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寶靈(1792~1872)

寶靈(1792~1872),也作寶寧、寶陵、鮑林等。自取中文名字包令。英國人。早年追隨英國功利主義哲學家邊沁,為他主編《威斯敏斯特評論》。曾兩度當選為英國下議院議員,多次被英國政府派赴法國、德國、瑞士、義大利等國考查,調查商業情況。先後任比利時、埃及、敘利亞、土耳其等國商務使節。1849年任英國駐廣州總領事。主張使用武力迫使清政府「修約」,擴大英國在華利益,答應英國人進入廣州城。1854年4月13日接任香港第四任總督,接任時65歲,是香港歷任總督中年齡最大的一個。

在任期間,中國太平軍攻打廣州,寶靈配合清政府鎮壓;英法聯合侵略中國,寶靈是主要策劃人之一。寶靈曾到世界各地旅遊,能講多種外國方言,他會講中國廣州話。1849年任英國駐廣州領事時,當時港督般含因休假返英,寶靈從廣州來到香港,代理商務監督,主理港事。任職期間,寶靈曾倡議立法局的華人和歐洲人,有均等投票權。下令改善衛生和居住環境,興建兵頭花園,制訂華人教育方針和在沿海區興建道路、碼頭及貨倉計畫。1859年9月離任,任期5年又5個月。曾受封爵士。1872年去世。出版有《寶寧爵士自傳體回憶錄》。

只有名譽職位

第三任總督般含上任時,香港經濟處於困難落後時期,港府財政拮据,般含主動決定暫緩支取自己的薪俸,縮減一切財政開支。到了第四任總督寶靈,英國政府幹脆因財政問題而不敢正式任命他為總督。當寶靈被提名接替般含時,英國殖民地部通知他,由於庫房空虛,不足以維持設立總督的職位,所以只任命他為商務監督,授權可以統治香港。這與前期香港總督兼任三軍總司令、商務總監、駐華公使等數職相比,差別顯然甚大。殖民地部規定,他可以用總督的頭銜,不過,這是名譽上的職位,因此,寶靈的薪金比正式總督每年少2000英鎊,正式港督當時年薪6000英鎊,他只能支取4000英鎊。

第四任寶靈1855年2月,寶靈與副總督威廉?堅發生職權之爭。爭執的原因在於誰當立法局的主席。按照英國皇家「訓令」,港督是行政局、立法局的當然主席,而寶靈沒有被正式任命為總督,只任命為商務監督。威廉?堅是港府的「三朝元老」,不把寶靈放在眼裡,況且又有空子可鑽,就與寶靈爭做兩局主席的職務。

事情鬧到英國殖民地部,殖民地部不得不承認,發生這種事件是一個行政上的錯誤。於是,正式任命寶靈為全權的香港總督,但年薪仍然不變,照常支取商務監督的薪金,而不是正式港督的薪金。威廉?堅沒有得到倫敦的支持,於是提出辭呈,寶靈予以批准,宣布撤銷威廉?堅副總督的職位。

挑起第二次鴉片戰爭

英國逼迫清政府訂立《南京條約》,取得了割地、賠款和一系列特權,但英國侵略者的貪慾並未完全得到滿足。1856年10月8日,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在港督寶靈支持下,乘太平天國革命動搖了清政府統治的時機,借口「亞羅」號事件擴大事端,挑起了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5年,港英政府頒布第四號法例《船舶註冊條例》,條例第六項規定:「本殖民地的中國居民,可申請並取得殖民地船隻執照。只要作為船隻所有者,而申請人或人們,是本殖民地皇家土地的註冊租戶,並有兩個租戶的保證人,而彼等在本殖民地擁有2000元財產者,經審核屬實,即可領取合法船舶執照。」

「亞羅」號貨船,根據上述條例,於1855年9月27日在香港註冊。執照有效期為一年。船東是一位洋行中國買辦方亞明。他僱用英國人譚馬士?肯尼迪為船長,其餘水手都是中國人。「亞羅」號貨船經常航行於香港、澳門、廣州及汕頭海域。名為貨船,實際上與海盜相互勾結,專門干接贓銷贓的勾當。

1856年10月8日,「亞羅」號貨船停泊在廣州海珠炮台附近的碼頭。有人舉報「亞羅」號是賊船。中國廣州水師千總梁國定率領官兵40餘人登船搜捕,從船上14名中國水手中認出12個是海盜,予以逮捕。當時船長肯尼迪正在岸上,看見捕人情景,便向英國駐廣州領事巴夏禮報告,要求干預。

中國官方在中國領海,中國人的船上,捕捉中國犯人,本是中國內政,與英國毫不相干,但巴夏禮卻向中國官員提出抗議,無禮干涉。他說:「亞羅」號曾在香港領過登記證,是英國船,應受英國保護。事實上,登記證已於9月27日過期作廢。巴夏禮硬說中國官員在英國船上捉人,是對英國的侮辱。巴夏禮還無中生有地說,船上懸掛的英國國旗被中國士兵撕毀,要求廣州當局送回被捕者,並向英國賠禮道歉。寶靈完全支持巴夏禮,態度十分蠻橫無理。本來懦弱的兩廣總督葉名琛已經逆來順受,在寶靈的壓力下,於10月22日將被捕人犯全部送往英國領事館。但寶靈、巴夏禮並不罷休,蓄意將事態擴大,拒不接受人犯,終於釀成了第二次鴉片戰爭。

1856年10月22日,寶靈命海軍司令西摩率領英國船隊向廣州進發,23日抵達珠江口,24日炮轟廣州城,廣州軍民奮起抵抗。這場戰爭便由此爆發。由於當時英軍在華力量有限,英軍攻入廣州不久,又退居虎門等待援軍。

寶靈向英國政府請求派兵援助,並建議與法國等聯合行動。英國政府採納了寶靈的建議,1857年7月,任命額爾金為全權專使,率領一支海陸軍來華作戰。同時還向法、俄、美三國政府發出照會,提議聯合出兵進攻中國。

法國早在「亞羅」號事件之前,就製造了一個所謂「馬神甫事件」,進行尋釁,英國的照會,完全符合法國的意願。

1853年法國天主教神甫馬賴非法潛入廣西西林縣活動,作惡多端。1856年2月,西林縣知縣張鳴鳳逮捕馬賴等26人,並依法判處馬賴死刑。馬賴受懲本是罪有應得。法國政府卻以此為借口,聲稱要「為保衛聖教而戰」。接到英國照會後,法國政府隨即任命葛羅為全權專使率軍來華,協同英軍作戰。

1857年12月,額爾金率領的英軍和葛羅率領的法軍在香港集結,待機行事。這時,俄、美兩國派出的專使也趕到香港,同英、法專使共同謀划進攻中國的具體事宜。12月29日,英法聯軍在只有部分清軍自動零星抵抗的情形下,一舉佔領廣州。兩廣總督葉名琛俯首就擒,巡撫柏貴、廣州將領穆克德訥等投敵。由巴夏禮牽頭,英國將軍斯托賓齊,法國軍官馬殿那參加,成立三人委員會,操縱柏貴、穆克德訥繼續任職,成立了所謂政府。從而出現了中國近代史上受外人控制的第一個地方傀儡政權。

柏貴等受到嚴密監視,行動完全失去自由,未經三人委員會同意,不得發布任何命令。廣州從此被英法軍事佔領了3年之久。

聯軍既占廣州,英、法、俄、美四國公使便向清政府提出修訂通商條約。1858年4月,四國公使到大沽口外和清政府代表談判。英、法兩國故意挑剔,談判破裂。5月20日,英、法聯軍攻陷大沽。清政府慌了手腳,忙派大學士桂良和吏部尚書花沙納赴天津議和。在侵略者的威逼下,在天津分別於6月26日、27日同英、法、俄、美等國簽訂了《天津條約》。

1859年6月,英法公使以換約為名,率領軍艦到大沽口外,蠻橫拒絕清政府指定的由北塘登陸的路線,堅持經大沽口溯白河進北京。6月25日,英、法聯軍突然向大沽炮台進攻,遭到中國守軍的英勇抵抗,激戰一晝夜,侵略軍被打死打傷近500人,軍艦被擊沉多艘,英國艦隊司令何伯也身負重傷。英、法聯軍逃往上海。

1860年2月,英、法兩國再度從國內分別派出18000人和7000人加強侵華力量。3月,陸續到達香港的英軍萬餘人強行在九龍尖沙咀登陸,實行武裝佔領。同月21日,巴夏禮誘迫兩廣總督勞崇光簽署《勞崇光與巴夏禮協定》,強租九龍,年租銀500兩。4月,英法聯軍侵佔舟山。5月,侵佔大連灣、煙台。6月初,封鎖渤海灣。8月,攻陷塘沽、大沽、天津。9月21日,進逼北京。9月22日,咸豐皇帝倉惶逃往熱河,命其六弟恭親王奕留守北京,負責議和。10月初,英、法聯軍在沙俄提供的北京平面圖和軍事情報的有利條件下,攻進安定門,佔領北京城,火燒圓明園。10月下旬,奕代表清政府分別與英、法交換了《天津條約》換文。並新訂了《北京條約》。這樣,中國除允許外國公使駐京、准許內地自由傳教和增闢牛庄、登州、台南、淡水、潮州、瓊州、漢口、九江、南京、鎮江、天津為通商口岸外,還改訂了關稅,並割讓九龍給英國,賠償英、法軍費白銀各800萬兩。

毒麵包事件震驚中外

發生在寶靈任內的毒麵包案,是香港歷史上著名的事件,連總督夫人也在中毒者之列。

英國發動第二次鴉片戰爭,1856年10月英軍艦炮轟廣州,熱愛祖國的香港居民異常憤怒,認為英國人完全是找借口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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