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不在場的證明

十津川得悉岡部文夫在特快列車「南風一號」上被害的消息,心猛地一沉。他認為在香川本山寺殺死德大寺正之,後來又殺死井琦玲子的兇手都是岡部。與德大寺同行的伊吹君子證明兇手是南條,但是井琦玲子卻證明南條不具備作案條件。一旦井琦不存在,那麼南條的證據就會喪失,所以岡部才對井琦下了毒手。現在這個重要人物岡部又被殺了,正如龜井所分析的,這個南條吾郎仍是個謎。

十津川召集部下,下令對南條昨天下午到今天的所有活動進行徹底調查。

十津川想如果是南條在特快列車「南風一號」上殺死了岡部的話,昨天正好是星期六,他應該是從公司回家後趕去,從高知車站乘上「南風一號」伺機對岡部下了手。不管怎樣,這次他要提不出案發時不在現場的證據來,就先逮捕他。

最初的調查報告送到了十津川那裡,是他所希望的消息:

今天星期日首都相互銀行休息,刑事們上南條的寓所去找他,南條不在。櫻井刑事報告道:「他去向不明,停車場里也不見他的車,他的車是一輛白色的『伏爾伏』牌。」

現在是午後2時45分,南條和他的車子都去向不明。如果是他在四國殺了岡部,這個時候當然還沒有回到東京。岡部是在列車將要到達終點中村站時被殺的。從列車時刻表看,列車到達中村站是12時25分,現在距那時只過了1小時20分。南條現在很可能正在回東京的路途上吧?

第二號的報告接著又來了,這次卻與十津川的願望相反。據說南條昨晚6時左右在新宿歌舞伎町的一家酒店裡和朋友一起吃了晚飯。

十津川立刻去見了那個朋友,他叫田中久仁,是南條大學時代的朋友,現在新宿區公所做事。田中久仁45歲,小小的個子,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小,據他說已有了妻室。

「昨天我和南條一起吃了晚飯是事實。」田中久仁皺起眉頭接著問道,「這裡有什麼問題嗎?」

「不,沒有這個意思,只是南條最近卷進了一個事件里,我想了解些情況。」

「這件事嘛,我知道。」

「這麼說……」

「昨天南條跟我談了那件事,他是12時不到打電話來說有事相商,約好一起吃晚飯的。」

「後來你們就在那家店裡見了面?」

「是的,我們約了5時30分碰頭的。」

「南條先生5時30分準時到了嗎?」

「嗯,他先到了那裡。」

「吃了飯以後怎樣了?」

「以後就分了手,分手時已經過了6時30分。」

「你說的時間沒有弄錯?」

「不會的,我住在京王線的調布,回到家時正好7時稍許過一點。」

「南條同你說了些什麼呢?」

「德大寺正之先生在四國被害,這件事我已從報上知道,他也算是一個大人物哪。南條告訴我,他被懷疑是兇手,心裡很苦悶,聽說德大寺先生的女秘書指控他是兇手,警方也有些聽信那女秘書的話,所以南條很被動。南條說他過去和那女秘書好過一場,後來分手了,所以那女人就懷恨在心一定要栽他個殺人罪名。」

「那麼你對他說了什麼?」

「我說如果你是無辜的,你就應該見她,慢慢向她解釋清楚,清除誤解。」

「南條是怎麼看的呢?」

「他說,我聽你一回,今晚就去找她,不過一看見她那張臉,心裡的火就會衝上來,不知道還能不能平心靜氣地同她談,今晚就喝點酒定定神去。聽說那女人叫伊吹君子,我不認識她,要認識的話我就陪他一起去了。」

「你能肯定,你們分手時是昨晚6時30分?」

「沒錯,不信你可以去那家店問問,南條也常上那裡的,店裡的人可以作證。」

「你和南條常一起吃飯嗎?」

「是呀,一年裡總有四五回一起喝上幾杯的。」田中爽快地回答。

為了進一步證實,十津川又專門趕去了那家飯店,結果與田中久仁所說的時間完全相符。兩人在飯店裡吃了五千日元的飯菜,喝了兩瓶啤酒。

十津川開始懷疑起南條是罪犯的推斷了。首先,南條星期六下午6時30分還在新宿,岡部和高木幸子是這天坐下午5時從羽田機場起飛的全日空567航班前往高知的。這是飛往高知的末班航班。就是說,南條在星期六這天不可能乘飛機前往高知。除了高知以外,前往高松、德島、松山等航班的末班飛機分別是5時零5分、6時零5分和5時35分,南條均無法搭乘。那麼,那天里要去四國的話,唯一能考慮的是坐新幹線。坐新幹線前往岡山,再換宇野線到宇野,然後換輪渡前往高松,但是,前往岡山的新幹線末班車是19時從東京發車的「光速167號」,而南條6時30分過後還在新宿的話,乘這趟車顯然是不可能的。

岡部和高木幸子是在第二天即星期天從高知乘上了上午10時31分出發的「南風一號」列車。兇手也在這趟車上。那麼他必須是在同一個時間裡到達高知。因此,南條在星期六去四國的可能排除了。接下來就要考慮星期天一清早從東京出發的可能性,能考慮的是上午6時50分從羽田機場出發前往高知的航班,到達時間是9時零5分。

十津川帶上兩名刑事前往羽田機場調查旅客登記表。航班是星期天早晨起飛,定員67名的飛機上只有56名乘客,其中男性是30名。刑警們取得了乘客登記的副本,立即進行了核對、調查,很快就查明這30名乘客的姓名、住址均相符,而南條不在裡面。

十津川和櫻井刑事又去原宿的公寓看望伊吹君子,敲開她的房門,只見伊吹君子臉上包紮著。

「怎麼啦?」十津川驚詫地問。

「被他打的。」

伊吹君子痛苦地皺緊了眉頭,請十津川他們進了裡屋。

「是南條?」十津川在沙發上坐下後問道。

「嗯!」

「他是什麼時候來這兒的?」

「昨天晚上12時左右,他喝醉了,對我直嚷不是他殺死會長的,要我向警方撤回證言。」

「那麼你是怎麼回答的?」

「我說我只是向警方說了實話,我在四國親眼看見的。」

「隨後南條就打了你?」

「他還說,你看見的不是我,一定是個和我很像的人,但不是我,你是恨我甩了你才陷害於我。如果你能收回證詞,我會支付給你二三百萬日元。我讓他快回去,他就是賴著不走,無可奈何,我只有打110電話(日本的報警電話),於是他就凶相畢露,用煙缸砸了我。」

「後來呢?」

「南條行兇後就逃走了,我馬上打通了110電話,警察還叫來了救護車,幫我包紮了一下。」

「你說的都是實話?」

「我為什麼要說謊呢?」

「是在昨天晚上12時沒錯?」

「是的。為什麼你們警方這麼放縱這個殺人犯,為什麼你們不把他逮捕起來?」

伊吹君子激動地望著十津川,眼神里充滿了抱怨和忿恨。

「因為我們還沒有掌握到逮捕他的證據。」

「我親眼看見他殺了會長,難道這還不夠嗎?」

「這只是你一個人的證詞,而且後來被害的井琦玲子曾證明了他不具備作案時間和條件呢。」

「這一定是買通後作的偽證,所以當井琦要說出實話時南條便對她下了手。」

「你準備對他昨夜的行為起訴嗎?」

「不!」

「為什麼?」

「我目擊他殺了人,要起訴的是他的殺人罪。」伊吹君子憎惡地道。

十津川立刻又對伊吹君子的話進行了調查核實。

這樣看來,南條吾郎一直到星期六晚上12時還在東京市內。

星期天晚上9時,警方在南六鄉附近的河邊發現了一輛白色的「伏爾伏」車,車頭鑽進了一個草堆裡面,駕駛席上坐著酣醉的南條吾郎。

當十津川聞訊趕去時南條還在呼呼大睡。等南條酒醒,十津川在西蒲田警署里同他談了話。

「我為什麼不能喝酒?」南條不服氣地沖著十津川叫道。

「喝點酒也沒有什麼,只是酒醉了可不能駕駛呀。」十津川嚴肅地說。

「我可沒有出什麼事故。」南條分辯道。

「堂堂首都相互銀行的營業部長難道也要鬧出酒醉駕駛的事來?」

「我要醉,要徹底的醉!為什麼要讓我背上殺死會長的黑鍋?為什麼你們要聽信那女人的謊言?」

「你昨晚去伊吹君子那兒了?」十津川問。

南條一聲不吭。

「其實,你上她那兒,也並不構成什麼罪行。」十津川加上了一句。

「那女人說了什麼來著?」南條聳起了肩頭問。

「她說你到她那兒,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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