不能怪自己,只怪李斌良,都是他逼的,早晚有一天我要報仇,幹掉他!

紀雲龍的思維又轉到李斌良身上。這小子,念中學時就和自己作對,愛管閑事,那回砸老師家的玻璃,和他有啥關係,居然出面和自己作對,結果打個頭破血流。

想起那場架,紀雲龍還心有餘悸:雖然和後來自己的殺人無法相比,可那場架卻永遠忘不了,那是自己惟一沒有取得全勝的一場架。那次自己是突然襲擊,卻沒治服他,要不是埋伏在林子里的那幫哥們出面,結果還真很難說……自那場架後,自己覺得有點丟面子,就中途退學了。媽的,這麼說,自己沒念到高中,他李斌良應該負責,這是他欠自己的一筆賬!

紀雲龍咬起了牙齒。

就在這時,他的手機響了。這是鐵昆以別人的名義新給他的手機,以便通話方便。當然,鐵昆的手機也換了。

電話果然是鐵昆打來的,聲音很低,也很緊張,好像還有點生氣:「雲龍,你說實話,那東西到底在你手上沒有?」

紀雲龍裝作不懂:「什麼東西……啊,你說那本日記呀,我不是說過了嗎?餘一平說謊,我把他家翻個底朝上也沒找到哇!」

電話里靜了片刻,鐵昆又說:「雲龍,你可不能哄弄大哥,魏市長對這事非常上心,再三問我,你留著那東西也沒用,要到手了就交給他!」

紀雲龍還是咬定沒有見到那本日記。鐵昆不再說這件事,轉了話題:「雲龍,這回時候到了,你可以辦你想辦的事了!」

紀雲龍一下就知道了什麼事。不知為什麼,聽了這話心咚的一跳。這可是他從來沒有過的。以前,他每次替別人殺人,接下生意時,總是產生一種快感,一種自豪感,一種自我價值實現的感覺,可現在……

他知道原因,現在對付的對象特殊,他是李斌良。

他的感覺和心情都很複雜,既有生死一決前的興奮和激動,也有種心裡沒底的感覺。他儘力拿出無所謂的腔調:「多少錢?」

鐵昆:「哎,你不是早要幹掉他嗎?擋都擋不住你,這回讓你動手了,還要什麼錢?」

媽的,想讓我白玩?!紀雲龍壓著火說:「因為我現在不想殺他了!」

「你……」鐵昆想發火,又忍住了,改了口氣問:「你想要多少?」

紀雲龍想了想:「你們知道,他可不是輕而易舉能除掉的,難度大,弄不好把我自己都搭進去,少十萬您找別人,另外還有一個條件!」

鐵昆沒回答錢的事,而是反問:「什麼條件?」

紀雲龍:「到底是誰讓我干這活兒的?最後決定權在誰手裡?是你,是秦榮還是市長大人?」

鐵昆:「這有什麼區別嗎?你干你的活兒好了,問這麼多幹什麼?」

紀雲龍:「不說清楚我不接這個活兒!」

鐵昆沒辦法,只好說了實話:「你也是明知故問,當然是他發的話!」

紀雲龍:「你說的是魏民吧。那好,讓他跟我說話。你們在一起嗎?」

鐵昆:「沒有,現在能往一起湊嗎?你等一等,我讓他給你打電話!」

魏民好一會兒也沒回電話,因為此時他正在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討論的還是雲水公路由誰來施工的問題。這次會議是應劉新峰的要求召開的,他馬上要去省里參加一個會議,如果能定下來向全省公開招標的話,他開會期間就向省里的有些建築單位打招呼。然而會議召開了,意見還是難以統一。兩人的意見誰也沒改變,還都很堅定。兩人相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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