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史塔士(1876~1947)

史塔士(1876~1947),又譯司徒拔。英國人,畢業於牛津大學。曾任錫蘭輔政司多年,有殖民地行政管理經驗。

1919年9月任香港總督後,1920年,史塔士組織一個專門委員會,調查香港的經濟資源,研究香港經濟及商業國際化問題,並制訂工廠法及有關法例。同年邀請社會人士和教育司署代表合組教育委員會,制訂香港教育政策。創立英文書院,以加強港島英文中等教育。又開拓港島東區及北角海濱的大片土地,興建筲箕灣至石澳、黃泥涌峽至淺水灣、深水灣、香港仔等公路;開設九龍巴士公司和中華巴士公司。1925年10月離港,赴牙買加任總督。曾受封爵士。1947年去世。

史塔士任內,工人運動不斷,重大的就有「省港大罷工」、「香港海員大罷工」,使香港海陸交通陷於癱瘓。英國政府不得不把史塔士調回倫敦,名為商討局勢,結果一去不復返。

兩次歷史性大罷工均發生在史塔士任內,但責任並不完全在他。他上任前的1910年至1919年十年間,通貨膨脹嚴重,米價上漲,房租成倍提升,工人不滿情緒日益強烈,勞資雙方矛盾尖銳,勞資糾紛蓄勢待發。但是,史塔士對工人運動採取了敵對的態度,沒有處理恰當,連倫敦也不滿意。

從史塔士開始,港督譯名逐漸中式化,如郝德傑、羅富國、楊慕琦、戴麟趾、麥理浩等。

百年罕見的糧荒

史塔士上任伊始,便趕上香港百年不遇的大糧荒。

第十六任史塔士香港居民的糧食來源,當時主要是東南亞各國,如越南、緬甸、泰國、寮國、柬埔寨等地。香港經營糧食的商行,擁有龐大的資金,與產米地的商人有密切聯繫,每年收穫季節,就地收購,運返香港,資本雄厚的米行,在當地開設碾米廠,就地加工,運回香港存入倉庫,然後再批發給零售米商,居民吃到的糧食是零售商的轉手貨。米價的高低完全由米商操縱,香港政府不予過問。

香港人口逐年增加,到1918年前後,人口已達五十餘萬,對於糧食的需求日益增多。糧食問題日漸突顯出來。

1918年亞洲南部地區大雨成災,稻穀普遍歉收,而1919年該地區又遭受嚴重旱災,稻穀雜糧的收穫僅得二成。由於連年遭受嚴重自然災害,東南亞各國所產糧食僅夠當地居民食用,無有多餘出口,香港的糧食來源發生問題。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海上運輸船隻受到戰爭破壞,處於修理和補充的階段。香港與外地的海上運輸很緊張。輪船公司也乘機提高米糧運輸的運費,更增加了香港進口糧食的困難。當時經營糧食的大商行倉庫空虛,糧源又斷絕,毫無辦法。港府當局對此置若罔聞,使局面越來越嚴重,市面米價一日數漲,原來每百斤6元,後來升至60元,幾天之間便上漲10倍。

當時的香港市民收入一般都很微薄,家中無有積蓄,掙一天的錢,買一天的糧食,而零售米商又從中作梗,只賣給大戶,不賣給購米數量零星的市民,使市民經常買不到米。市民聚集在糧店門外等米,越聚越多,朝夕不散。而警察又不體諒市民的困境,反而以阻礙交通,擾亂治安為名,揮動警棍強行驅趕群眾。群眾忍無可忍,時常同警察發生格鬥,出現流血事件。據陳謙先生回憶,初時只在維多利亞城的環頭環尾一帶小米店發生警民糾紛,後來愈演愈烈,中環荷里活道的振隆米店,文咸街的恆裕泰米店等繁華地段的大米店,都出現毆鬥現象,致使全港居民人心惶惶。

香港當局看到局勢不可收拾,迫不得已,僱用太古洋行的輪船到中國上海、蕪湖一帶買米。糧食運到香港,港府出面定價,上等米100斤20元,中等米100斤15元,糙米100斤10元,至此,米荒才算得以緩解,風潮暫告結束。

同孫中山的衝突

1920年11月,孫中山在廣州重建護法軍政府,展開更大規模的護法鬥爭。對於孫中山的軍政府,英國政府採取的政策是,即不承認這一與北京對抗的地方政權,也不捲入該地方的紛爭。但是港英政府卻採取了與倫敦不同的態度,對孫中山極為仇視,總督史塔士甚至渴望有人去暗殺孫中山。香港當局之所以對孫中山及其政府如此仇視,余繩武、劉蜀永先生所主編的《20世紀的香港》曾作過具體深入的分析:

香港與廣東有著特殊的地緣與人緣關係,因此,廣東在港英當局發展對華貿易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一方面,香港輸往華南各地的貨物絕大部分須經廣東分發,另一方面,華南及西南各省的土特產品也要經廣東轉運香港出口。港英當局為此控制了廣東的水陸交通、鐵路和能源等主要經濟命脈。可以說,香港作為遠東轉口貿易中心地位的確立,除其自身的條件外,廣東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香港政府對於廣東政局的變化格外關注。中國民族民主革命的倡導者孫中山先生抵粵,是對在粵擁有巨大權益的港英當局的威脅,當然也就不為他們所容。

第一個衝突首先圍繞著廣州政府收回海關所欠關余而展開。為解決財政上的緊張狀態,1920年年底廣州軍政府照會北京公使團,要其飭令代管關余的銀行委員會將廣東地方應得的13.7%的關余立予攤分。遭到了公使團的拒絕。1921年1月,軍政府毅然宣布,將從2月1日起收回護法省區各海關的管轄權。對於軍政府這一舉動,香港當局擔心會直接影響粵港間的貿易,搶先採取了行動。在軍政府宣布將接管海關後不久,港英當局即派遣兩艘軍艦駛往廣州,在粵海關示威恫嚇。英國外交部也要求香港對廣州實施經濟封鎖。但英國殖民地部對此則持謹慎態度,提出應首先聽取香港總督的意見。

史塔士與香港總商會的代表磋商後,向殖民地部建議,封鎖廣州,列強應聯合採取行動,若香港單獨採取行動,勢將危害香港的利益,而其他列強定將從中獲利。

孫中山鑒於列強態度強硬和廣東政局的動蕩,認為採取行動為時尚早,宣布暫緩接收海關。

廣州護法軍政府與港英政府的第二次衝突是圍繞著廢除「卡賽爾煤礦合同」一事進行的。

所謂「卡賽爾煤礦合同」,是港英為掠奪廣東礦藏與桂系軍閥簽訂的合同。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為解決燃料的缺乏問題,英國打算在廣東開發能源。經港英政府安排,英華工程師協會派人對廣東省進行了地質勘探,香港英資企業滙豐、怡和、太古等大公司均參與了開發計畫的制定。經史塔士推薦,英國政府最後選定了由退伍少校卡賽爾提出的計畫。1920年4月,卡賽爾公司與桂系軍閥莫榮新草簽了合股開採煤礦的合同。依照所簽合同,英方有權開發廣東的煤礦及控制全省的水陸交通,修建連接廣九和粵漢線的鐵路。

孫中山和護法軍政府趕走桂系後,宣布該項掠奪廣東礦產資源並享有多種特權的合同為非法,不予承認。英國駐廣州總領事傑彌遜和港督史塔士親自出馬,妄圖使廣州政府改變立場,奪回英國即將到手的利益。

傑彌遜多次致函廣州政府,聲稱他要保護英國公民的「權利」,要求廣州政府承認卡賽爾合同。卡賽爾公司同時表示願意修改合同,減少英方所獲利益。廣州政府外交次長伍朝樞明確指出,卡賽爾合同對廣州政府來說是一紙空文,無任何效力。廣州政府的總體思想是礦山國有,外國資本如欲開發,必須符合平等互利的原則。談判不成,史塔士專程來到北京,以幫助北京政府「困迫新政府」、「售賣和運送軍械予廣西陸榮廷」為交換條件,要求北京政府承認和履行卡賽爾合同。孫中山廢止合同的決心毫不動搖,他對許多英國人說,「請他們到別的地方發財去,廣東的礦山,是留了給廣東人的。」

面對孫中山的強硬態度,史塔士採取了從內部分化廣州政府的措施。廣州軍政府重建後不久,英國政府便察覺到孫中山與陳炯明之間存在的矛盾。對於孫、陳不睦,英國外交部堅持其不捲入中國地方紛爭的政策,而香港當局則加以利用,從中挑撥分化。

在史塔士的授意下,香港立法局華人議員、港商劉鑄伯提出了一項援助陳炯明的計畫,在香港和廣州兩地為陳炯明募集資金,從財政上支持陳炯明,要求陳炯明向北京政府妥協,與孫中山斷絕一切聯繫。1921年3月26日劉鑄伯專程前往廣州,與陳炯明舉行了會談。

史塔士向英國殖民地部報告說,他特別希望殖民地部同意這項計畫,因為這將會給香港帶來無窮的好處。殖民地部拒絕了史塔士的建議,指出:「香港捲入廣東政府內部事務是極其不明智的舉動。」因為英國內部的分歧以及陳炯明回絕,這一從內部分化瓦解廣州政府的計畫才告夭亡。

1921年春天,孫中山建立正式政府。4月7日,廣州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5月5日,孫中山正式宣誓就職。

5月4日,港府華民政務司派人貼出告示稱,接總督口諭,禁止香港華人集會慶祝廣州新政府成立;5月6日華民政務司再次告示稱,接總督令,禁止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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