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七章

關於貝蒂爾·奧洛夫松的種種,他們多少有了較為清晰的眉目,但也不能算多。他經手贓車那是原本就知道的。他在轉手賣出前,或者把車子重新噴漆,或者換了車牌。他很可能也賣毒品,或許不是大經銷商,僅是維持生活所需。

但這些都不是什麼了不起的發現,因為警方知道奧洛夫松這人也有好幾年了,他們對他的所作所為至少有些了解。

馬爾姆所知道的一定是更重要的事,要不然奧洛夫松不會冒險除掉他。

當然,前提是馬爾姆床墊里那個精巧的裝置是奧洛夫松弄的。雖然這樣的懷疑全是出自揣測,但目前在總部里沒有人懷疑它的正確性。

梅蘭德在黑社會的調查,起先進行得並不順利。首先,他最可靠的線民,一個以前專門開保險箱的竊賊,本來已經洗手很多年,卻又再度犯案,被判刑三年,目前已在賀蘭達監獄服刑八個月。然後他又發現南區那家老闆娘跟他很熟的啤酒屋,因為所在的大樓整個拆掉,已經不見了,不然在那裡應該會有人認得馬爾姆和奧洛夫松。那位老闆娘已經搬離斯德哥爾摩,據說她在卡姆拉開了一家雪茄店。遇到這些挫折後,梅蘭德去一家同在南區的三級咖啡廳,它的常客里有幾個慣偷,他們情緒好的時候,也許願意拿一些有用的情報來交換一兩杯酒。但連在那裡,梅蘭德都運氣不佳。那地方已經改了店名,入口上方的告示板寫著「今夜跳舞」。櫥窗里擺著樂團的彩色大相片,一群黑髮男子手裡拿著奇怪的樂器,這些樂器幾乎都被他們袖口的褶子遮住了。門旁的展示柜上原先放的是用很小的字體寫的菜單,提供高麗菜、肉丸、豆湯等,現在則被一張西班牙文的彩色菜單取代。

梅蘭德走進去,在門內站著,打量這個地方。天花板的高度降低了,燈光比以前昏暗,擺的桌子比以前多,上面鋪著格子臬布。牆上掛著鬥牛及吉卜賽舞者的海報。此時是星期五晚上,一半的桌子坐的都是年輕、喧鬧的客人,完全沒人注意到他。過了好一會兒,他看到一位他認得的女招待,她打扮得像是要去參加化裝舞會、卻拿不定主意到底該扮成瑞典村姑還是西班牙村姑似的。

梅蘭德招手要她過來,問她知不知道老顧客都到哪兒去了。

她說知道,並給了他一個地名,就在同一條街往上走的地方。梅蘭德謝過她後轉身離開。

到那裡後,他的運氣就好多了。他看到遠處牆邊一個熟悉的身影坐在板凳上喝酒。梅蘭德就是希望能碰到這種人。這人曾經是個偽造高手,但是由於年紀大了,而且酗酒成性,不得不放棄這個斷斷續續的賺錢勾當。他也當過一陣子扒手,但不怎麼成功,現在更是連在百貨公司偷雙棉襪的能力都沒有了。

他的綽號叫「捲毛」,因為他有一頭紅色的捲髮,在捲髮還沒開始流行前,他就留起了一頭又長又卷的頭髮,這個特別的髮型讓他很容易被辨識出來,他還有好幾次因此被捕。

梅蘭德在他對面坐下來,他的眼睛馬上因為可能有人會請他喝酒而亮起來。

「喂,『捲毛』,近來怎樣?」梅蘭德問他。

「捲毛」將杯里最後幾滴酒晃了一下,一口吞下。

「不怎麼好,」他說,「沒飯吃,沒地方睡,想找份工作。」

梅蘭德知道「捲毛」一輩子沒做過正當工作,所以只是平靜地聽著。

「哦,你說你沒地方睡?」他問道。

「呃,冬天時在哈加利德待過一陣子,但那地方真不是人住的。」

廚房門口出現一位女招待,「捲毛」迅速地說:

「而且我口渴得要命。」

梅蘭德朝那女招待招招手。

「如果你要付賬的話,也許我可以叫好一點兒的東西。」「捲毛」說著,叫了一大杯加汽水的金酒。

梅蘭德要女招待拿菜單來。她離開後,他問道:

「你平常都喝什麼?」

「老白酒加糖。算不上是甜飲,但人總得衡量自己的口袋裡有多少錢。」

梅蘭德點點頭,這種說法他是百分之百贊成。但這次是公家付錢,儘管形式上有那麼點兒迂迴,所以雖然「捲毛」說不用,他仍為兩個人都點了豬肉和蘿蔔泥。食物端上桌時,「捲毛」

已把酒喝完,梅蘭德慷慨地又照樣為他點了一份。他擔心「捲毛」要不了多久就會醉了,完全無法溝通,所以他很快就單刀直入說明來意。

「捲毛」慢慢地想,慢慢地喝,然後問道:

「貝蒂爾·奧洛夫松,他長什麼樣子?」

梅蘭德並未親眼見過這個人,但他見過照片,樣子都記在腦子裡。「捲毛」深思著,手摸著他出名的頭髮。

「哦——哦,」他說,「是了,我知道了。賣毒品的是吧?還有汽車和一點兒這樣那樣的關係,對不對?我跟他沒私交,不過我知道這個人。你想知道什麼?」

梅蘭德推開盤子,開始忙著弄他的煙斗。

「你所知道的全部,」他說,「譬如,你知不知道他的下落?」

「捲毛」搖搖頭。

「不,我已經很久沒看到他了。不過我們的活動圈子本來就不相同。他混的地方我從不去的。譬如,離這裡幾條街就有一家他常去的俱樂部,那裡大多是青少年。奧洛夫松比他們大多數人都大。」

「除了毒品和汽車,他還幹什麼?」

「我不知道,」「捲毛」回答,「我想只有這兩種。不過我聽說他也是替人做事的,但不知道是替誰。奧洛夫松不是什麼大人物,但是一年前他好像突然發了。我想他是替某個手裡很有料的傢伙做事,反正大家是這麼傳的,但沒有人真正知道內情。」

「捲毛」說話開始大舌頭了。梅蘭德問他認不認識馬爾姆。

「只在烏溫見過他一兩次。」「捲毛」說,「我聽說他也在那個燒掉的房子里。他只是個很小的角色,犯不著為他傷腦筋。何況他也死了,可憐的傢伙。」

梅蘭德離開前,稍稍猶豫一下,隨後在「捲毛」手裡塞了兩張十克朗的紙幣,說:

「聽到什麼就給我打電話。你不妨私下打聽打聽,好吧?」

他走到門口時回頭看,看到「捲毛」正在揮手叫女招待。

梅蘭德找到「捲毛」說的那傢俱樂部。當他看到擠在門口的那堆年輕人時就知道,想要不露痕迹地混到這堆人里,就如同放一隻鴕鳥到一群母雞里去一樣,所以他繼續往前走,回家去了。

他一回到家就打電話給馬丁·貝克,問他們敢不敢派斯卡基去俱樂部刺探消息。

本尼·斯卡基高興極了。馬丁·貝克一放下話筒,他就迫不及待打電話給女朋友,告訴她因為有重要的任務,當晚的約會必須取消。他故意遮遮掩掩地說這任務與追捕一個危險的殺人兇手有關。但她似乎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的,相反,她非常生氣。

當天剩下的時間,他大多用來完成他每星期五的固定活動。

首先,他練了半小時的單杠,然後去卧客舒澡堂洗蒸氣浴,再游上一千碼,回到家後,坐在書桌前讀兩小時的法律。

傍晚時分,他開始思考要如何打扮才能盡量不帶警察味兒。

他想扮成花花公子的樣子。他一向穿著正式,他很難想像自己不打領帶就去上班。他不常上酒吧,更不常到餐廳或夜總會,因此他不太確定別人去那種地方會穿什麼。不過,他還是有一點點概念,知道他衣櫥里掛的那幾件普通西裝,絕不會是年輕花花公子的選擇。最後,他到國王島街父母的住處,跟他弟弟借衣服。他母親做了漢堡,所以他也趁機在那裡解決了晚餐。在餐桌上,他舉例說明他擔任探員的工作有多麼危險,舉的例子完全都是騙人的,聽得他的父母又驚訝又驕傲。末了,他還修改了發生在貢瓦爾·拉爾森身上的真人實事當做結尾。

回到阿巴罕斯堡的住處後,他馬上換上衣服。雖然感覺很奇怪,但他照鏡子時十分滿意。他相信整個警察局裡沒有人想得出這一招。

夾克長長的,細腰身,口袋開斜,脖子後面還豎起寬寬的領子。褲子非常緊,低腰,扣子扣在肚臍下。褲管像緊身褲一樣,緊緊兜住他的臀部,卻在膝下呈圓椎狀向外敞開,走路時,那寬褲管就拍打著他的腳踝,令他很不舒服。外套是亮藍色的愣條花布,搭配的是亮橘色的高領襯衫。

本尼·斯卡基覺得這樣的喬裝萬無一失。十點一過,他就走進那家夜總會。夜總會在地下室。被人推擠著走下樓梯之前,斯卡基先交了三十五克朗的門票錢。夜總會有兩個大房間和一個小房間。空氣里充滿煙味兒和汗味兒。

眾人在其中一個大房間里隨著狂熱的熱門音樂跳舞,有些人則坐著喝啤酒,用震耳欲聾的聲音大聲交談。小房間里還算安靜,那兒似乎是保留給:喜歡坐在餐桌邊吃點東西喝點酒、在燭光搖曳中浪漫地牽牽小手的人。斯卡基則覺得那些人之所以那麼安靜與蠟燭有很大的關係,因為蠟燭會把僅存的氧氣耗光,這些人皆因缺氧而瀕臨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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