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篝火連接起黎明 第二十五章

紅樓的事情過去了。

鐵昆被打案件也告一段落,毛滄海的黑臉弟弟已經按殺人未遂移送檢察院。

李斌良覺得這麼定性不對。毛滄海弟弟如果真要殺鐵昆,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動手,也不能用木棒。可那黑臉的小子氣性大,不計後果,口口聲聲要殺鐵昆,還說這回沒成,早晚要殺掉他。這就正中某些人的下懷。刑警大隊最初只把此案當成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想移交治安部門處理。可有人不滿意,傳過話來,要從重處理。沒辦法,就改成傷害罪移送,可案卷仍被退回,話也傳了過來:應該定殺人未遂。要不,怎麼也過不了卷。李斌良沒有過多精力來糾纏這個問題,退了兩次卷,只好按殺人未遂移送,心想,有問題到起訴和審判環節再說吧。

這起案件辦得出奇地快,有些人也辦得格外起勁兒,表現得格外積極。移送檢察院後,據說馬上就要起訴,還說已經內定了,就按殺人未遂判,刑期為十年。

可是,後來又完全變了。聽說,毛滄海那個白臉弟弟也來到本市,分別找過公檢法機關,無效後,又找到魏市長。終於,魏市長說話了:「要依法辦案,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要頂住干擾和壓力,誰要在法律上搞名堂,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於是,案子又退回來了,沒人過問了,刑警大隊轉到治安大隊,最後的處罰又回到了起始點:治安拘留十五天。但是,因為已經刑事拘留了十二天,最後只關了三天就放人了。

這事把鐵昆氣得夠嗆,曾找魏市長大鬧過,也沒頂用。

就這樣,同樣是一起案件,既可以定為殺人未遂,也可以定為毆打他人;可以判刑十年,也可以拘留十五天。

對此,李斌良只能苦笑。他的權力和精力都有限,管不了那麼多了,不管怎麼著,那黑臉小子還是自由了。他鬆了口氣。目前,他最著急的還是殺手案的偵破。他覺得,現在的很多問題都與殺手案有關聯,如果把這案子破了,這些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因此,他想帶幾個人再去金嶺一趟。

然而,他卻忽然發現自己在刑警大隊處於很尷尬的地位。他被「晾」起來了。

在紅樓事件結束後他就發現,自己在刑警大隊得到的尊敬目光更多了,但說話卻不太好使了。自己部署的工作,人們都諾諾答應,可就是不真辦,胡學正表現更是明顯,對他部署的工作乾脆不理不睬,有時見了面連頭都不點一下,眼睛也抹搭著,整天就知道往蔡局長、秦副局長辦公室跑,而且,還變得樂呵呵的,動不動還吹起動聽的口哨,令人感到反常。

吳志深說:「看見了嗎?他高興了。為啥?不是為你高升,而是看到你騰出的位置來了。這幾天大夥為啥都不咋聽你的了?肯定都是他搞的鬼。看來,將來這大隊長就是他的了,我就在他的領導下了。媽的,要真這樣,我是說啥也不在刑警大隊幹了!」又嘆口氣道:「話是這麼說,可咱倆都不在,那殺手的案子誰來搞呢?姓胡的我還真信不著!」

吳志深的話說到李斌良心裡。是的,人們都認為自己就要離開刑警大隊了,有的人已經把自己當成外人了。就連秦副局長也是如此,刑警大隊的很多事他都直接插手過問,不再通過自己。而殺手的案子好像沒人提了,他提出要再去金嶺一事,秦副局長不同意,但,話說得非常好:「我理解你的心思,可你就要提副政委了,再讓你跑不是那麼回事。你放心,過幾天我親自帶人去……對了,這幾天我過問刑警大隊的事多一些,你別多心。你要走了,我得有個適應期,這些日子就多抓抓,也讓胡學正和吳志深鍛煉鍛煉,免得你走了誰也接不上……那殺手的案子你放心,我不會放過的……心急吃不得熱豆腐,咱得放長線釣大魚……我真羨慕你呀,這半年多把你累壞了,這回可以放鬆一下了!」

李斌良不知如何才好。他雖跟趙書記談過,可還沒有正式消息,不知結果如何,他也不好第二次打電話再問趙書記。市委常委會一直沒開,自己既沒有被提拔為副政委,也沒免去刑警大隊教導員,可卻什麼都是又什麼都不是了。這……

他去找蔡局長。蔡局長的回答只是:「別急,哪天我問問市裡,看到底怎麼回事,什麼時候研究幹部!」

就這樣,李斌良被晾起來了。

可那案子呢?那殺手呢?

這是李斌良最惦記的。儘管秦副局長和吳志深都表示不會放棄,但自己不親手抓,總是心有不甘,放心不下。

就在這時,一個上街辦事的鄉親給他捎來一個口信:母親病了,讓他回去一趟。

這個口信頓時使他坐立不安,也暫把自己的處境拋到腦後。母親得了什麼病?自參加工作後,這可是母親第一次捎信讓他回去呀。雖然捎信的人說母親的病不重,他還是放心不下。正好,目前又處於這種尷尬境地,就向秦副局長請假。秦副局長一聽十分著急:「那你還等什麼,馬上去……帶一輛車吧,萬一有事也用得著!」

李斌良拒絕了。因為他親自為刑警大隊制定的制度,不許私事用車。再說,自己把車開走,不知啥時回來,萬一出了案子隊里用車怎麼辦?他拒絕了秦副局長的好心,給母親買了些吃的,當天上午就動了身。臨行前,吳志深知道了,塞給他二百元錢:「給咱媽買點好吃的,病一定要治,放心,真要住院,沒錢找你吳哥!」說得他心裡熱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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