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象牙印章

審訊還在繼續……

「這個記事本里寫的這些字句,是三十號夜裡,在火車上寫的,我說的沒錯吧?」

「沒錯。」

「說說你寫這些字句的先後順序。」

「先寫的是『驚聞噩耗』之感想,然後寫給『X野X太郎、X本經理』的,最後是寫給『父親、母親、姐姐、弟弟、妹妹』的。」

「為什麼要寫驚聞噩耗之感想?」

「聽說小笛等人死了,當時有那些感想,於是就寫了下來。『人要出生,人要受苦,人要死亡……』是大西豬之介所著《被囚禁的經濟學》里的名言,我原封不動地寫上去了。」

「就算你有什麼感想,在那種情況下,有什麼必要寫下來呢?而且場合也不合適嘛!」

「我不是覺得有必要才寫的。當時從心裡湧上來那些感想,隨手寫下來而已。」廣川條太郎不慌不忙地解釋道。

「那是你悠然自得地寫感想的地方嗎?」檢察官反駁道。

廣川條太郎默默地看著檢察官,沒有說話。

「混蛋,我問你話呢!……那是你悠然自得地寫感想的地方嗎?」

廣川依然默默地看著檢察官,冷靜地答道:「夜深人靜,火車上沒有幾個乘客,我坐在搖搖晃晃的火車上,東想西想地想了很多,想到的就隨手寫了下來,僅此而已。」

「那麼,你信里說:『有恩不能報,乃人生最大不幸。』是什麼意思?」

「我認為小笛一直照顧我,有恩於我,而我卻沒能報答她,所以就寫了那樣一句話。」

「小笛對你有什麼恩德?她對你除了脅迫以外,不是什麼都沒有嗎?」

「或許也可以那樣說,不過我認為,長期以來,平松小笛還是非常照顧我的。雖然她也脅迫過我,但是,我並沒有因此把她當做仇敵,而去憎恨她。聽說她死了,憐憫之情油然而生,於是就寫了那樣一些文字。」

「連『大正十五年六月三十日』都寫了?理由呢?」

「因為寫那樣一些文字那天,是六月三十日,所以就那樣寫上了。時間是寫完以後,又加上去的。」

「有什麼必要再加上日期呢?」

「要說有什麼必要,其實我也說不上來,只是隨手就那麼寫上了。」

「說不上有什麼必要,卻把日期寫上了。很明顯,你是為了日後對你自己有利,才故意把日期寫上的!」

檢察官為什麼如此重視日期問題呢?因為負責鑒定「驚聞噩耗之感想」與「寫給X野、X本經理以及父母兄弟」的遺書的三位鑒定專家都說,「驚聞噩耗之感想」與另外兩處文字,並非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寫,所以,檢察官懷疑,「驚聞蛋耗之感想」及日期,是廣川條太郎後來加上去的。

其實,在賓士的列車上寫的文字,與在安定的辦公桌上寫的文字之間的區別,就算是鑒定專家,也很難分得清楚吧。

「為什麼要給X野、X本和你的父母寫遺書?」

「當時我想:由於我跟小笛有關係,我的名字肯定要見報,那樣的話,我覺得沒有臉面再見父母和友人,也許我會選擇自殺,萬一自殺的話,應該對諸事有個交代,總之寫那些文字,就是為了給自殺作準備。」

「只不過有那麼一種並不確定的想法,就寫下遺書,這也太不合情理了吧?」

「可是我寫這些文字的時候,就是那麼想的。」廣川條太郎堅持說道。

「又寫『驚聞噩耗之感想』,又寫遺書,這不是自相矛盾?」

「現在看來也許有些自相矛盾,不過,我是先寫的感想,寫完感想以後,才想到了自殺。」

「聽報社記者說,小笛等人己經死了之後,你就應該知道自己的事會見報。如果說心情煩悶想自殺,應該產生於那個時候,你卻說產生於寫完感想以後,這合乎情理嗎?」

「我認為沒有什麼不合乎情理的。」

「因為自己犯了殺人罪,所以才決心自殺的吧?」

「不是。」

「就算你說一百個不是,人們也會認為人是你殺的。」

廣川條太郎看著檢察官的臉,沒有說話。

「這個印章是你的嗎?」檢察官指著蓋在小笛的遺書上的廣川的印章問道。

「是我的。」廣川點頭答應。

「你說你不知道這封遺書?」

「是的,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為什麼蓋著你的印章?」

「這封遺書,可能是六月初,小笛在我那裡,住了四、五天的那段時間裡,寫好以後,偷了我的印章蓋上的。」

「你說是六月初寫的,有證據嗎?」

「證據?」廣川用詫異的表情,看著檢察官的臉,平靜地回答說,「什麼證據都沒有。」

「只不過是想像?」

「正是如此!……」

「你的印章放在哪兒了?」

「在平時穿的坎肩的口袋裡。」

「你平時又不怎麼使用那個印章,為什麼總是裝在平時穿的坎肩的口袋裡?」

「因為很珍貴,所以我願意帶在身上。」

「只因為珍貴,就隨時帶在身上?這個印章是去年三月刻的,直到今年六月,你還覺得珍貴,隨時帶在身上,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特別喜歡這個印章。我看見公司里的人,都隨身帶著很髙級的印章,就模仿他們,也隨身帶上了一個。」

「如果是那樣的話,在公司里,應該經常使用吧?」

「用過幾次。」

「既然你平時裝在坎肩的口袋裡,隨身攜帶,小笛怎麼能有機會,偷偷地拿出去蓋呢?」

「天熱起來以後,那個坎肩我就不穿了。我認為她是那時候,偷出去蓋上的。」

「不是吧?……小笛逼著你殉情,你又沒有辦法拒絕,只好把章蓋上,先穩住她。是不是這樣?」

「不,我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封遺書,更沒在上面蓋過什麼印章。」

「那你認為小笛是怎麼死的?」

「小笛是把另外三個人殺死以後自殺的。」

「但是,根據法醫的鑒定,小笛不是自殺,是他殺!……小笛是你殺的!……」檢察官突然嚴厲地說道。

「絕不是我殺的。而且,說小笛不是自殺,我不信。」

「為什麼不信?」

「二十八號早晨五點半左右,我離開小笛家的時候,她還把我送到了門口。」

「這裡有法醫的鑒定,小笛不是自殺!」

「混蛋,就算小笛是他殺,也不是我殺的。」廣川條太郎帶著憤怒說。

「千歲屍體旁邊,散落著你跟你熟人的名片,這一點,你又如何做解釋?」

「那是小笛從我的名片夾里,偷走後扔在那裡的。」

「小笛的遺書上寫著,要跟你一起死,這你又怎麼解釋?」

「那是她想陷害我,所以就那樣寫了。」

「為什麼要陷害你呢?」

「小笛跟我說,要跟我一起殉情,我當然沒有答應,於是引起了她的怨恨。還有,小笛要求我常來京都,但我說我不能常來,她就惱羞成怒。」

「如果小笛有那樣的想法,應該在二十七號晚上,趁你熟睡之機,將你殺害然後再自殺。」

「她畢競是個女人,覺得殺不了我,所以就沒敢下手。」

「關於這一點,你有什麼證據嗎?」

「我什麼證據都沒有,只希望你們認真調查,弄清楚事實真相!」

審訊完廣川條太郎,檢察官小西點燃一支煙,從椅子上站起來,走到窗前。

院子里的栽植的樹叢,在午後的陽光下閃著綠光。小西聚精會神地思考著這個案子。

小笛的遺書里寫著,要與廣川一起去死。千歲的屍體旁邊,散落著以前帶在廣川身上的名片。廣川給父母和友人寫的遺書。小笛死後,廣川分別寄給小笛和大月的、很不自然的信。小笛與廣川之間的關係變化。

廣川條太郎的態度堂堂正正,他的供述也是可信的。但是,廣川的供述,很難否定那些在搜査中得到的證據。

小西掐滅煙頭扔到窗外,回到椅子上坐下,閉上了眼睛。

這個事件發生於廣川還在小笛家的時候,法醫的鑒定和廣川的供述,都可以證明這一點,而小笛等四人均為他殺,法醫的鑒定,和預審法官的現場勘驗,都是這樣認為的。

如果以上兩點不能被推翻,小笛和廣川的遺書、名片、信件等等,都可以成為把廣川條太郎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證據。

檢察官小西把預審申請表,鋪在辦公桌上,拿起了筆。

當時,京大有個文科學生——佐藤道太郎,跟廣川條太郎是同鄉,畢業於同一所中學,後來一直是好朋友。

佐藤聽說發生在北白川上池田町,四人被殺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是廣川的時間,是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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