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能把台灣問題上的國際問題同國內問題混淆起來[1]

不能把台灣問題上的國際問題同國內問題混淆起來[1]

(一九五九年十月五日)

台灣問題很複雜,又有國內問題,又有國際問題。就美國說,這是一個國際問題。國際問題只能通過和平道路解決,不能用武力解決。我們還在同美國談判[2],可是美國沒拿出名堂來。以前我們在日內瓦談,現在在華沙談,問題沒有解決。我們要求美軍撤出台灣,他們不幹,我們只能等,他們要多少時間撤出,我們就等多少時間。我們不會首先同美國打起來的,同志們放心好了。就蔣介石說,台灣是一個國內問題。是否一定要用武力解決呢?也不是,我們準備同蔣介石談判,但他不幹。我們沒有辦法,可能有一天會打起來的。國內問題有兩個解決辦法,和平解決或武力解決。有人把台灣問題上的國際問題同國內問題混淆了起來。台灣只有一千萬人口,幾年不收回台灣(包括金門在內)也不要緊。

在台灣問題上,美國企圖搞「兩個中國」,一個大中國,一個小中國。他們說,德國有東德、西德兩個,為什麼不能有兩個中國?我們說德國是戰敗國,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是我們的敵人,按照波茨坦協定的規定分為兩個[3]。中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是個同盟國。按丘吉爾、羅斯福、蔣介石參加的開羅會議[4]的規定,台灣從日本手裡歸還中國。台灣本來就是中國的,日本人暫時佔領了,日本失敗後應歸還中國。蔣介石失敗後跑到台灣,在台灣建立政府。全世界還有許多國家同台灣當局有外交關係。我們反對「兩個中國」,蔣介石也反對「兩個中國」,我們有一致之處,有共同點。

根據中央文獻出版社、世界知識出版社一九九四年出版的《毛澤東外交文選》刊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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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1]這是毛澤東同巴西、阿根廷、古巴、委內瑞拉等拉美十七國共產黨代表團談話的一部分。

[2]指中美大使級會談,見本卷第64頁注[8]。

[3]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蘇、美、英三國於一九四五年八月二日簽訂柏林(波茨坦)會議議定書和柏林(波茨坦)會議公報,這兩個文件通稱為波茨坦協定。協定提出了戰後對德國的處置辦法。其中,根據克里米亞協定規定由蘇、美、英、法四國分別在德國各自佔領區內實行最高權力,並共同處理有關全德事宜。一九四七年,美、英佔領區合併成兩國佔領區。一九四八年,兩國佔領區同法國佔領區合併成三國佔領區。一九四九年九月,美、英、法為了分裂德國,在三國佔領區建立了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通稱西德。同年十月,在蘇聯佔領區建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通稱東德。

[4]開羅會議,指一九四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六日中、美、英三國首腦蔣介石、羅斯福、丘吉爾在埃及首都開羅舉行的會議。會議商討了聯合對日作戰計畫及擊敗日本後如何處置日本的問題。同年十二月一日發表的《開羅宣言》中規定:剝奪日本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在太平洋地區奪取或佔領的一切島嶼,把日本侵佔的中國領土如東北、台灣、澎湖列島歸還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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