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的美人 第十二章

十津川又一次重新查看了登在周刊上的大木經歷。

大木起初是個普通的公務員。中年開始獨立經營大樓出租業務。他並不是資本家的兒子。然而,一瞬間他成了擁有近40座大樓產業的櫻花大廈的社長,而且是位名副其實的社長。

就算30座大樓吧,一座樓按10億日元算,也有300億日元的財產。

周刊雜誌說,大木最初只搞到一座三層建築的樓房。十年之後,迅速發展成了擁有三十多座大樓的產業主。

周刊雜誌還寫道:「當問到他迅速發展的秘訣時,大木謙虛地說,『這是我的命好啊!』」

但是,只靠命好是發展不起來的吧!

十津川來到報社訪問了大學時代的一位朋友。遇到罪犯問題,十津川還有點辦法,而對經濟問題他卻一竅不通了。

「我想打聽一下,從事樓房出租業的那位『櫻花大廈』的社長。」十津川對朋友說。

他的朋友叫田原,在報社社會部當記者。「莫非你要辭去警察,加入櫻花大廈嗎!」

「這怎麼可能呢!」

「這我就放心啦!」田原說。

「這家公司危機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這家公司有點特殊。」

「我就想知道這方面的情況。那個大木社長,為什麼在很短的時間內成為擁有三十多座大樓的財主呢?這一點,我怎麼也不明白。」

「打個比方說吧!比如要在銀座附近建一座小型樓房,哪怕是五六層的,包括地皮費也得20億吧!」

「要準備20億日元的現金嗎?我見到大木社長時,他曾誇海口說,這點兒錢隨時都能拿出手的。」

「那是在吹牛!」田原聽了十津川的話笑著說。

「可是,他說這次要在關西買大樓呢!」

「他為了引起社會的注意在強裝腰粗呢!」

「他是怎麼個強裝法呢?」

「經營樓房出租的正常生意是每月徵收一次房屋出租費。」

「這我知道。」

「所謂的押金或擔保金在合同解除時必須退還給租借人。所以,這方面沒有一點兒利益。但這是正常的經營方式。」

「大木的辦法和這不一樣嗎?」

「是的。象我剛才說的,要在銀座建一座20億日元的樓房,大木可以不出1日元就能建起來。」

「他採取什麼辦法呢?」

「先搞好設計圖,然後就招收房客。」

「要是招不到房客怎麼辦呢?」

「採取能招到的辦法嘛!櫻花大廈的房租比其他公司的低。例如,要在銀座租一套66平方米的房屋,一般需要5000萬擔保金。而大木只要4000萬。可以說,他這是一種貼本服務啊!但這可以招徠房客。五層樓分成兩個單元,每一戶都簽4000萬日元的擔保金合同,這樣在樓房施工前大木手裡就能收到4億日元的現金。他將這筆錢存入銀行作為建樓的抵押。然後再從銀行借出16億日元,加在一起便是20億日元。這樣,大樓就建起來了。總之,他是不出1日元就可建起大樓的。」

「我說呢!」

「這種生意還不能說是完美無缺的。櫻花大廈的大樓不全都是銀行擔保的。他還採取了向房客借款的方式。所以,房客或銀行要收回擔保,馬上就會導致櫻花大廈,不!乾脆說是大木的破產。」

「這麼說,大木是在跑網眼啦!」

「可大木手裡的大樓越多赤字就越大,破產的風險也就越大。」

「是這個理啊!」

「因此,大木社長也動了腦筋。租借大樓房的大多是銀座俱樂部的老闆娘。她們手裡一般都有二三億日元。大木便看準了她們手裡的錢。於是他四處奔波,對那些老闆娘們說,樓房出租業日後會出現高速發展。你們手裡的錢交給我來保管,一定會使你們得到暴利的。」

「有那樣的老闆娘嗎?」

「目前,櫻花大廈有近40座大樓。她們那些人開的店,一般都租用櫻花大廈的房產,她們滿以為出租房屋可以賺大錢。於是,就把手頭的積蓄暫存在大木手下了。大木手中有了現金,在銀行面前腰桿就硬了。這樣,他就可以贖回抵押在銀行的一座座大樓,使這些大樓完全屬於櫻花大廈的財產。當然這些大樓只不過是從銀行的名下移到合資者的名下罷了。不過大木可能認為,他自己不能左右銀行,總可以擺弄合資人吧!」

「我可從來沒聽說過俱樂部的老闆娘為櫻花大廈集資的事兒!」

「當然啦!稅務署在盯著她們呢。曾有一位老闆娘,她滿以為自己坐的是特製轉椅。結果被國稅局收了一大筆追加稅金。稅務署要是知道了她們拿上億的巨款投資給櫻花大廈的話,一定不會放過的。所以,她們都守口如瓶。這一點對大木來說,又是一個可乘之機。打個比方說,即使大木用完了她們的寄存款,對方也不敢明著抗議。」

「是上億的金額嗎?」

「那些老闆娘一個個都很有錢。而且手邊都放著一筆錢,準備隨時向能賺錢的地方投資。」

「原來是這麼回事啊!」十津川漸漸明白了事情的原委。

被殺的鹿取裕子和河野由紀,肯定在櫻花大廈(這是一家獨裁公司,所以應該說是大木)寄存著巨額的現金。大概她們認為這樣可以賺大錢。其他酒吧的老闆娘和女招待也一定出了資。然而,也許由於某種情況,鹿取裕子和河野由紀要大木退錢。她倆的投資也許是以億為單位的。大概大木擔心她倆抽走了資金的消息一旦傳了出去,會涉及到其他合資人吧。

因此,就殺了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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