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八點三十分

「我還想培養廣川條太郎當幹部呢,所以我對他特別注意。」神戶X信託銀行的X本經理正在向預審法官田丸申述。

「廣川條太郎的性格特別溫順,只是稍欠靈活性。沒有必要的話他很少說,可以說是非常穩重的一個人。而且,,他待人和氣,連小孩子都願意跟他接近。從今年三月開始,我讓他擔任總務主任,處理一塊土地的買賣問題,他對工作特別認真,特別負責任。」

「廣川是不是膽子很小?」

「膽子的確特別小。此外也很淳樸,或者說是未經世故。」

「心裡有什麼煩惱的話,也不願意對別人講……是嗎?」

「我認為他是這種性格的人。」

「您知道廣川跟小笛之間,保持了很長時間的肉體關係嗎?」

「一點兒都不知道。我一直以為,廣川到京都去,是為了信託法研究方面的事情。廣川在神戶品行很好,沒聽到過有人說他的壞話,所以這方面的問題,我一點兒都不知道。這個事件發生之後,才從公司的會計科長那裡聽說,廣川曾經跟以前的總務主任商量過,有女人追著他要錢,應該怎麼辦。」

「六月二十八號到三十號,廣川在公司里上班的時候,有什麼反常嗎?」

「六月二十八號,我到公司的時候是八點半,那時候廣川還沒到。後來我聽會計課的一個職員說,他八點四十分進公司的時候,廣川緊跟著他進的公司。二十九號上午十點,我們公司召開股東總會,二十八號和二十九號這兩天,廣川特別忙。他要在股東總會上,作上半年業務報告,雖然以前有所準備,還要在二十八號那天,做出最後的完善。廣川跟平時一樣認真工作,給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寫的業務報告。他在開頭部分寫道:『經濟狀況好轉,股市價格上揚,外幣匯率恢複,呈現活躍之觀。』我看了以後,建議他把『呈現活躍之觀』中客觀性的『觀』,改成主觀性的『感』。但是廣川堅持自己的觀點,把寫成客觀的『觀』的理由逐條說明,給我講了半個小時的觀念論。其態度和臉色,跟平時沒有任何變化。最後,我終於被他說服,保留了『觀』之說。廣川編纂的業務報告,洋洋洒洒四大本,完成得非常出色。第二天——也就是二十九號那天,廣川條太郎是上午九點左右到公司的。他從十點鐘開始,以總務主任的身份,在商業會議所接待股東,主持股票權利個數的調查,並主持股東總會,還朗讀了他編寫的業務報告。

「二十九號下午兩點左右,我就回公司了。廣川留下來,跟另一位職員,做了總共將近兩千個變換股票名義的具體工作。本來變換股票名義的工作,停止於股東總會之前,股東總會散會以後,就不再做此項工作,一般職員都玩兒去了。可是廣川沒去玩兒,繼續做了很多工作,為此我還表揚了他。

「還有一件事情:公司里有一個職員,需要重返大學學習,歡送晚會定在七月一號。二十九號晚上,廣川在元町大街上,碰上了負責張羅歡送晚會的、公司食堂做飯的大娘的女兒。廣川對大娘的女兒說,把公司的慣例,即每月月底舉行的宴會推後一天,跟歡送晚會一起舉行。這是一次很有意思的活動,如果廣川心裡有事的話,還顧得上這些嗎?

「六月三十號那天我很忙,廣川是什麼樣子我不知道。晚上八點左右,他來到我的辦公室問道:『我可以回家了嗎?』我說了聲可以,他就回家了。總之,從六月二十八號到三十號,廣川條太郎沒有表現出什麼異常的狀況,每天都在像平時那樣工作。」

「廣川確實欠公司的伙食費四十四日元,XX土地的通信費六日元嗎?」

「是的。」

「這個印章您見過嗎?」預審法官田丸,拿起那個在小笛的遺書上,蓋過的象牙印章問道。

「見過。不過,廣川條太郎在公司里簽署文件的時候,不怎麼用這個印章,他用的是另外一個水牛角的印章。」

「這個呢?」田丸拿起六月三十日,廣川用公司的信封,給小笛寄的那封信。

「這封信是七月三號早晨,被郵局退回公司的。信封是公司里最常用的信封,稿紙是以前公司發行時報的時候製作的,後來時報停刊,用剩下的稿紙,職員們就拿回家,當做了信紙用。」

「廣川以前也使用公司的信封,寄送過私人信件嗎?」

「關於這個問題,公司里幾乎所有職員,都用公司的信封和稿紙,寫過私人信件,這在我們公司,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啦。據此推測,廣川以前可能也使用過。職員把公司的稿紙拿回家私用,也是常有的事,廣川把公司的稿紙,拿回他寄宿的地方去,也是有可能的。」

這種稿紙,也是被稱為「第十四號物證」的平松小笛與廣川條太郎聯合署名,並蓋著廣川印章的遺書,所使用的稿紙。

各位讀者,您還記得廣川說過,他二十八日早晨,離開小笛家的時候,小笛遞給他一份報紙,讓他在火車上看的事嗎?那時候,報紙是否已經送到了,也是一個應該調查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檢察官小西已經責令警方調查過了。結果如下:

小笛家的報紙,是在位於上京區北白川XX町X十X番地XX日報銷售點訂購的,負責給小笛家送報紙的,是十八歲的朝鮮人韓XX。

韓XX每天早晨四點起床,起床以後,把報紙分好需要半小時,然後把將近五十份報紙,按照順序依次送至各家,送到小笛家的時候,基本上過去半小時左右,所以,每天早晨五點左右,報紙就可以送到小笛家了。

預審法官勘驗的時候,發現了二十九日和三十日的報紙,卻沒有發現二十八日的報紙。如果那份報紙,是早晨五點左右送到的,就可以相信廣川的申述,但是,並沒有辦法證明,是活著的小笛,把那份報紙遞到廣川手上的。

對證人的詢問結束以後,預審法官田丸深深地陷進椅子里,閉上了眼睛。十二月二十七日的太陽已經落山了,昏黃的電燈,掛在髙高的天花板上,一副大煞風景的樣子。

田丸翻閱了一陣記錄,然後在一張紙片上寫了些什麼,再次深深地陷進椅子里。

關於這個案子,最直接、最主要的證據,就是屍體解剖鑒定、小笛的遺書、廣川寫在記事本上的、類似遺書的字句、名片和廣川寫給大月和小笛的信。

平松小笛的遺書裡面,沒有廣川條太郎的筆跡,這是經過專家鑒定的。小笛的遺書上蓋著的廣川條太郎的印章,廣川在他的申述中說,那是小笛偷了他的印章蓋上去的,目前還沒有證據,能夠否定廣川的申述。

廣川的記事本上,那些類似遺書的字句,到底是什麼時候寫上去的,這雖然是問題的關鍵,也只能聽廣川的申述,鑒定專家是鑒定不出來的。

名片一般都是放在名片夾,裝在上衣的內兜里。如果說是廣川勒死了千歲,那麼,他在勒死千歲的時候,是穿著上衣的嗎?而且,只從名片夾裡邊掉出來五張,這可能嗎?

廣川寫給小笛的信,好像有些不自然,可是在那封信裡面,卻找不到可以認為,廣川已經知道小笛已死的字句。

小笛的衣服的穿法很奇怪,窄腰帶在身後打結,這是一個疑點,但是怎樣證明,那就是廣川條太郎所為呢?廣川的殺人動機,也是非常薄弱的。小笛早就有自殺的意思,倒是可以肯定的是。田丸預審法官更傾向於預審免予起訴。

但是,小笛等四人為他殺,死亡時間段內,廣川就在並不很大的小笛家裡,這個問題怎麼解釋呢?如果不能解釋清楚這個問題,廣川條太郎的申述,從根本上就是不能成立的。

而且,如果廣川就在殺人現場的證明,不能夠被推翻的話,這些無力的證據,反過來都可以成為「廣川條太郎就是兇手」的有力證據。

預審法官田丸把卷宗拉到面前,翻到小南博士的鑒定報告,反覆閱讀起來。一邊閱讀,一邊又在紙片上寫了些什麼,「啪嗒」一聲,他把鉛筆扔在桌子上,對正在整理記錄的書記員說道:「喂!今天辛苦你了,收拾一下回家吧!」

「是!」

「明天早上,你去把小南博士叫來!」

「是!……」書記員低聲答應道,卻又補充一句,「不過,來不及通知檢察官和辯護律師了……」

「這倒也是……不過,以『有急用』為理由,不通知也可以。」

田丸預審法官說著,把剛才寫的那張紙片,遞給書記員。那張紙片上寫著:

一、平松小笛等四人的死亡時間,推定為晚飯後七至八小時的理由。

二、睡躍狀態與清醒狀態,食物消化時間的差異。

三、如果平松小笛等四人,飯後一小時就睡了,死亡時間應為飯後多長時間。

第二天,小南博士來到預審庭,確認了一下田丸預審法官提出的幾個問題,說數日後以書面形式,寫一份對以前的鑒定報告的說明,然後就退了出去。

田丸一邊等待著小南博士的回答,一邊繼續取證。小笛家側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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