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兩種信封

主要證人有十二個,檢察院找的證人,跟警方找的證人完全一樣,證人的證詞也是大同小異,這裡只揀重要的加以介紹。

證人之一,小笛的親生兒子森田友一的證詞,給這個枯燥的事件增添了一抹溫情。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美好的人情故事。

前面己經說過,小笛扔下出生還不到一百天的兒子友一,離家出走了。

被母親拋棄了的友一,可以說是嘗盡了人間苦難。可是,他在飽嘗苦難的同時,成長為一個樸實而真誠的男子漢。他從懂事的時候開始,就想見到自己的親生母親,一直在打聽小笛的下落。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終於打聽到小笛住在京都以後,立刻跟妻子一起,從山口縣的德山町來到京都。友一覺得能跟母親住在一起,是人生最大的幸福,那年他二十六歲。

友一在鐵路上找了一份工作,白天上班,晚上上夜校,工作學習都很努力,人緣也很好。但是,兒子出生還不到―百天,就能扔下兒子離家出走的小笛,對友一的母愛很是淡薄,加上喜歡過那種糜爛生活的小笛,跟勤勉的友一實在合不來,僅僅在一起住了兩個月,友一就搬出去住了。

雖然不跟母親住在一起了,但只要有時間,友一就會去看望母親小笛;而且,只要有機會,友一就勸母親跟廣川分手。小笛每次聽了友一的勸告,都會大發雷霆:「你又不來照顧我,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懂什麼?找一個年輕的男人做情夫,對女人只有好處沒有壞處!」結果母子關係越來越不好。

但是,當友一被檢察官小西問到,母親小笛的品性的時候,卻是這樣說的:「母親髙興的時候對人特別好,不高興的時候,甚至還打過我。不過,我是他的親生兒子,該給她提意見的時候照樣提。我每次給她提意見,都會和她吵一架,但是,每次吵過以後,都能很快和好,誰也不記恨誰。」

一個跟小笛很熟的女證人的證詞是:「小笛經常歇斯底里大發作,經常跟別人發生衝突。我―般不擰著她,所以,能一直跟她保持著良好的關係。但是,別的親戚朋友,誰都不願意跟她交往,盡量躲著她。去年九月的一天,小笛拿著一把菜刀,跑到兒子森田友一家裡,說要把友一殺了。今年四月,友一的老婆被小笛打傷,去醫院看醫生,頭部纏上了繃帶,纏了很長時間。」

看來,平松小笛是一個性格粗暴的女人。這樣的性格,在這個事件中,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廣川條太郎討厭平松小笛,無法忍受下去,把小笛殺了;一是小笛自暴自棄,不想再活下去,把三個女孩子勒死以後自殺了。

檢察官小西默默地聽完友一的述說之後,一邊翻看著記錄,一邊問道:「小笛喝酒嗎?」

「母親很喜歡喝酒,清酒能喝五合。幾乎每天晚上,都要喝兩合。」友一回答說。

「這本流水賬上的字,是你母親寫的嗎?」

各位讀者,還記得預審法官在小笛家,勘驗現場的時候,曾沒收了一本流水賬吧?檢察官小西把那本流水賬,推到友一面前。

「母親的筆跡我不太熟悉,不過我知道,母親識字不多,寫字只會寫片假名。這本流水賬上,第五頁的『洗衣房』以後的字跡,應該是我母親的。」

「這封寫給XX的信,是你母親的筆跡嗎?」

「信封上的字是千歲的筆跡,信紙上的字,想來應該是我母親的。」

找證人取證之後,檢察官小西立刻委託三位專家,鑒定小笛的遺書,和廣川寫在記事本上「驚聞踵耗之感想」以後的字句。小西要求做以下鑒定:

―、物證第十四、十五、十六號(小笛用片假名寫的三封遺書),是否為同一筆跡。特別要鑒定第十四號,最後的簽名「條太郎」三字,跟正文是否為同一筆跡。

二、物證第十八號(流水賬)第五頁的筆跡,是否跟第十四、十五、十六號相同。

三、物證第二十六號里的「驚聞噩耗之感想」等字句,與「X野X太郎、X本經理、父親、母親、姐姐、弟弟、妹妹」等字句,是否為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寫。

鑒定結果如下:

鑒定專家內山金城的鑒定報告上寫道:「第十五號物證與第十六號物證,均為普通鉛筆所寫,頗為雜亂,且筆跡相同。第十四號物證(最後有『條太郎』之簽名及『廣川』之印章),跟上述兩件物證相比,除了中間部分,使用了紅鉛筆以外,筆畫亦較粗,書寫較為馬虎,乍看有所不同,但仔細研究其運筆習慣,依然可以比較容易地斷定,為同一筆跡。總之,三份物證為同一筆跡。另外,『條太郎』三字之運筆習慣及字形,與上述三份物證完全一致,出自同一人物之手。

「第十八號物證(流水賬)第五頁之筆跡,雖為毛筆所寫,但經反覆對照觀察,可以斷定:該物證與前述三物證筆跡一致。

「第二十六號物證之鑒定甚為困難,從字體上可以判斷出,何為先寫何為後寫,但無法判斷,是否為同一地點所寫。可以斷定,X野X太郎、X本經理,與『父親』、『母親』、『姐姐』、『弟弟』、『妹妹』等字句,乃同一時間所寫。『驚聞噩耗之感想』等字句,筆跡雖出於同一人物之手,但較為潦草,寫字時似有搖動,因此可以斷定,其與另外兩處文字,並非同一時間、同一地點所寫。」

另外兩位鑒定專家——松尾鶴洞與山本卯兵衛的鑒定,除了說明方法有所不同以外,鑒定結果跟內山金城的基本相同。

不過,在山本卯兵衛的鑒定報告上,有這樣一段,帶有心理考察意味的文字:

「『驚聞噩耗之感想』乃非常狼狽、極不沉著之心境中所寫,筆畫凌亂。其餘文字,乃稍微平靜之後所寫。」

總而言之,小笛的三封遺書,都是小笛的筆跡。這個鑒定結果,對廣川條太郎來說,當然是有利的。

廣川條太郎在接受審問的時候說過,六月三十日接到大月茂野太太的電話以後,分別給大月和小笛寫過信。給小笛那封信,用的是印著廣川所在公司的名字的茶色信封,這封信寄到小笛家的時候,因小笛已經死亡,被退回了公司。

公司的X本經理,聽說廣川條太郎竟然成了殺人嫌疑犯,大吃一驚。但是,當他想到二十八日以後,廣川的表情的時候,不相信廣川殺了人。廣川寫給小笛的信,被退回公司以後,X本經理非常高興。他認為,這封信是在廣川不知道小笛已死的情況下,私自寄出去的,是證明廣川並非兇手的有力證據,於是,立刻把這封信交給了警方。

廣川條太郎寄給大月家的信,大月也交給了警方。這封信的信封,跟寄給小笛的那封信的信封不一樣。而且,這封信的內容,後來也成了很大的問題。現全文轉錄如下:

大月多三郎先生:

今天接到您太太的電話以後,很是放心不下。

她說小笛阿姨、千歲和您家的兩個孩子喜美代、田鶴子,星期一以後不知道去哪兒了,我很擔心。星期天,我跟小笛阿姨、千歲和喜美代四個人,在植物因一帶找房子,結果沒有找到合適的,就回小笛阿姨家去了。小笛阿姨說他們再去找,找到後會通知我。那天從植物園回家途中,我們想去位於田中的正一家裡休息了一會兒,不巧正一不在家。您看看她們是不是又去正一那裡了。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小笛阿姨帶著千歲和您的孩子們,到木津那邊玩兒去了。不過,帶著那麼小的兩個孩子去,有些不合適,而且,就是帶她們去的話,也應該告訴您一聲。總之,我覺得這事有些奇怪。

希望您接到我這封信以後,馬上給我打個電話。對了,您也可以想辦法,進小笛阿姨家看看,有沒有留下紙條什麼的。也許她們到遠處旅行去了。如果是這樣的話,也麻煩您給我打個電話。

還有,福田家也許知道小笛阿姨的下落,請您也去那裡打聽一下。但願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不管怎麼說,我都應該寫信問候一下。

廣川條太郎

六月三十日

廣川條太郎所在公司的X本經理,看到被郵局退回的鄉信以後,認為對廣川十分有利,他高興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結果怎麼樣呢?廣川條太郎幾乎在同時寫的兩封信,用的卻是兩種信封,這個問題和信的內容,使廣川條太郎陷入了非常不利的境地。

廣川條太郎的手銬被摘下來以後,默默地垂下了頭。被拘留了還不到半個月,他就感到現在的自己,已經完全不是以前的自己了,簡直就像變了一個人似的。窗外,七月的陽光燦爛,灑向大地。

「哐當」一聲,審訊室的門被關上了。檢察官小西走到廣川對面的椅子上坐下,盯著廣川的臉,看了好一陣,終於開口說話了:「你六月二十七號的行動,就像你上次說的那樣,上午九點從小笛家出來,去植物園方向找房子,下午四、五點鐘回家,七點左右吃完晚飯,九點左右睡覺,是這樣的嗎?」

「是的。」

「幾點開始吃晚飯的?」

「五點半,或者六點左右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