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住所不定、無業、井上代造。大正十三年四月二日生(三十五歲)。
本官在昭和三十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下午十時四十分,於警視廳XX警察局告知上述嫌犯犯罪之事實與要旨,及得以選擇辯護人後,並給其解釋的機會,在其自由意志下做以下的供述:
我在三月二十五日下午九點鐘左右,於銀座XX丁目附近擁抱路過的婦女,做出粗魯的行為,並用橡木手杖打破銀座XX號大商店的櫥窗,以上皆屬實。這是早有預謀,動機是對穿著華服的婦女或昂貴陳列品感到憎恨。」
「你看一遍。」副警部遞文件給嫌犯。
「同意的話就寫上名字,按下手印。」
副警部叫來值班的管理拘留所的警員。
「有一個這樣的人。」
把剛按過手印的筆錄給警員看。
「原來如此。」看完以後立刻問道,「你就是井上代造嗎?」
「不錯。」仍舊是非常傲慢的回答。
「那麼,你把私物交給我保管。」
警員立刻伸手將他西裝口袋的東西全拿出來。除了薄薄的錢包、污垢的手帕以及斷了筆心的鉛筆外,什麼也沒有。錢包中只有二百圓,警員都詳細地一一記在保管單上。
而後,再取下嫌犯扭扭曲曲的領帶,並取下褲腰帶。由於褲子即將掉下,他連忙用手拉住。
「跟我來。」
拘留所是在同一層地下室。
門上有極大的鐵欄杆,從裡面露出晦暗的燈光。警員彎腰打開繁重的鎖,發出金屬敲擊的聲音。
警員推他進去以後,迅速關上有鐵欄杆的鎖,兩人走在裡面。
從這裡開始有混凝土的窄小通路,形成丁字型。兩側有笨重厚實的鐵欄杆門,除此之外,還加上一層鐵絲網。
「你身上有沒有繩索一類的東西?」警員問他。
「沒有。」
「內褲上有沒有帶子?」
「當然有,否則褲子就掉下去了!」
他正用雙手拉住沒有腰帶的褲子,否則隨時都會掉下去。
「好,把內褲的帶子取下來。」
「那以後我怎麼辦?」
「禁止攜帶任何繩索類,有些人想不開會自殺。」
「我不會的。」
「這是規定。」警員大聲吼著。
從並排的拘留室傳來有人走動的聲音。那是被拘留的人知道有新來者所引起的一陣騷動。
一名輪值的警衛走過來,向同事問道:「怎麼回事?」
「據說他在銀座強吻女性,而且又把商店的櫥窗玻璃打破了。」
玻璃的事暫且不論,一聽說是強吻女人,警員便露出好奇的表情。
「你做的事真妙,對方是不是美人?」警員這樣問。
「還算不錯,只是過於驕傲了,在銀座可說是少見的美人。」
「哦!」警員坦誠地表示驚嘆。
也許是聽到了這一段對話,其它拘留室中悄悄說話的聲音開始大了起來。
「不準說話!」警員做出可怕的表情嚇阻。
「用這個繫上吧!」警員拿起十公分左右的短繩遞了給他。
「把褲子的前面摺疊起來,然後再用這個捆綁。」
「原來如此。」井上代造低下來捆綁妥當後,還感嘆地說:「設想真周到。」
「把他關在哪一間呢?」警員一面看著黑板,一面互相商量著。
黑板上寫著各拘留室收容的人數。
「第三間的人最少,把他關在那裡吧!」擔任值班的警衛說。
井上代造此時也看著黑板上分配給他的拘留室。
「哦,第三室的隔壁是女性拘留室,太好了,我要在那間,現在裡面有女人嗎?」臉上露出興奮的光彩。
「混蛋!」警員生氣了,「這傢伙應該關到六室去。」
井上代造咋舌了。看黑板上六室的兩邊都是拘留男人的。
「到這裡來。」警員推他的後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