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馬的女人 八、號碼

為了在相模湖畔發現的女秘書星野花江命案,轄區警局裡成立了專案小組,並由縣警局刑警大隊支援人手。

小組原本以為強盜殺人的線也值得重視,後來卻改循情殺的線。

這主要是因為她住的地方是在小岩的公寓,不可能在嚴寒的夜裡跑到相模湖來,也更不可能是來玩的。

現場的草地未發現有打鬥掙扎的痕迹。如果是和男伴一起來,在這兒被掐死。那就會有兩人的足跡,或者草葉零亂了,屍首的衣服上必定也會附著一些枯葉之類。這一切都未有發現,附近住戶也沒有人聽到男女爭執,或者女人尖叫的聲音。

他們於是下了個判斷:第一現場在別處,殺害後用車子把屍首運到現場。

警方通常不會把所有的資料向報界透露。尤其一些「王牌」,都是秘而不宣的。在這一樁兇案來說,便是掉在棄屍現場的一小張剪報。這張紙片從中摺成兩半,很像是挾在小簿子裡頭的。似乎是星野花江的遺體被搬運到現場時,簿子從她的口袋裡掉落,使紙片也一起掉下來。

兇手很可能是沒有看到這張小紙片。他必須細心警戒周遭,手電筒也不敢點亮。再者,如果簿子往下掉時,朝下面開著,那麼挾在裡頭的紙片掉落,他便不可能察覺到了。

可是,那本簿子既沒有掉在草叢裡,手提袋裡也沒有能找到。

剪報是一家體育報紙的賽馬專欄,是二月十四日(星期三)的報紙。寫的是本周最重要賽程的預測,下面一段文字旁邊還畫著紅線:「森野杯十一日(日)試跑,記錄上乘,正在巔峰狀態。」

警方認為被害人是一名賽馬迷。十四日早上她買下了這份體育報,剪下來挾在小簿子里,當天夜間遭殺害。

幹員被派到星野花江上班的日東公司,打聽到她在這裡服務已超過十年,是一名忠誠的董事長秘書。

米村董事長明確表示:他有賽馬近十匹,森野杯就是其中之一,但與星野秘書毫無關係,也沒有聽說她對賽馬有過興趣。

在公司里,跟誰比較親近呢?他回答說:她性不喜與人交往,安於孤獨。

不過從意外的地方,傳來了星野花江確實對賽馬有趣味的情報。

墨田區的一家銀行分行向警方提了一個報告:星野花江用了「濱井靜枝」的化名,開了一個普存的戶頭。他們是在報上看到星野花江的照片,才知道「濱井靜枝」就是被殺的星野花江。

這個戶頭,每月都有大約三十名左右的「客戶」,匯一萬五千圓進來。

從銀行查出這三十幾位匯款者,他們異口同聲地說:

「每周的星期四、五、六,晚上或者第二天早上,濱井靜枝小姐都有賽馬預測情報,用電話提供給我們。不是勝馬的預測,而是敗馬的預測。我們從各盤剔除預測的敗馬,買其他馬的馬券。預測的敗馬裡頭,常常有大熱門的馬,於是偶爾可以買中大黑馬。算起來每月一萬五千圓會費,是很便宜的。我們當然不曉得她怎麼會有這樣的情報。只要給銀行匯去了款子,下個月便有電話來,根本不必見面,也從來沒有和她見過面。只是事務性地聽她的嗓音罷了。」

多年來請星野花江當秘書的日東公司董事長米村重一郎也向訪查的警官說:

「我是第一次聽到星野小姐干那種事。她從哪兒弄到那種情報,我也完全無法想像。」

米村董事長隱瞞了她偷聽賽馬情報的事實,辦案人員也察覺不到他是因為害怕被報紙揭露出來就會失面子的心理。

由於警方認定星野花江是被熟人謀殺,所以多方調查她的賽馬情報來源,於是漸漸明白了她不但沒有異性的交往關係,連同性間也幾乎不和人來往。

在這個階段里,他們也查出她在同事間借出些小錢謀利。然而,這也和會員組織的賽馬情報一樣,只是為了賺取若干外快,並無人際關係。最後警方所描繪出來星野花江造像,是個金錢慾望極強烈,沒有男女關係,非常孤獨的一個女人。

專案小組為了慎重起見,細查了米村董事長以下的每個同事,以及她提供賽馬情報的所有會員的案發當晚行動,結果都成立了不在場證明。

在這之前,警方也查過了她位於小岩的寓所。

當偵查人員來到她的二樓公寓住房時,門上鎖著。門沒有破壞的形跡,窗子也未見有外人入侵的痕迹,保持著十四號那天早上八點半上班時的狀態。

屋裡一絲不亂。管理人員表示:因為她和鄰居全不往來,所以有沒有失竊,不得而知。

指紋方面也細查,全是她自己的。由此亦可見她的房間里,從未有友人來過。

然而,警方並沒有忽略遺落在屍體旁的手提袋裡,鑰匙不見了。還有簿子也遍尋不著。錢包不見,可能是兇手是為了造成謀財害命的印象。

被搶的簿子里,必然記載著她金錢貸放及收回的情形。並且,住屋裡應該也會有一本總帳一類的簿冊才是。小小的公寓房間里翻遍了,仍未找到。

於是這本失蹤的總帳,有了重大的意義。

兇手是不是為了取得這本總帳,從手提袋裡搜去了鑰匙進了房間呢?總帳的失蹤,是不是由於這個?

如果是,那麼兇手是什麼時候去的?小組推定是和運屍到相模湖畔棄置的同一個晚上。第二天屍體被發現了,兇手不可能前往公寓。

從相模湖到小岩,夜間開自用車,依次走中央、首都兩條高速公路,需時約一個小時。有一個小時,這項行動該不是難事。兇手用她的鑰匙進屋,離去時又鎖上。屋裡找不出指紋,是因為兇手戴上手套之故。

十四日晚上,有沒有人看到有人進了她的房間?有沒有人聽到任何聲音?偵查人員遍訪兼管理人的房東和所有鄰居,都告徒勞無功。那麼冷的晚上,每個家庭都早早上床了。而且她還是一個跟鄰居從不來往的人。

她究竟是在什麼地方被殺的呢?相模湖畔是遺棄用車子運來的屍體的現場。解剖的結果,認為死亡是在發現時的十五日上午九點的十二個小時到十一個小時以前。換一種說法,就是十四日晚間九點到十點之間。誤差當在前後大約兩個小時。

兇手是用了車子,這一點應可以確定。於小組裡,一部分人認為兇殺是在東京都,另一部分人認為是離現場不太遠的神奈川縣。

偵查人員來到相模湖收費站,拿星野花江的照片給站里的工作人員看,並問問十四日晚上九點以後,是否有這樣的女性坐在一個男子開的車上經過?

十四日晚間值勤的工作人員說:男女成對的車,一個晚上起碼通過百來輛以上,不可能記得長相,並且他也根本不會去看車上的人。

「那有沒有裝成病人或者受傷的,身上蒙著毯子躺在車上的?」

這位半老的收費員搖頭否認,並說:

「我只看到有一輛中型自用車,在前座上載著十個左右小型紙板箱的,不過也根本不像人的形狀。如果要搬運屍體,應該是在車後吧。電影里就常常有那樣的鏡頭。」

偵查人員覺得這話有道理,便也對那輛載了大約十個紙板箱的自用車忽略過去了。

專案小組以十四日晚上九點後,開往相模湖方面的車輛為對象,向報界發布了新聞,期望看到可疑車輛,或者可能裝載屍體的車子的人,能夠向警方提供線索。通常,警方都會隱匿未為一般所知的事實,但是相反地,如果想利用傳播媒體時,卻也會主動發布消息。

過了好些日子,仍未見有人提供任何線索。

專案中心有了焦躁之色。原以為只是單純的兇殺案,不料卻一無頭緒。

更糟的是行兇現場,依然無法確定。到了這個時候,小組裡的同仁,認為行兇地點在東京都的,比神奈川縣的多起來。有個意見還認為可能是在屋裡行兇,而且地點就在兇手住家。辦案人員帶著星野花江的照片遍訪都內的旅館和汽車旅館,也都沒有收穫。

可憐星野花江的照片還以公開偵查的藉口,給發表在各報上。依舊消息杳然。

專案小組決定再重新過濾參考人,儘管這些人都已成立了不在場證明。

小組查到某銀行墨田區分行,有星野花江本人名義的定期存款一千五百萬圓和普存的三百七十萬圓。這兩本銀行存摺和銀行登記印監,在她房間的壁櫥里,給夾在古舊衣箱里的舊洋裝裡頭。和化名「濱井靜枝」的普存是不同的。

定存的倒沒什麼可異,普存的三百七十萬圓卻是半年前原本有一千一百萬圓,在這半年裡提了七次,結果只剩這個數目。所提的款,有一百二十萬、八十萬、一百三十萬等,七次總計約七百萬,提款日期分別是去年七月十一日,為第一筆,依次為八月二十三日、九月十一日、十月十八日、十一月十四日、同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七日。

她是個那麼刻苦自勵的人,不可能自己花掉,屋裡也未見有符合這個款額的物件。這筆錢一定是借給某人放利的。如果是日東公司的同事,數目未免太大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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