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淡妝的男人 第二章

立即就知道了草村之妻淳子,叫他們調查那個女人的理由。

那女人名叫風松百合,是死者草村卓三的情婦,目前住在豐島區椎名町三之一九五號一間買來的房子里,二十三歲,與死者在兩年前發生關係,但死者為她買下這間房子是半年前之事。這女人原是銀座一家酒店的女侍,卓三在那裡尋歡時與之相識,進而同居。

即使是目前,每當卓三不來看她,無聊之時她還是到池袋,朋友所開的酒吧里幫忙。

淳子發現丈夫與百合的姦情是在一年以前,那時,百合還在酒店上班。

卓三不顧其妻的反對,仍然在外購屋,將百合安置下來,從此,淳子對百合更恨之入骨。

警視廳的調查人員通知她卓三遇害時,她直接反應為那女人所殺,也正是因為如此。

還有一項理由是自從卓三與百合在外同居之後,每周至少有兩晚在她那裡過夜。

但是經過現場調查及驗屍報告的結果,發現這位太太所說原是毫無根據的氣話。

首先,卓三的皮夾不在身上,雖然淳子不知皮夾中確實的錢數,但卓三通常總會帶著兩三萬圓在身上,那天晚上,身上也應該有這麼多錢。依他太太所言,小田護謨規模雖然不大,但業績很好。而身為總務課長的卓三。可以有一筆相當可觀的交際費,這也就是他生前得以花天酒地的本錢。

遇害當天,草村卓三的行蹤,經調查結果證實他在六點以前從京橋公司出來,坐上雷諾自用車,七點二十分回到自宅。當時雖已天黑,但有鄰人看見並證實。從京橋公司回到家所花費的時間似乎長了些,但那是交通尖峰時刻,時間長些也並無不合理。

「我先生回來時,我正好不在家。」淳子回答調查員的詢問:「我先生並沒有說一定會回家,那天晚上,我約六點出門到池袋的XX劇場看電影,他是在我出門後才回到家的,我走時曾經上了鎖,但他也有一把鑰匙。」

這些話和鄰居的證詞相?合。

開車回家的卓三在開門時發出聲響,也有人目睹。

「我把中午做的蚵仔煎和煮白菜放在碗櫥中,才外出的,回來後看見這些菜沒吃完被擱在餐桌上,可想而知是他回家後吃了這些東西,又出門去了。」

這些話與死者的胃部解剖所得一致。

回到家的卓三見不到太太,也許覺得無聊,也許覺得有機可乘,所以經過一個半小時以後,也就是九點左右又出門去了。那時正好有一鄰婦看見他開雷諾車,地點在距卓三家十公尺處,由於照過來的車燈很刺眼,所以,只是稍微瞥見戴著狩獵帽的卓三。

那個時候,卓三想上那兒呢?

由他的車子所停的地點與方向推測,那條路往前走,可以通到風松百合住處的街上。

他又為何在現場緊急剎車?是因為車子的前燈照見了那塊「工程中禁止通行」的號誌牌,而踩了煞車嗎?

當然,這條路上並無任何工程正在施工,經過調查那塊交通號誌牌,是由距離現場約七十公尺遠的另一條路上被移過來的。

草村平常都經由這條路到情婦的住處,如果他事先知道這裡有道路工程,應該不會再走這條路,由此可以斷定,他是在突然發現的情況下停車,而遭埋伏在現場的兇手趁機狙擊。

這麼說來,這件罪行是有計畫的行動。

問題是兇手作案的目標一定是草村嗎?經過此地的人不一定只有草村,如果故意以這塊號誌牌攔車,也許會攔截到其他人的車也有可能。

對於這點,警方很重視,所以查訪了這一帶有車子的人,結果證實在晚上八點三十分之前,這條路上還未出現那塊號誌牌,因為在這之前仍有車輛經過,因此那塊牌子是在八點三十分以後被人放在路上的。

這麼說起來,好像是針對草村卓三,但卓三那天晚上並非一定會往椎名町的情婦家裡去,這個推測仍有矛盾之處。那天晚上他已經回家,只因久候不見妻子,所以才臨時有了出門的念頭。也許兇手將任何八點三十分以後經過的車子都視為他作案的目標,卓三隻是不幸被遇上,因而慘遭劫財殺身之禍。

警方對於指紋的查證也很嚴密,在那塊「禁止通行」的號誌牌上採集到很多指紋,都是工程工人的,雖然對他們進行了普查,但均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

至於其他的兇器或車子內外,再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指紋,也許兇手戴著手套作案?

第一個假設是兇手從七十公尺以外的地方,取來了這塊號誌牌,正好遇上草村卓三的車子停了下來,於是上前攻擊。

但是,警方並非僅作了這項單純的強盜殺人劫財的假設,何況死者有複雜的人際關係,而且那晚其妻出外看電影之事,也要求證。

草村之妻的言行與事實有所出入。那天晚上,她去看電影之事雖然不假,但看電影之後的行蹤卻不曾透露,有關此事是在查問了風松百合之後才獲知的。

風松百合對於警方的詢問,作了如下的回答:「那天晚上我患了小感冒,所以很早就休息了。那一晚草村先生不曾來我這邊,而我因為身體不適,所以也就沒去池袋的『葉花』酒吧幫忙,很早就上床睡了。大約七點半左右,草村先生的太太忽然來了。

「說起來很難為情!自從我和草村先生在一起之後,他的太太經常歇斯底里的胡鬧,好幾次到這裡來作人身攻擊。起初我自知理虧,一再向她賠不是,但她的言詞下流、刻薄,毫不留情,我忍無可忍之餘,也開始反擊她。自從我搬到這個家以後,她三番兩次的找上門來惡言中傷,要趕我走,甚至罵我是狗,是畜牲,說什麼這種地方不是為養狗和畜牲而設的!什麼狠話都說得出口的。那位太太有點反常,每一次大吵過後,可以相安無事兩三天,但是兩三天之後,又開始心有不甘而故態復萌,再過來大鬧一番。我和她之間有時不僅是吵罵,還會大打出手。那天晚上她七點半到了這裡,一直罵到十點左右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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