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的最愛 等待一年半

首先,要從案件本身寫起。

被告,名為須村聰子,二十九歲。罪名,殺夫。

戰時,聰子自某女專畢業,一畢業就成為某公司的職員。戰爭期間,由於男人均被徵召,每家公司都缺人,所以僱用了一大批女性職員。

戰爭結束後,去當兵的男人陸續回來了,公司漸漸不再需要女職員。兩年後,僱主紛紛將戰時僱用的女人解職,聰子也是其中之一。

不過,聰子在任職那家公司期間愛上了一個男人,立刻就結婚了。那人叫須村要吉,比她年長三歲,學歷只是中學畢業,對於擁有高等女專學歷的聰子心懷憧憬,主動求愛。單從這件事也可看出,他是個很有危機感的青年,聰子就是愛上他這一點的。

接下來的八年,夫妻倆過著相安無事的生活,生下一兒一女。要吉的學歷不高,只能當個沒有升級機會的小職員,不過他很認真,薪水雖少,卻還是存下了些小錢。然而沒想到,到了昭和二十幾年,公司由於業績不佳決定裁員,素來不受上司器重的要吉遂和一批老員工一起被開除。

要吉這下慌了,靠著人脈關係換了兩三家公司,結果不是工作不適合,就是薪水太低。於是,聰子只好出來工作。

起先她做的是銀行出納,把自己累得半死,工資卻寥寥無幾。後來通過在外面認識的某女性朋友介紹,成為某家人壽保險公司的業務員。

最初她的表現並不理想,還好後來業績逐漸好轉,訣竅是那個介紹她加入保險公司的女前輩傳授的。聰子雖非美女,卻有一雙大眼睛和一口整齊的貝齒,微笑時嘴唇的形狀別有一股嬌俏味道;再加上是女專畢業,在業務員當中算是高級知識分子,向客戶推銷時有一種知性美。因此她逐漸贏得客戶好感,工作也變得順利多了。拉保險的關鍵就在於耐心、親和力和說話的技巧。

她現在一個月可以賺到一萬兩三千圓。妻子漸入佳境,相較之下,丈夫要吉卻處於半失業狀態,不管什麼工作都做不久,最後變得無事可做,只能仰賴聰子的收入過活。他一面在妻子面前不斷地說對不起,一面成天在家裡遊手好閒。

可是聰子並不是按月領薪,她每月只有微薄的底薪,大部分還是得靠業績獎金。如果哪個月的業績不好,當月的收入就會少得可憐。

各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彼此之間的競爭相當激烈。在遼闊的東京都內,到處都是沒有分毫空隙的競爭濁流,甚至讓人覺得新客源已經被開發殆盡了。既然都內沒指望,聰子開始盤算著其他出路。

最後,她看上了建水壩的工地。各家電力公司為了開發資源,都在競相修建水壩。這種工程通常由某建設公司或某大型營運商承包,一個工地現場往往會有數千名,甚至上萬名工人。這些人個個都得接觸危險的堰堤作業或炸藥爆破作業,隨時面臨死亡與受傷的危險。此外,工地多半位於交通不便的深山,即便是最勤快的保險業務員,也不會跑去那裡……不、是還沒想到。

聰子發現那裡才是真正的處女地,於是邀上一個交情不錯的女業務員,兩人一起前往鄰縣深山的水壩工地,旅費當然是自掏腰包。

她把四處漂泊、居處不定的工人排除在外,專找那些直屬營運公司的技師、技工、機械操作員和工地主任。她認為這些都是上班族,不會出什麼問題。

這個新領域讓她大有斬獲。雖然這些人基本上都已買了保險,不過因為每天與危險為伍,所以只要她多說幾句,對方多半二話不說就答應投保。這讓她的業績突飛猛進,好得不得了。後來她又覺得按月收保費不方便,於是請他們全部按年繳費。

她的開發相當成功,收入立馬翻了一倍,幾乎每個月都有三萬圓。

生活總算變得輕鬆些了,不料丈夫要吉竟隨之怠惰了起來,變得依賴性很強。完全是一副指望聰子賺錢養家的態度,壓根兒不再有找工作的念頭,只是抱著得過且過的心態,日復一日地混日子。

不僅如此,過去刻意節制飲酒的要吉,近來開始到酒館四處買醉。成天在外工作的聰子把家裡的錢交給要吉掌管,他卻從中偷錢買酒。起先每次只敢偷一點,漸漸地膽子越來越大——也因為聰子的收入增加了。

聰子覺得看自己在外奔波,丈夫在家想必心情鬱悶,所以不忍跟他計較。況且她也不喜歡看到他很怕她似的,喝個酒還偷偷摸摸,像個小孩般卑躬屈膝的樣子。所以,有時候下班回到家,她甚至會主動勸丈夫出去喝酒。這種時候,丈夫總是喜滋滋地出門。

結果,這個要吉竟然在外面有了女人。

如果就日後的結果來看,聰子自己多少也該負點責任,因為把那個女人介紹給要吉的,正是聰子。那女人是她的老朋友。

那女人名叫脅田靜代,是她學生時代的同班同學。有一天,她們偶然在路上重逢。靜代的丈夫早死,自稱在澀谷一帶經營酒館,併當場給了聰子一張名片。學生時代容貌亮麗的靜代,如今像變了一個人似的,憔悴枯瘦,臉頰凹陷得像狐狸。

看她這副模樣,酒館的生意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了。

「哪天有空,我去你店裡玩。」

聰子臨別之際如此說道。靜代在聽到她的收入後頻頻稱羨。

聰子回家之後,把這件事告訴了要吉。

「那我改天去捧個場好了,既然是你的朋友,應該會算我便宜點兒吧。」說著,他斜眼看著聰子。

聰子覺得,反正到哪裡都一樣是喝酒,當然是去便宜的地方好,況且這樣還能幫幫靜代,遂回答道:「也好,那你就過去瞧瞧吧。」

過了一陣子,要吉真的光顧了靜代的店,回來後向聰子報告。

「那地方很小,五六個客人就塞滿了。店面雖然破舊,不過供應的酒倒還不錯。托你的福,她給我算得很便宜。」

「是嗎?那太好了。」當時她如是說。

聰子每個月約有一個星期會去水壩工地。一旦在那裡混熟了,自然會有人替她介紹其他工地,她就A水壩、B水壩、C水壩地打轉,案子應接不暇,收入越攀越高。

賺來的錢,都全數交給要吉代為管理。此時,家裡男主人與女主人的位置已經完全顛倒了。事後她曾經感慨,錯就錯在這一點。

要吉的怠惰與日俱增,還變得會耍小聰明,連哄帶騙地把錢拿來喝酒,而且一天比一天大膽。有時聰子下班回來,卻只見一對兒女餓著肚子哇哇大哭,而丈夫要吉白天就出門了,一直要到三更半夜才會帶著滿身酒氣回家。

如果聰子忍不住質問,他多半會厚著臉皮回嘴怒吼。咆哮著:「老子是一家之主,不是女用人!世上有哪個男人不喝酒!別以為你賺了一點臭錢就可以回家擺臉色。」

起初聰子覺得只是要吉的自卑感作祟,多少還有幾分同情。但漸漸地,她的火氣也越來越大,於是夫妻間的口角逐漸變多。要吉似乎為了賭氣,一拿到錢,就非得喝到半夜才醉醺醺地回家。而聰子下班回來還得忙著煮飯、照顧孩子。每逢去水壩出差的日子,只好請鄰居代為關照。

她甚至開始懷疑,外表懦弱的男人或許內心本來就潛藏著這種暴戾之氣。

後來要吉甚至天天對她拳打腳踢,最要命的是,要吉的揮霍竟把全家人逼入貧困的絕境。縱然聰子有每月多達三萬圓的收入,卻連買米的錢都拿不出。孩子學校里的家長會會費和午餐費也一再拖欠,更別提給孩子買新衣服了。不僅如此,要吉還養成一喝醉就把睡著的孩子叫起來動粗的劣習。

知情的人看不下去了,把要吉出軌的事偷偷告訴了聰子。當她得知對方竟然是脅田靜代時,當場愣住,氣得要命。聰子對透露給她這一消息的人說不相信,想必當時的她一定一臉蠢相吧,她只是想在外人面前保持最起碼的尊嚴。而沒有衝去找那個女人興師問罪,鬧得人盡皆知,也是這個道理。

她回家低聲詰問要吉,要吉卻大剌剌地說:「跟你比起來,人家靜代好太多了。我遲早要跟你離婚,娶那個女人。」

從此,只要夫妻倆一發生爭執,這種話就會從要吉嘴裡冒出來。

要吉開始把衣櫃里的衣服拿去當掉換錢,反正聰子外出期間他可以為所欲為。到後來,連聰子的衣服也一件不剰,甚至沒有乾淨衣服替換。從當鋪換來的錢被他悉數拿去給那個女人——他才認識靜代半年,一家人的生活就已變得如此窘迫。

聰子覺得這世上再沒有人比她更不幸了,忍不住掉下了眼淚。一想到孩子的將來,她便恐慌得夜裡連覺都睡不著。可天一亮,她還是得忙著用冰敷紅腫的眼皮,擠出笑臉四處拉保險。

昭和二十幾年二月的一個寒夜,聰子正在酣睡的孩子旁哭泣。她回家時不見要吉的人影,問孩子,孩子說爸爸傍晚便出門了。

十二點多、將近一點時,要吉回來了,猛敲大門。他們住的房子只有兩間四疊半大的房間,如今榻榻米也破了,到處都是聰子用硬紙板修補的痕迹。她踩著破舊的榻榻米走下門口泥地,打開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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