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遊戲的開始

在張居正管事的前十年,萬曆既不能執政,也不能管事,甚至喝酒胡鬧都不行,但他還有一項基本的權力——娶老婆。

萬曆六年(1578),經李太后挑選,張居正認可,十四歲的萬曆娶了老婆,並冊立為皇后。

不過對萬曆而言,這不是個太愉快的事情,因為這個老婆是指認的,什麼偶然邂逅,自由戀愛都談不上,某月某天,突然拉來一女的,無需吃飯看電影,就開始辦手續,經過無數道繁瑣程序儀式,然後正式宣告,從今以後,她就是你的老婆了。

包辦婚姻,純粹的包辦婚姻。

雖然是湊合婚姻,但萬曆的運氣還不錯,因為他的這個老婆相當湊合。

萬曆皇后王氏,浙江人,屬傳統賢妻型,而且為人乖巧,定位明確,善於關鍵時刻抓關鍵人,進宮後皇帝都沒怎麼搭理,先一心一意服侍皇帝他媽,早請示晚彙報,把老太太伺候好了,婆媳問題也就解決了。

此外她還是皇帝的辦公室主任,由於後來萬曆不上朝,喜歡在家裡辦公,公文經常堆得到處都是,她都會不動聲色地加以整理,一旦萬曆找不著了,她能夠立即說出公文放在何處,何時、由何人送入,在生活上,她對皇帝大人也是關懷備至,是優秀的秘書老婆兩用型人才。

這是一個似乎無可挑剔的老婆,除了一個方面——她生不齣兒子。

古人有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雖說家裡有一堆兒子,最後被丟到街上的也不在少數,但既然是古人云,大家就只好人云亦云,生不齣兒子,皇后也是白搭。於是萬曆九年(1581)的時候,在李太后的授意下,萬曆下達旨意:命令各地選取女子,以備挑選。

其實算起來,萬曆六年兩人結婚的時候,萬曆只有十四歲,到萬曆九年的時候,也才十七歲,連槍斃都沒有資格,就逼著要兒子,似乎有點不地道,但這是一般人的觀念,皇帝不是一般人,觀念自然也要超前,生兒子似乎也得比一般人急。

但旨意傳下去,被張居正擋了回來,並且表示,此令絕不可行。

不要誤會,張先生的意思並非考慮民間疾苦,不可行,是行不通。

到底是首輔大人老謀深算,據說他剛看到這道旨意,便下斷言:如按此令下達,決然無人可挑。

俗話說,一入候門深似海,何況是宮門,辛辛苦苦養大的女兒送進去,就好比黃金周的旅遊景點,丟進人堆就找不著了,誰也不樂意。那些出身名門、長相漂亮的自然不來,萬一拉上來的都是些歪瓜裂棗,噁心了皇帝大人,這個黑鍋誰來背?

可是皇帝不能不生兒子,不能不找老婆,既要保證數量,也要確保質量,畢竟你要皇帝大人將就將就,似乎也是勉為其難。

事情很難辦,但在張居正大人的手中,就沒有辦不了的事,他腦筋一轉,加了幾個字:原文是挑選入宮,大筆一揮,變成了挑選入宮冊封嬪妃。

事情就這麼解決了,因為說到底,入不入宮,也是個成本問題,萬一進了宮啥也混不上,幾十年沒人管,實在不太值。在入宮前標明待遇,肯定級別,給人家個底線,自然就都來了。

這就是水平。

但連張居正都沒想到,他苦心琢磨的這招,竟然還是沒用上。

因為萬曆自己把這個問題解決了。

就在挑選嬪妃的聖旨下達後,一天,萬曆閑來無事,去給李太后請安,完事後,準備洗把臉,就叫人打盤水來。

水端來了,萬曆一邊洗著手,一邊四處打量,打量來,打量去,就打量上了這個端臉盆的宮女。

換在平常,這類人萬曆是一眼都不看的,現在不但看了,而且還越看越順眼,順眼了,就開始搭訕。

就搭訕的方式而言,皇帝和街頭小痞子是沒什麼區別的,無非是你貴姓,哪裡人等等。但差異在於,小痞子搭完話,該幹嘛還幹嘛,皇帝就不同了。

幾句話搭下來,萬曆感覺不錯,於是乎頭一熱,就幸了。

皇帝非凡人,所以幸了之後的反應也不同於凡人,不用說什麼一時衝動之類的話,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不過萬曆還算厚道,臨走時,賞賜她一副首飾,這倒也未必是他有多大覺悟,而是宮裡的規定:但凡臨幸,必賜禮物。

因為遵守這個規定,他後悔了很多年。

就萬曆而言,這是一件小事,皇帝嘛,幸了就幸了,感情是談不上的,事實上,此人姓甚名誰,他都未必記得。

這個宮女姓王,他很快就將牢牢記住。因為在不久之後,王宮女意外地發現,自己懷孕了。

這個消息很快就傳到了萬曆那裡,他非但不高興,反而對此守口如瓶,絕口不提。

因為王宮女地位低,且並非什麼沉魚落雁之類的人物,一時興起而已,萬曆不打算認這帳,能拖多久是多久。

但這位仁兄明顯打錯了算盤,上朝可以拖,政務可以拖,懷孕拖到最後,是要出人命的。

隨著王宮女的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知道這件事的人也一天天多起來,最後,太后知道了。

於是,她叫來了萬曆,向他詢問此事。

萬曆的答覆是沉默,他沉默的樣子,很有幾分流氓的風采。

然而李太后對付此類人物,一向頗有心得。當年如高拱、張居正之類的老手都應付過去了,剛入行的新流氓萬曆自然不在話下。既然不說話,就接著問。

裝啞巴是行不通了,萬曆隨口打哈哈,就說沒印象了,打算死不認賬。

萬曆之所以有持無恐,是因為這種事一般都是你知我知,現場沒有證人,即使有證人,也不敢出來(偷窺皇帝,是要命的)。

他這種穿上褲子就不認人的態度徹底激怒了李太后,於是,她找來了證人。

這個證人的名字,叫內起居注。

在古代文書中,起居注是皇帝日常言行的記錄。比如今天幹了多少活,去了多少地方,是第一手的史料來源。

但起居註記載的,只是皇帝的外在工作情況,是大家都能看見的,而大家看不見的那部分,就是內起居注。

內起居註記載的,是皇帝在後宮中的生活情況。比如去到哪裡,和誰見面,幹了些什麼。當然,鑒於場所及皇帝工作內容的特殊性,其實際記錄者不是史官,而是太監。所謂外表很天真,內心很暴力,只要翻一翻內外兩本起居注,基本都能搞清楚。

由於具有生理優勢,太監可以出入後宮,干這類事情也方便得多。皇帝到哪裡,就跟到哪裡(當然,不宜太近),皇帝進去開始工作,太監在外面等著。等皇帝出來,就開始記錄,某年某月某日,皇帝來到某后妃處,某時進,某時出,特此記錄存入檔案。

皇帝工作,太監記錄,這是後宮的優良傳統,事實證明,這一規定是極其有效,且合理的。

因為後宮人太多,皇帝也不計數,如王宮女這樣的邂逅,可謂比比皆是。實際上,皇帝亂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亂搞之後的結果。

如果宮女或后妃恰好懷孕,生下了孩子,這就是龍種,要是兒子,沒準就是下一任皇帝,萬一到時沒有原始記錄,對不上號,那就麻煩了。

所以記錄工作十分重要。

但這項工作,還有一個漏洞,因為事情發生的時候,只有皇帝、太監、后妃(宮女)三人在場。事後一旦有了孩子,后妃自然一口咬定,是皇帝乾的,而皇帝一般都不記得,是不是自己乾的。

最終的確定證據,就是太監的記錄。但問題在於,太監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買,如果后妃玩花樣,或是皇帝不認賬,太監也沒有公信力。

所以宮中規定,皇帝工作完畢,要送給當事人一件物品,而這件物品,就是證據。

李太后拿出了內起居注,翻到了那一頁,交給了萬曆。

一切就此真相大白,萬曆只能低頭認賬。

萬曆十年(1582),上車補票的程序完成,王宮女的地位終於得到了確認,她挺著大肚子,接受了恭妃的封號。

兩個月後,她不負眾望生下了一個兒子,是為萬曆長子,取名朱常洛。

消息傳來,舉國歡騰,老太太高興,大臣們也高興,唯一不高興的,就是萬曆。

因為他對這位恭妃,並沒有太多感情。對這個意外出生的兒子,自然也談不上喜歡。更何況,此時他已經有了德妃。

德妃,就是後世俗稱的鄭貴妃。北京大興人,萬曆初年進宮,頗得皇帝喜愛。

在後來的許多記載中,這位鄭貴妃被描述成一個相貌妖艷,陰狠毒辣的女人。但在我看來,相貌妖艷還有可能,陰狠毒辣實在談不上。在此後幾十年的後宮鬥爭中,此人手段之拙劣,腦筋之愚蠢,反應之遲鈍,實在令人髮指。

綜合史料分析,其智商水平,也就能到菜市場罵個街而已。

可是萬曆偏偏就喜歡這個女人,經常前去留宿。而鄭妃的肚子也相當爭氣,萬曆十一年(1583)生了個女兒,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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