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謀殺

王錫爵徹底消停了,萬曆三十六年,葉向高正式登上寶座,成為朝廷首輔,此後七年之中,他是內閣第一人,也是唯一的人,史稱「獨相」。

時局似乎毫無變化,萬曆還是不上朝,內閣還是累得半死,大臣還是罵個不停,但事實真相併非如此。

在表象之下,政治勢力出現了微妙的變化,新的已經來了,舊的賴著不走,為了各自利益,雙方一直在苦苦地尋覓,尋覓一個致對方於死地的機會。

終於,他們找到了那個最好、最合適的機會——太子。

太子最近過得還不錯,自打妖書案後,他很是清凈了幾年,確切地說,是九年。

萬曆四十一年(1613),一個人寫的一封報告,再次把太子拖下了水。

這個人叫王曰乾,時任錦衣衛百戶,通俗點說,是個特務。

這位特務向皇帝上書,說他發現了一件非常離奇的事情:有三個人集會,剪了三個紙人,上面分別寫著皇帝、皇太后、皇太子的名字,然後在上面釘了七七四十九個鐵釘(真是不容易)。釘了幾天後,放火燒掉。

這是個複雜的過程,但用意很簡單——詛咒,畢竟把釘子釘在紙人上,你要說是祈福,似乎也不太靠譜。

這也就罷了,更麻煩的是,這位特務還同時報告,說這事是一個太監指使的,偏偏這個太監,又是鄭貴妃的太監。

於是事情鬧大了,奏疏送到皇帝那裡,萬曆把桌子都給掀了,深更半夜睡不著覺,四下亂轉,急得不行。太子知道後,也是心急火燎,唯恐事情鬧大,鄭貴妃更是哭天喊地,說這事不是自己乾的。

大家都急得團團轉,內閣的葉向高卻悄無聲息,萬曆氣完了,也想起這個人了,當即大罵:

「出了這麼大的事,這人怎麼不說話!?」(此變大事,宰相何無言)

此時,身邊的太監遞給他一件東西,很快萬曆就說了第二句話:

「這下沒事了。」

這件東西,就是葉向高的奏疏,事情剛出,就送上來了。

奏疏的內容大致是這樣的:

陛下,此事的原告(指王曰乾)和被告(指詛咒者)我都知道,全都是無賴混混,之前也曾鬧過事,還被司法部門(刑部)處理過,這件事情和以往的妖書案很相似,但妖書案是匿名,無人可查,現在原告被告都在,一審就知道,皇上你不要聲張就行了。

看完這段話,我的感覺是:這是個絕頂聰明的人。

葉向高的表面意思,是說這件事情,是非曲折且不論,但不宜鬧大,只要你不說,我不說,把這件事情壓下去,一審就行。

這是一個不符合常理的抉擇。因為葉向高,是東林黨的人,而東林黨,是支持太子的,現在太子被人詛咒,應該一查到底,怎能就此打住呢?

事實上,葉向高是對的。

第二天,葉向高將王曰乾送交三法司審訊。

這是個讓很多人疑惑的決定,這人一審,事情不就鬧大了嗎?

如果你這樣想,說明你很單純,因為就在他吩咐審訊的後一天,王曰乾同志就因不明原因,不明不白地死在了監牢里,死因待查。

什麼叫黑?這就叫黑。

而只要分析當時的局勢,揭開幾個疑點,你就會發現葉向高的真實動機:

首先,最大的疑問是:這件事情是不是鄭貴妃乾的,答案:無所謂。

自古以來,詛咒這類事數不勝數,說穿了就是想除掉一個人,又沒膽跳出來,在家做幾個假人,罵罵出出氣,是純粹的阿Q精神。一般也就是老大媽乾乾(這事到今天還有人干,有多種形式,如「打小人」),而以鄭貴妃的智商,正好符合這個檔次,說她真干,我倒也信。

但問題在於,她乾沒干並不重要,反正鐵釘扎在假人上,也扎不死人,真正重要的是,這件事不能查,也不能有真相。

追查此事,似乎是一個太子向鄭貴妃復仇的機會,但事實上,卻是不折不扣的陷阱。

原因很簡單,此時朱常洛已經是太子,只要沒有什麼大事,到時自然接班,而鄭貴妃一哭二鬧三上吊之類的招數,鬧了十幾年,早沒用了。

但如若將此事搞大,再驚動皇帝,無論結果如何,對太子只好壞處,沒有好處。因為此時太子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情——等待。

事實證明,葉向高的判斷十分正確,種種跡象表明,告狀的王曰乾和詛咒的那幫人關係緊密,此事很可能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某些人(不一定是鄭貴妃),為了某些目的,想把水攪渾,再混水摸魚。

久經考驗的葉向高同志識破了圈套,危機成功度過了。

但太子殿下一生中最殘酷的考驗即將到來,在兩年之後。

萬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日,黃昏。

太子朱常洛正在慈慶宮中休息,萬曆二十九年他被封為太子,住到了這裡,但他爹人品差,基礎設施一應具缺,要啥都不給,連身邊的太監都是人家淘汰的,皇帝不待見,大臣自然也不買賬,平時誰都不上門,十分冷清。

但這一天,一個特別的人已經走到他的門前,並將以一種特別的方式問候他。

他手持一根木棍,進入了慈慶宮。

此時,他與太子的距離,只有兩道門。

第一道門無人看守,他邁了過去。

在第二道門,他遇到了阻礙。

一般說來,重要國家機關的門口,都有荷槍實彈的士兵站崗,就算差一點的,也有幾個保安,實在是打死都沒人問的,多少還有個老大爺。

明代也是如此,錦衣衛、東廠之類的自不必說,兵部吏部門前都有士兵看守,然而太子殿下的門口,沒有士兵,也沒有保安,甚至連老大爺都沒有。

只有兩個老太監。

於是,他揮舞木棍,打了過去。

眾所周知,太監的體能比平常人要差點(練過寶典除外),更何況是老太監。

很快,一個老太監被打傷,他越過了第二道門,向著目標前進。

目標,就在前方的不遠處。

然而太監雖不能打,卻很能喊,在尖利的呼叫聲下,其他太監們終於出現了。

接下來的事情還算順理成章,這位仁兄拿的畢竟不是衝鋒槍,而他本人不會變形,不會變身,也沒能給我們更多驚喜,在一群太監圍攻下,終於束手就擒。

當時太子正在慈慶宮裡,接到報告後並不驚慌,畢竟人抓住了,也沒進來,他下令將此人送交宮廷守衛處理,在他看來,這不過是個小事。

但接下來發生的一切,將遠遠超出他的想像。

人抓住了,自然要審,按照屬地原則,哪裡發案由哪裡的衙門審,可是這個案子不同,皇宮裡的案子,難道你讓皇帝審不成?

推來推去,終於確定,此案由巡城御史劉廷元負責審訊。

審了半天,劉御史卻得出個讓人啼笑皆非的結論——這人是個瘋子。

因為無論他好說歹說,利誘威脅,這人的回答卻是驢唇不對馬嘴,壓根就不對路,還時不時蹦出幾句誰也聽不懂的話,算是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於是幾輪下來,劉御史也不審了,如果再審下去,他也得變成瘋子。

但要說一點成就沒有,那也不對,這位瘋子交代,他叫張差,是薊州人,至於其他情況,就一無所知了。

這個結果雖然不好,卻很合適,因為既然是個瘋子,自然就能幹瘋子的事,他闖進皇宮打人的事情就有解釋了,沒有背景、沒有指使,瘋子嘛,也不認路,糊裡糊塗到皇宮,糊裡糊塗打了人,很好,很好。

不錯,不錯,這事要放在其他朝代,皇帝一壓,大臣一捧,也就結了。

可惜,可惜,這是在明朝。

這事剛出,消息就傳開了,街頭巷尾人人議論,朝廷大臣們更不用說,每天說來說去就是這事,而大家的看法也很一致:這事,就是鄭貴妃乾的。

所謂輿論,就是群眾的議論,隨著議論的人越來越多,這事也壓不下去了,於是萬曆親自出馬,吩咐三法司會審此案。

說是三法司,其實只有刑部,審訊的人檔次也不算高,尚書侍郎都沒來,只是兩個郎中(正廳級)。

但這二位的水平,明顯比劉御史要高,幾番問下來,竟然把事情問清楚了。

偵辦案件,必須找到案件的關鍵,而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誰幹了,而是為什麼干,也就是所謂的:動機。

經過一番詢問,張差說出了自己的動機:在此前不久,他家的柴草堆被人給燒了,他氣不過,到地方衙門伸冤,地方不管,他就到京城來上訪,結果無意中闖入了宮裡,心裡害怕,就隨手打人,如此而已。

如果用兩個字來形容張差的說法,那就是扯淡。

柴草被人燒了,就要到京城上訪,這個說法充分說明了這樣一點:張差即使不是個瘋子,也是個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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