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雅的姊弟 第六章

來了兩名警察在屋子內外徹底搜索。其中帶了燈筒的一位在庭園裡發現異樣,有塊土壤很明顯的是剛剛才挖掘的痕迹,他說:

「這是什麼時候挖的?」

「是現在才發現的,早上出門之前還沒有!」

一名警察進來打電話,另一名到大門外拉上草繩圍起來。桃世的屍首從那塊鬆動的土壤中掘出,是在警視廳的調查員及本署署長等一行人到達之後。大約凌晨一點左右。

天亮時,做好了驗屍報告,結果顯示系遭人勒斃,原本秀美的容顏仍留下痛苦的神情,勒繩緊緊的陷入頸部。高貴而優雅的桃世在剛出土時,全身污穢不堪!負責挖掘工作的警察,小心翼翼地將她自土中移出。忽然被一個突發的景象,嚇得幾乎把手中的屍體拋出。從老婦人的懷裡突然竄出好幾隻蜥蜴,在場的人皆為之悚然!這些蜥蜴原來似乎是安靜的蜷伏在老婦人的懷中,因被人移動,才驚慌四竄。

由桃世身上所穿的睡衣判斷,可知死亡時間大約是昨天晚上,也就是二十日晚上九點左右,與驗屍報告的結果相符。事實上,要找出正確的死亡時間仍有其他資料可循,即二十日晚上九點十分本地郵局接收到生駒桃世的電報後,曾以電話通知她,郵局職員有資料可查。

「電報是七點二十分收受,登戶局發出,電文如抄件。」

郵局職員又取出抄件:

「今夜迎橋村,十時歸。」

警官又問職員:「電話是誰接的?」

「接電話的人說話聲音有點沙啞,我問她是否桃世本人,她回答是。於是我把電報號碼、發報時間、地點及電文內容告訴她,之後,她說了句『謝謝』,即掛上電話。」郵局的資料上也確實記載著九點十分聯絡完畢。

還有一件事可以證明郵局的資料無誤,即桃世家中有一本電話紀錄的小冊子,紙面上有很工整的字跡,寫著郵局職員所轉告的電文內容。

「這電報是你打的嗎?」警官問才次郎。

「是的,七點二十分我從登戶打給姊姊的。」

為了慎重起見,警方又調查了登戶郵局,證實七點二十分確實有電報發出。

綜合看來,被害人桃世九點十分仍然活著,不僅有聲音,也有自己記下電文的筆跡,絕對錯不了,因為她的字跡很特殊。

才次郎又說明自己當晚的行蹤。五點三十分下班前往登戶友人家,六點半抵達,停留到七點多,這段時間與友人一起欣賞古畫。後來想起另一友人橋村,七點三十分將自名古屋出發來訪,於是趕到登戶郵局打電報,之後即搭車往新宿,車程費三十分鐘,約八點到達新宿站。在街上走了一會兒,覺得肚子有點餓,於是到武藏野館附近的大眾食堂吃了一客咖哩飯,然後經地下鐵到新橋站,已經是九點三十分,買了入場票進月台,等著接九點四十分的那班快車。

警方也調查染子,雖然桃世的房間與染子的睡房離得較遠,但發生了這麼大的變故,不可能渾然不覺,因此查問得很仔細。

「我和姊姊八點鐘就各自回房睡了。這一帶的人家一向睡得早。而且前天我看完電影回來,買了些零食,三個人邊吃邊聊,一直聊到凌晨一點才睡。所以,我一躺下就沉沉入睡,直到才次郎喚醒我,還不知發生什麼事!」

這件命案還有個特徵,即衣櫃中的服飾被搗亂翻出,包裝的報紙均遭撕毀,其中有幾件衣服被丟棄在花園內。

另外,掩埋屍體所用的挖土工具是生駒家儲藏室中的鐵鍬,上面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手法很像小偷,但小偷怎會捨棄衣物,又大費周章的殺人掩屍?莫非是仇殺?

案發當晚,由於才次郎遲歸,所以玄關的門一直開著,但仔細再看,發現原是開著的外面的雨窗,在殺死桃世之後,移屍庭園才被關上。因為,地上可以看出一些拖痕。這麼看來,當晚在房內熟睡的染子嫌疑更大了。

辦案人員從附近多方打聽的結果,知道桃世與染子平素相處不睦,而且,陶世經常百般刁難染子,染子對她也恨之入骨。基於厭恨的心理,她有理由把桃世包裝好的衣物扔棄在庭園,甚至於撕碎所有的報紙。染子今年五十七歲,還有工作能力,手勁也很強,這是光子說的。

被害者桃世的身材雖修長,但體態輕盈,所以染子若欲加害桃世,並將屍體移至戶外掩埋,也並非不可能。

再者,幫傭的光子案發當日留在自宅中,已有充分證明,與此案絕無牽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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