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太初並不是一個老學究,這樣大氣磅礴的名字容易引起誤會。
實際上太初是一個女孩子,而且是個美麗的女孩子,我認識她時她十七歲,大學一年級學生,是我低班同學。
她有一個乳名,叫小玫瑰,呵小玫瑰比較適合她,洋同學都喜歡叫她玫瑰,而她本人,我應該怎樣形容她呢,她本人就似一朵半透明、初初含苞欲放的粉紅色玫瑰花。
除了長得美,她是一個溫柔隨和的人,性格很完美,功課也好,樂意幫助人,最主要的是,她非常有理智,辦事一絲不亂,紋路清楚,男女老幼,沒有不喜歡她的。
她在紐約出生,但不喜歡紐約這地方。她說她有鄉下人的本質,不好大城市,因此隨父親搬到加州聖荷西讀大學,我便結識了她。
在新生會上,我請教她的芳名。
她說:「我沒有英文名,中文名叫方太初。」
「呵,這麼特別的名字。」
她微笑,「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我祖父是基督徒。」
她這麼美,卻一點沒有驕矜之色,我馬上喜歡了她。
我說:「我叫周棠華,建築系五年級學生。」
她側側頭,「我大舅舅也是建築師,在香港有公司。」
「香港的建築師都很發財。」我說。
她哈哈地笑,「你們男人就掛著發財。」神情嬌慵。
她穿一條紫紅色皮牛仔褲,一件絲絨線織的七彩毛衣,時下大學最流行的那種服飾,臉上一點化妝也沒有。
太初的長髮挽在腦後,隨便用橡筋束住,氣質之佳,無以名之,百分之一百的藝術家,不愧是美術系的高材生。
她約會男朋友很多,但私生活並不濫,男孩子不但喜歡她,也尊重她,這是最重要的。
聖何西的氣候好,適宜外出寫生,我有一輛開起來轟隆轟隆的七手舊車,有空便約她出去兜風。
她不一定有空,我得排隊輪她的時間,但誰會介意呢,等她是值得的。
我與她說過,紐約是發展藝術的好地方。
她更正我道:「紐約是藝術家揚名的好地方。」
隨即她又說:「有些人愛出名,有些人不愛。」
她還那麼年輕,但說話頭頭是道。許多美貌女子活在一團霧中,以為眼睛鼻子長得稍佳,便可以一輩子無往而不利。
方太初卻十分精明,她將自己生活打理得很好,所以跟她略熟之後,會覺得她外表像玫瑰,而內心像一棵樹。
太初的畫是前拉菲爾派,並沒有什麼風格,技巧是一流的,但在彩色攝影發明之後,這種畫毫無價值可言。
她說:「我個人的享受,我喜歡這種畫。」
開頭我並沒有興起追求她的意思,與其他的男生展開爭奪是很浪費時間的,我的功課那麼緊張,實在沒有可能做這一類事——
建築系第一年收百餘個學生,六年直升畢業的只十來個人。長期流落異鄉的滋味有什麼好受,我想返家。
是太初先接近我的,漸漸我在圖書館及啤酒館常常遇見她。
太初總是拋下其他人來與我攀談,我再笨也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不由得受寵若驚,感動之餘,輕而易舉地愛上了她。
相信我,愛上太初並不是太難的事。
一個人愛上另外一個人的因素是很多的,太初具有許多優點,她甚至連一般女孩子的小性子都難得使一次,略為發起小脾氣來,像撒嬌,很少叫我下不了台。
許是因為聖荷西的原因吧,在簡單純樸的地方,人們也變得簡單純樸起來,我們的感情進展得細水長流,愉快明媚。這樣的戀愛,簡直是享受,有否羨煞旁人我不知道,但我一生中,心情從未像此刻這麼愉快。
太初實在太可愛。
復活節我們到黃石公園露營,開心了一個星期。這傢伙,文的她行,武的她也能,我們在茫茫野地中生火煮咖啡炒雞蛋,在冰涼的溪水中洗澡洗頭髮,夜間躺在睡袋中仰看滿天的星斗。
神仙還不及我們快活,神仙有什麼好?
太初很少說到她家的事,認識她近一年,我知道她的父母已經離婚,她跟父親住。方老先生(其實也不算老,四十八歲)經濟情形並不算太好,在一間銀行做了二十多年也未見升職,可是他也並不辭職,不知為什麼,他老給我一種潦倒的感覺,我與他吃過兩次飯,他喜歡喝酒,在美國一般人能喝到什麼好酒?老抱著一瓶三星白蘭地。身上的西裝很皺,領帶歪歪,一看就知道他已經放棄了,精神萎靡。
因太初的緣故,我對他很溫和。
太初愛她的父親,也容忍她的父親。
方老唯一的生機,就是太初。兩人相依為命,怕已經長遠。
我問太初,「你母親為何離開他?」
「她嫌他窮。」太初氣鼓鼓地說。
恐怕沒有這樣簡單吧,我莞爾。但凡像方協文這樣的丈夫,多數願意相信妻子離開他,是因為他窮。
因貪慕虛榮是女人最大的毛病,不得世人同情,於是他勝利了。
我沒出聲,太初愛她的父親,我呢,我總得愛屋及烏。
太初十八歲生日那天,我將父親送我的金錶轉送於她。
她不肯接受,說太名貴,且我留著有紀念價值。
我說:「買別的禮物,我亦買得起,什麼胸針項鏈戒指之類,但街上買得回來的東西,未免輕率,如你不肯收下這個金錶,那我就難過得很了。」
她馬上把金錶系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嘆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說。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說,「既然是你母親寄來的,至少打開來看看。」
「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來,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隨你。上代的恩怨不該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猶豫。
「也好,」她說,「你幫我拆開看看。」
我七手八腳拆開,盒子里是一件長長的白紗衣,我抖開一看,兩人都呆住。
太初嘆道:「衣裳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這簡直是一件藝術品。」
盒子中尚配著一雙粉紅色緞鞋。
「是不是你的號碼?」我問。
「五號,正是,她怎麼曉得的?」
「看看,這裡還有一封信,寫給你。」
太初忍不住,拆開來看,是一張美麗的生日卡,裡面密密麻麻地寫著字。
太初一邊看一邊嘴裡默默地念,我坐在一邊觀察她的神情,這張卡片寫得很多,她的雙眼漸漸紅了,終於她放下那封信,將頭靠在椅背上,獃獃看著天花板。
她低聲說道:「棠哥哥,讓我試試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給她。
她到房間去換了衣服出來。
我「嘩」地一聲。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紗衣是柔軟的,細細的腰,低胸,領口一連串皺摺,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點點白色的芝麻點。
「太好看了。」我驚嘆。
她踏上高跟鞋,轉一個圈,「這麼漂亮裙子,穿到什麼地方去?去白宮吃飯也不必這樣打扮。」
「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的裙子寄來就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脫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折好,放回盒子里,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