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照明器具

「因火光通明,無需閃光放電管。」

由於汽車相撞引燃,兩部轎車和一部小型客貨兩用車著起大火。憑藉明亮的火光,不需要閃光放電管,這是不言自明的事情。火光映照出黑色的汽車身影,正好顯示出作品《衝突》的悲慘性。如果使用閃光放電管,車體便會發白,作品的效果反而會大為遜色。

唯獨在這一點上,獲獎者的話是合乎情理的。

儘管如此,沼井正平仍然感到「無需閃光放電管」這句話別有一層含義,總覺得他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一般人為了隱瞞某一問題,往往是特意將其相反的方面提示出來,其實,這是欲蓋彌彰。然而,不聲明一番,當事人總擔心會引起他人的懷疑。因此,無意中講了多餘的話。

「因火光通明,無需閃光放電管。」

乍一看,此話是合情合理的,但是,這難道不是多餘的嗎?即使進行攝影數據分析,也顯得過於繁瑣了,只要看了發表的照片,這完全是不言而喻的事。

此話難道不是與事實相反的嗎?假如是那樣的話,那麼,此人是用了閃光放電管的。不過,不是用於攝影當中,而是用在了其他場合。

正平想到了此人講的另一句類似的謊話——「為了拍攝沼津夜景,沿著村公路或縣公路走下山坡。」顯然,通過昨晚的現場考查,此話與實際攝影條件是相矛盾的。此話的用意,不過是為了表白,事故發生時他不在現場罷了。一般情況下,只要說明「事故發生時在高原上徘徊」就可以了,卻特意提出縣公路和村公路,這又是欲蓋彌彰。

正平怎麼也坐不住了,他忽然想到各處去走一走。但是,他又極力控制住自己,使自己平靜下來。因為還有很多事需要他分析和思考。

旁邊座位上的人一走,別人立刻走過來坐下。坐在椅子上的多是老年人和帶孩子的婦女,座位的周轉率相當高。從眼前走過的顧客們,左顧右盼,各自的生活都充滿著理想,的確是非常愉快的。但是,在正平看來,這只是一個雜亂的場面。別人也會以為,這個滿臉鬍鬚的男人一直坐在椅子上,一定是在焦急地等待著一位失約的朋友。

閃光放電管發出的是白光,不是象「火球」那樣的紅光。而且閃光放電管不會連續閃光。在電池充足電之前,需要三四秒的時間。目擊者米津安吉說是「啪,啪」地連續發光。那麼,兩次發光之間也就是間隔1秒鐘。實際上,如果不是頻繁閃光,帶鋁製車廂的大型卡車也不會採取緊急剎車措施。而且,必定是卡車的正前方發出的閃光。

這又是一個令人費解的問題。正平認為發光體就是閃光放電管,這種推測是頗為高明的。但是,問題如何深入下去呢?

母親拉著幼兒從正平面前經過,孩子的手裡拿著一隻印有百貨公司名稱的藍色氣球。看到氣球隨著幼兒的步子晃動時,正平回憶起今天早晨的事情,他見到鄰居的小孩戴著一副假眼鏡,是孩子的哥哥上手工課時,用硬紙板為他做的,鏡孔上貼著藍色玻璃紙。據孩子的母親說,哥哥的假眼鏡是茶色和綠色兩種不同顏色的。

正平來到一層,一層是食品部,婦女顧客占多數。這裡擺著許多玻璃紙和薄塑料製成的食品袋。透過袋子可以看到裡面的食品。紅、藍、黃等顏色的都是兒童食用的點心袋子。正平買了一袋裝在紅塑料袋裡的方塊糯米點心,本為白色的點心,卻呈現出通紅的顏色。

這時,正平恍然大悟,在閃光放電管的玻璃外罩上一層紅色玻璃紙或塑料,它便會象紅色「火球」一樣閃閃發光。這就是那個人的鬼伎倆。

在一片黑暗之中,很弱的光也會顯得極為明亮。例如汽車的尾燈,充其量十瓦左右,但在黑夜裡,看著比十瓦的燈亮得多。踩剎車時顯得更為明亮,但是,至多也就相當於二十瓦。這是盡人皆知的。

閃光放電管的光線相當強烈,可與太陽光媲美。在結婚典禮或集會上拍攝紀念照時,放電管閃過之後,數秒鐘之內眼睛一直發花,眼前總閃著綠光。

給閃光放電管罩上一層紅色塑料,使它在漆黑的高速公路上發光,如果相距百米以內,一定被錯當成「火球」爆炸。卡車司機大為吃驚,而踩急剎車,也是理所當然的。

象前面分析的一樣,帶鋁製車廂卡車的高高車頂擋住了視線,所以在卡車後面行駛的汽車沒有看到火球。這是因為那紅色閃光放電管位於卡車正前方。慢說緊跟在卡車後面的兩部轎車裡的職員夫婦和山內明子當即死去了,即使他們得救了,也一定會說沒看到過閃爍的紅光。唯一能目睹「火球」的只有米津安吉,他乘坐在向右打輪的客貨兩用車助手席上。

在客貨兩用車後面行駛的幾部汽車的司機都還健在,但他們都沒有看到「火球」。

因為帶鋁製車廂卡車的車身較高,紅色「火球」距卡車較近,而且所處的位置地勢較低。當然,那段路的坡度只有百分之三,對於汽車來說,坡度並不算陡。

如果「火球」所處地勢較高,後面汽車的司機們也許能夠看到它。距離遠一些,卡車的高度也會顯得低一些,相反,「火球」距卡車又相當近,這是人們看不到「火球」的另一個原因。

那麼,手持閃光放電管的人必定是蹲在大型卡車飛速行駛的公路上。

但是,這樣干不等於是自殺嗎?

卡車因急剎車失去平衡而翻倒在地,這時,人們就再也不能見到「火球」了。卡車只要翻倒,「火球」就完成了它的使命,會立刻銷聲匿跡的。

正平將紅塑料袋子裝進口袋,乘電梯上到第六層。第六層是文具店,同時出售圖書、瓷器、漆器、相機和繪畫作品等。

這裡的書店與普通書店一樣,有很多人在書架前看書。雜誌擺在最前面。

正平抽出幾本雜誌看了起來。他注意翻的是廣告,不是攝影知識。他只想了解一下,新型閃光放電管的性能。

正平注視著如下的廣告:

「閃光電池組——『最佳品』。能夠抓住攝影時機的最佳設備是攝影用鹼性乾電池AM3(P)。擁有使閃光放電管發光四百次的能量所以LRe(AM3)1.5伏是最佳攝影用品。」

不是放電管本身,而是能使之發光四百次的電池廣告。

正平立刻來到照相器材櫃檯前,因為在同一層,近便得很。

「是連續發光的閃光放電管嗎?自動相機上用的?」身穿煙色西服的年輕店員問顧客。

「是的。有貨嗎?可以讓我看看嗎?」

店員取出了相機和閃光放電管。

「發出的光反射回來,相機的窗口接受了反射光,便成為下次發光的契機,可以連續發光。」

正平回憶著現場的情況反問道:

「朝向夜空按自動相機的快門會怎樣呢?」

「那就不能連續發光,因為光線不能反射回來。電池自身充電要三四秒鐘。任何人也不會朝著夜空按快門的。」

「是這樣的……」

這時,有位顧客來問相片印好沒有。店員挑選著抽屜中的紙袋,查找著。另一位店員接待著買相機的顧客,也抽不出空來。

正平漫無目的地翻閱著放在陳列架上的攝影雜誌。他依然想著連續發光的閃光放電管的事。

廣告頁上,有幅鐵管似的長棒的照片。顏色發白,同時可以見到銀色的光澤,它顯然是鋁製品,而不是鐵的。

「這是照明輔助設備,是簡易攝影棚的配套設備。」廣告中這樣寫著。

「這是幹什麼用的?」店員將印好的照片交給顧客後轉過身來,正平指著廣告問道。

「這是安裝燈的伸縮桿,在室內攝影時,如果沒有安裝照明設備的合適場所,可將伸縮桿立於房頂與地板之間,成為一根臨時細柱,上面可以安裝兩三個照明設備,各自可按需要選擇方向。其長度可以改變,型號是多種多樣的,但最長可以拉到四米。」

廣告上寫著:「伸縮桿重量輕,便於攜帶。」

「這有多重?」

「伸縮桿本身的重量不足兩公斤,加上幾盞照明燈重量會有所增加。雜誌上雖登出了廣告,但是,目前店內無貨。」

正平買了一本雜誌,上面寫道:

「伸縮桿及其附件:

「這是彈簧伸縮式的輕金屬桿,兩頭有橡膠吸盤,長度可以自由調節,在天花板與地板之間構成一根立柱。可以安裝夾板式照明燈,支撐各個套管的卡子,還可用來掛書包等物品。它也可作為室內長期使用的設備。」

正平帶著雜誌走出百貨公司,來到日本橋界隈的一家規模較大的相機店。

「請讓我看一下伸縮桿。」

店員取出的東西與廣告中宣傳的一樣,是一根輕金屬棒。兩端有黑色橡膠,可吸附在天花板和地板上。

「最長可以拉到幾米?」正平看著三段可以伸縮的部分問道。

「大約四米。」

「安裝照明設備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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