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視廳偵查一科科長前島按到武藏野警察署的報告後,帶領數名偵查員和鑒識科員驅車趕往現常現場在遠離國營公路的小道上,只能通行一輛中型車。
偵查員總動員,小心翼翼地把屍體從泥土中挖出來。鑒識科員立刻給屍體照了相。
當屍體全部挖出來時,眾人不由地掉過臉去。死者的面部已開始腐爛,貼在臉上的黑髮沾滿了泥土。原以為死者穿著黑色西裝,其實那是腐爛不堪骯髒的襯衣和褲子,赤著腳沒穿襪子。臉部爛得象鬼一樣,看不出相貌來。
「太殘酷了。」偵查員們站在屍體跟前說道。
鑒識科員根據屍體腐爛程度估計道:「死後兩個月了。」這個結論與後來R大學附屬醫院解剖時解剖醫生的意見是一致的。
除頭頂部的打擊傷外,其他部位未發現外傷痕迹。解剖時發現頭蓋底骨折,這是致命傷,兇器似乎是鈍器。
受害者三十歲左右,中等個子,不胖不瘦,營養狀況良好。
從手指看,不象是從事體力勞動的,而象坐辦公室的職員。牙齒健全,無齲齒,也沒有留下治牙的痕迹。遺物只有隨身穿的襯衣和褲子。褲子經過仔細洗滌,鑒定為深藍色的軋別丁,不屬於上等料子,襯衣是普通府綢,也不是高擋品。
總之,估計受害者是個小職員。
受害者死去已兩月了。他既然穿棉毛衫褲冬服,兩月前的一月下旬,肯定是穿大衣和上衣的,但此刻未發現大衣和上衣。是兇犯為了掩蓋受害者身份拿走了呢?還是先剝掉上衣和大衣才幹掉他的?褲兜里空無一物。
偵查隊員再次仔細地搜查襯衣和褲子,一般在襯衣領子上和褲腰上都有洗衣房縫的記號,但這些記號都被拆掉了。
第二天早晨,報紙作了這樣的報導:
「警視廳認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兇惡殺人案,決定武藏野警察署設立偵查本部。由三木警部擔任本案的偵查主任,立即開始行動。」
「偵查本部首先集中精力查明受害者身份。目前只有一件破爛不堪的襯衣和一條軋別丁褲子可以作為線索。而這兩件衣物都是常見的,褲子是定做的呢,還是買的成品,正在進行偵查。受害者象公司職員,很可能田招人怨恨才遭暗害。發現屍體的現場在田地中間,平時行人稀少,夜晚四周漆黑。行兇是在屍體發現的現場進行的,還是在其他地方將他殺死後,把屍體運來此處的,偵查本部尚未作出明確推斷。如果從其他地方運來,可以認為一定使用了汽車(自備汽車、出租汽車或小型卡車)、三輪摩托、拖車等,這方面也在偵查。
目前偵查本部正在走訪附近居民。案件發生在二個月以前,看來已無指望,此案是土地主小田為出讓土地進行測量時首先發現的。未發現可以作為線索的遺物,因此弄清受害者的身份還需要相當時間。目前正對東京都內及鄰近各縣申報家人失蹤者進行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