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部 玫瑰 (4)

紐約已經有涼意,我們先陪玫瑰找房子,再找學校,有空便到處逛。

玫瑰終於止住了眼淚,沒精打采地跟著我們走。我租了一輛車,三個人游遍紐約。

開頭送玫瑰進學校,我尚有不放心之處,但外國人自有外國人的好處,他們對玫瑰的美貌視若無睹,對她相當和平善意。

更生研究出來,原來外國人心目中的東方美女是塌鼻頭,丹鳳眼,寬嘴巴,扁面孔,臘黃皮膚的,玫瑰太見西洋美,幾乎被他們視為同類,自然不會引起轟動。

這樣看來,紐約倒是玫瑰理想的讀書之地。

我替她買了一輛小車子,在銀行中留下存款,便打算打道回府。

我其實放心不下。

我問:「就讓她一個人留在紐約?」

更生說:「都是這樣的,她會找到朋友。」

「萬一生病呢?」我說,「她才十七歲半。」

「大學生都是這個年齡。」更生一再保證,「你放心。」

玫瑰自己表示願意嘗試新生活。

我跟她說:「有錢使得鬼推磨,你別跟我省,長途電話愛打就打,有三天假都可以回來,明白嗎?」

在飛機場,玫瑰送我們兩人回香港,她穿得很臃腫,更像個洋娃娃。

她緊緊擁抱我,大哥大哥地叫我,也說不出話。

我答應她,一有空就來看她,然後落下淚來。

在飛機上,更生溫柔地取笑我,「真沒想到你變得那麼婆婆媽媽的。」

「這玫瑰,終生是我心頭上的一件事,放也放不下。」我說。

香港沒有玫瑰,頓時靜了下來。

開頭的三個月,幾乎每隔一天我就得打個電話過去問玫瑰的生活情形。

她整個人變了,口氣也長大了,頭頭是道的報導細節給我知道,給我諸多安慰。像:「我成績斐然……」「我胖了十磅……」之類。

最使我大吃一驚的是她轉了系,我幾乎沒趕到紐約去,在長途電話中急了半小時。

玫瑰說:「我不想念商業管理,我轉了法律,很容易念的,別忘了我那攝影機記憶,你別害怕%,手續很簡單,早已辦妥。」

問起「有沒有男朋友?」

她隔了一會兒才說:「沒有。」

「十八歲生日,要不要來陪你?」

「不用不用。」她哭了。

「錢可夠用?」我說。

「夠了,花到一九九○年都夠。」玫瑰說。

「天氣冷,多穿一點,別開中央暖氣。」

「次次都是這幾句話,」她笑,「大哥,你與蘇姐姐幾時結婚?」

有心情管閑事,由此可知是痊癒了。

「過年回家來嗎?」

「不了,過年到佛羅里達州。」

「多享受享受,大哥就放心了。」

「我愛你,大哥。」

「大哥也愛你。」

更生老說我們倆肉麻。更生的好處是從不妒忌我與玫瑰。

老媽詫異地表示玫瑰終於有進步了。

老媽身為母親,卻永遠是個檻外人,我衷心佩服她。

玫瑰十八歲生日那天,我電匯了玫瑰花到紐約,又附上一筆現款。

我對更生表示擔心玫瑰,「她怎麼可以忍受那份寂寞呢?」

「她不會寂寞的,外國年輕人玩得很瘋,況且她又不是在阿肯色、威斯康辛這種不毛之地,她是在紐約呀。」

那天晚上,電話鈴響起來,我去接聽。

「振華?」那邊說,「我是周士輝。」

「你還沒有死嗎?」我沒好氣,「別告訴我你還念念不忘黃玫瑰。」

「振華,我想聽聽她的聲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靈通,玫瑰現不在香港,她在紐約念書。」

「紐約?」周士輝喃喃地。

「是的,」我說,「美國紐約。」

「紐約哪裡?」

「你以為我會告訴你?她真的在念書。」

「念什麼?」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輝,我不希望再聽到你的聲音,你那惡夢再不醒來,我也不想要你這個朋友。」

「振華,你怎麼解釋但丁與庇亞翠絲的故事。」

「我要睡覺,」我說,「我不懂神話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輝,回來我以最好的白蘭地招呼你,與你一起醉一起流淚,聽你訴苦,真的。」

「振華,」他哽咽,「你不嫌棄我?」

「咱們是小中大學同學,士輝,我要是嫌你,我便是個孫子。」

「為了不認我,我想你情願到人事登記處去更改姓孫。」

「別開玩笑了,士輝,回來好不好?」我說,「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儘管現在時興流浪,在外頭晃足兩年,也夠%。」

他掛斷了電話,我嘆口氣。

這個周士輝,至死不悟。

我對他也算恩盡義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訴他,我不幹,無論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書,讀到畢業。

玫瑰的信:「……昨天經過宿舍二樓,聽到一個華人學生在播一支歌,她說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誰?彷彿聽你提過。這個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沒有你』,聽了令人著魔,久久不能忘懷,竟有這樣的歌!讓我的心為之收縮。」

「……我的時間都用在大都會博物館內學習進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記中的那位伯爵,無所不曉,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淚來。

更生說:「玫瑰像那種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鄉歸隱,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東山復出了,你放心。」

周士輝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飛機場去接他,他看上去倒並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著兩年前的闊腳褲,很落伍的樣子。

「到酒店還是我家?」我使勁與他握手。

他搖頭。

「抑是……回太大家?」我試探地問。

「我沒有妻子,」他淡淡說,「我早離了婚了。」

「你住哪裡?」

「跟我母親談過了,有她照顧我。」

「倒也好。」我說。

我送士輝回家,留一張支票給他。

他很快會東山再起,我對自己說。過一刻不禁懷疑起來。他已經喪失了以前那種鬥志與向上之心,再回頭也已是百年身。

他並沒有求我,過沒多久,他在一間中學找到教席,走馬上任。周士輝變了一個人,他有點像那種落魄的藝術家,手指因抽煙抽得凶而變黃,襯衫永遠是皺皺的。說也奇怪,他反而有種氣質,我對他尊敬起來,我們的關係比起以前,距離拉得很遠。

他並沒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決定動身到紐約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異邦為國爭光。

闊別近一年了。

母親說:「倒是沒什麼新聞,或許是我們耳朵不夠長的緣故。」

「她現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蓋棺定論,現在又這樣流行離婚,唉。」

我也覺得玫瑰是離婚三次,到四十九歲半還有人排隊追求的那種女人,她的命運註定是這樣,傾國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為紅顏禍水,也是命運。

我將與更生在紐約結婚,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麼原因。

她說:「我以前的生活至為風流,怕前度劉郎們心中不滿,企圖破壞婚禮,跑到紐約,老遠老遠,到底安樂點。」

更生有時候是很可惡的。

我先到紐約,玫瑰開著一輛小車子來接,一把抓過我的行李,拋進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國功夫?」我說,「力大無窮,你當心啊,扭傷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開朗地笑:「怎麼會?」

她很漂亮,頭髮漆黑烏亮地垂在肩上,皮膚晒成棕色,有點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羅里達曬太陽了?」我問。

「沒有,這是參加學校中的考古學會,在會場實習時曬的。」

「啊,聽起來很刺激,玫瑰,你終於長進了,大哥老懷大慰。」

她微微一笑,輕盈地將車子轉彎。

我問:「不是回學校嗎?」

「我搬離學校了,宿舍太貴。」

「何必省?現在住哪裡?」

「帶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區。我很反對,「你怎麼住到貧民區去了?治安不好,叫我們擔心。」

「不會%,很多同學住那兒。」她安慰我說。

那座小公寓只有兩百尺見方,客廳與睡房連在一起,破得不像話,傢具全是舊的,一隻冰箱馬上可以慶祝它三十歲生日,馬達吵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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