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讀者反映

1月27日,A日報公布了「讀者新聞攝影年度最佳獎」,四天之後的2月1日,A日報「反響」欄刊登了如下的讀者來稿:

獲年度最佳獎的作品《衝突》是從四千二百多幅應徵作品中篩選出來的,看過之後,我覺得它不愧為一幅效果逼真的傑作。但是,坦率地說,回味起來,該作品給人的感覺極不是滋味兒。它拍攝的是,去年10月3日夜,東名高速公路御殿場至沼津間發生的一起嚴重交通事故。死者六名,重傷三名,事故慘不忍睹。大型帶鋁製車廂卡車翻倒在地,兩輛中型小轎車和一輛客貨兩用車先後相撞起火,另一輛小型卡車闖過中心隔離帶與對面的轎車相撞,兩車均被徹底撞毀。這一切真是令人望而生畏。評選委員長古家先生說,攝影者遇到了萬分之一、甚至是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機會,此作品堪稱新聞攝影之最……不過,我覺得它是一張令人痛心的照片。

最令人反感的是,這張照片是業餘攝影家拍攝的,而且榮獲年度最佳獎。如果此作品出自報社攝影記者之手,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拍攝各種事故、事件的現場照片是他們的本分。然而,它出自業餘攝影家之手,這就令人不可思議。

對此,可能會有人指責說,一些事故發生時報社記者往往不在現場,因此,報社渴望得到處於現場的業餘攝影家的作品。果真是這樣的話,當進行事件報道時,將有關照片刊登在報紙上也就可以了。然而,我認為尤其不該將格調如此凄慘的照片列為授獎對象。

業餘攝影家身居悲慘事故現場並拍攝了照片,因此受到輿論譴責的例子並非沒有過。1955年,四國高松海面發生撞船事故,其作者拍攝的紫雲丸號船沉沒的照片便屬此類先例。人們曾一針見血地指責說,如有時間搶拍鏡頭,何必不去搭救落水乘客呢?哪怕是能救一個人也好嘛!

不能不使人感到,業餘攝影家更感興趣的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千方百計拍下這轉瞬即逝的場面,對救人則根本不放在心上。因此,他們是自私自利者。假如在這種名利思想的背後,還有在報上公開發表以及貴社設立的年度獎獎金、獎盃等令人動心的榮譽起作用,那麼,事態就會發展到不堪設想的地步。(千葉市印刷業工作者藤原喜六)

針對這種觀點,報社特意發了一篇「攝影部長的答詞」:

我們可以認為,以上稿件的宗旨是,凡「悲慘」的新聞照片只能由報社攝影記者來拍攝,業餘攝影家拍攝的此類照片不應在報上正式公開發表。這種見解雖有一定道理,但我們覺得它是十分狡隘的,社會生活是複雜的,機械文明的普及日益發展,因此,無法預測的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在不斷增加。要想防止事故的發生,只能依賴於每個人的自覺和自律。我們認為,撞車事故的「悲慘」現場照片能夠深切地使讀者的視覺有所感觸,它具有文字所不可能有的感染力。它可以使汽車司機和使用者提高警惕,百倍謹慎;也使一般人感到交通事故的嚴重性,從而提高防範車禍的警惕性。不僅限於交通事故,樓房、旅館、高層公寓等高層建築物的火災、輪船沉沒和客機發生故障之類事件的照片都具有同樣的客觀效果,會使人聯想到自己,從而汲取教訓。我們不可忽視,新聞攝影除具有報道的價值以外,還具有為人們敲「警鐘」的作用。

但是,報社攝影記者人數有限,經常忙於工作,四方出動。即使得到事故發生的信息,想及時予以處理,卻往往心有餘而力不足。就是人力充足,得到消息立刻出動,因距離較遠等多種原因,趕到現場也已經晚了。因此,拍攝的照片不一定能夠如實反映現場的氣氛。所以,我社廣泛收集業餘攝影家的新聞攝影作品,希望得到能夠活生生地反映「轉瞬即逝」的場面的作品。業餘攝影家發揮著攝影記者起不到的作用。新聞攝影工作中存在著極大的偶然因素,正如評審委員長古家先生對獲年度最佳獎作品《衝突》所評述的一樣,對於攝影家來說,只有藉助於千裁難逢的「萬分之一或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機會」才能創作出如此出色的佳作。僅僅在這一點上,業餘攝影家的優越性超過了任何專業記者。正因如此,藤原先生也承認,業餘攝影家可以拍出效果更逼真的照片。如前所述,只要照片逼真,能夠充分反映現場的悲慘氣氛,就可以使司機增強自覺性,使一般人提高對交通事故的警惕性。因此,我們覺得,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無論報社的攝影記者還是業餘攝影家,都肩負著相同的任務。

最後,就設獎收集新聞攝影作品問題做個答覆。既然要收集優秀作品,就需喚起應徵者的興趣。決定入選,為入選作品確定等級,斟情授予獎盃,獎狀和獎金等措施,都是為了刺激應徵者的興趣,公開發表在報紙上也是予以鼓勵的一種手段。就應徵者的心理而言,不可否認地存在著藤原先生指出的弱點,即使暫且可稱之為「個人野心」,但是如果它能夠成為促使人拍出優秀作品的動力,就無須多加指責。以上答覆,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攝影部長)

六天之後,該報《反響》欄又登出一篇來稿:

前幾天,本欄刊登了藤原先生對於獲年度最佳獎作品《衝突》的批評和本報攝影部長的答詞,兩篇文章我均拜讀了。

從報上見到《衝突》這張照片,我大吃一驚。此作品如實地再現了發生悲慘事故的瞬間情景。其逼真的效果是無與倫比的。我相信,它會作為一幅充分發揮了新聞攝影作用的作品,作為一份記錄留給後世。藤原先生的指責未免有些吹毛求疵,不太盡情理。既是新聞,就無業餘與專業之分。尤其是受著偶然機遇限制的新聞攝影更是如此。

攝影部長已經談到,報社攝影記者人數有限,而且各負其責,分散在四面八方。他們得到消息即使立刻奔赴現場,因距離較遠或交通阻滯等原因,根本無法及時到達現場。他們拍攝的照片的真實效果,是無法與正巧在現場的業餘攝影家的作品相比的。所謂新聞攝影只能向攝影記者負責的觀點。是脫離現實而又過分狹隘的。

藤原先生還對設獎徵集作品提出指責。然而,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樣才能促使大家認真切磋研究,努力提高技術。給優秀作品以榮譽和報酬是無可非議的。而且,業餘攝影家並不以獲獎為首要目的。我完全支持攝影部長的觀點。(小峰和雄)

最後,《反響》欄的編輯說明道,觀點大同小異的稿件還有十幾篇。

報社是公正的,至少從表面看是這樣的。因為,四天後《反響》欄又刊登了讀者的不同見解:

前幾天,讀了本欄刊登的藤原對獲年度最佳獎作品《衝突》的批評及攝影部長的答覆和小峰表示贊同的觀點。在此,我想談談自己的看法,我贊成藤原先生的意見。

不可否認,《衝突》是一幅佳作。能夠如此真實地再現交通事故悲慘情景的作品委實不多。這是公認的現實。它獲得年度最佳獎是當之無愧的,對此任何人也不會持有異議。

但是,我認為作品的優劣與設獎徵集作品是兩個性質不同的問題。不言而喻,除非恰巧身居事故發生的現場,才能拍出如此逼真的照片。因此,我們理解到,只靠報社攝影記者有著很大的局限性,必須得到廣大業餘攝影家的協助。但是,難道「效果逼真」是照片能在報上發表的唯一條件嗎?報紙有成千上萬的讀者,而令人痛心的新聞充斥著每天的報紙。不僅我一個人,而且很多讀者都希望,至少能讓讀者看到一些賞心悅目的照片。如果晚報登一些秀麗的風景照或和悅的人情照,一家人圍在一起吃晚飯的時候,它們就能成為飯桌上的明快話題,使全家得到愉快的享受;如果將這樣的照片登在日報上,它就能夠使讀者對人生充滿希望地奔赴工作崗位。因為,照片是可以直接躍入眼帘的形象,比文字更容易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作為一份傳播大量國內外信息的報紙,刊登一些揭露陰暗面的新聞也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對此進行文字報道就足矣了。最好不要刊登情調過於低沉而悲慘的照片,我認為,象《衝突》這樣刺激性過強的、不堪入目的照片,不應該出現在版面上。作為一份記錄應當永久地保存下去,因此,可將其編入新聞攝影年鑒之類的刊物中去。如果在報上公開發表,希望貴社能選擇事故現場比較穩定的照片。

照片《衝突》並非出自報社攝影記者之手,而是業餘攝影家的作品,因此,我與藤原先生一樣對此極為反感。攝影記者拍攝此類照片是他們的本分,完全不足為奇,但是,業餘攝影家則以攝影為樂趣和愛好,偏偏要拍攝如此慘不忍睹的照片去爭取獎金、獎盃,這是令人難以容忍的。審查委員長古家先生稱之為遇到「萬分之一乃至十萬分之一的偶然機會」的幸運者;攝影部長說,新聞攝影無專業與業餘之分,攝影記者與業餘攝影家肩負著「同樣的任務」,但是,我覺得他們講得有些言過其實。

如果象古家評審委員長所說的那樣,業餘攝影家時時刻刻隨身攜帶照相機是「他們以備萬一的措施」,那麼,我們認為,對於紫雲丸號船遇難照片的批評就是千真萬確的。大難當頭,他們首先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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