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言 第四節

這個案件終於上訴到高等法院了,可是,對於這種情況,石野貞一郞仍表現出冷淡的態度,他的證言都清楚地被記錄下來;而保管於法院。他還是每天自由自在地生活,照常到公司上班。

但是,偽證的罪惡感依然會時常浮現於腦海中,心想保管於法浣的證言文件都是自己撒謊的結晶,審判長、檢察官、律師都是看了我的那些虛偽證言的資料,而且當那些極貴重的資料,那也是天底下無人能發現其虛偽的資料,唯有一個人知道我所說的是謊言,那就是被告的杉山孝三。

可是,杉山孝三所知的謊言並非只有石野貞一郎的,還有,鄰居的家庭主婦向警方提供對我不利的言詞,照相機銷售的老闆的證言,甚至筆跡鑒定專家的鉦言都是天大的謊言,杉山孝三心想,一個人的生活往往會為了芝麻小事而墮落到千丈的地獄中,想要爬出來是不容易的,這個社會上,好象到處都有陷井,有理說不清的圈套太多了。

歐!我終於落入陷井了!杉山孝三自己這樣想著。石野貞一郎也在心裡想著,我也是受害者啊!因為那個時刻杉山孝三為何要經過那個地方呢?完全威脅到我的私人生活,來破壞我的好事,如果杉山孝三沒有經過那個地方,也不是在那個時刻,那麼,我的私生活就不會受到任何威脅,也不必要屢次上警察局或法院,更不會使我常產生不安的心理,所以,認為自己也是受害者,萬一當時正擁抱著梅谷千惠子而被杉山孝三看到,後果更不堪設想了。又想著,如果在千惠子屋內多抽一根煙,或提早三分鐘出門,就不會發生這種倒楣事了,絕不可能遇見杉山孝三,而惹來一身麻煩。

石野貞一郎想到這裡吋,感覺這社會上有許多不合理的事隨時會出現,而自己最秘密的私生活正巧會來到這個危險邊緣,幾乎被破壞了,覺得社會上的人都是很可怕的,這麼一想之後,更想著最好是不出戶。

終於報紙登載著這件兇殺案在最高法院判決之日快到了,不過,這個消息發表時,已經是事後的第三年,偽證的石野貞一郎仍逍遙於法外,而這三年間,石野貞一郎的私人生活也有了變化。

原來梅谷千惠子另有一位年輕的戀人,而至最近才被石野貞一郎知道這個事實,使石野萬分懊惱,認為自己長期受矇騙,拿給千惠子的生活費竟完全交給了小白臉。

然而,更妙的是並非石野貞一郎自己發現這個事實,有一次,梅谷千惠子和那位年輕的戀人約會時,拿起手中的報紙而有意似無意地說:

「我覺得杉山孝三這個嫌疑犯實在太可憐了,其實,他是無罪的。」

聽了這句話,那位年輕的戀人更不敢怠慢地立刻詢問原因,千惠子就先表示著只對他談論此事,請他絕不可外傳,當時,年輕的戀人就對天發誓必定遵守,因此,千惠子才安心地細聲向他吐露真情,說明那天晚上在西大久保和石野貞一郎確曾遇見杉山孝三,而這位年輕的戀人睜大眼睛專心聽著女友的談論。

當然,並無遵守對天發誓的承諾,他立刻向好友透露這個大消息,而他的好友正巧是擔任杉山孝三的案件的辯護律師事務所的職員,也就又將這個消息轉告律師,且自認是立了大功。

律師很快地辦理手續而向法院控訴石野貞一郎偽證。因此,石野貞一郎認為不會被任何人查出的事實終於曝光了,他的私生活也被報紙登載,石野貞一郎就象突然被千斤重量之物襲擊一般,不知所措。

更令石野貞一郎痛恨的,就是口口聲聲要與他相處的梅谷千惠子竟然暗自擁有超越他的戀人,不但如此,家中的妻子更是責怪他,這個社會上好象到處都有他的敵人,而且,此時才發現自己長久被梅谷千惠子欺騙著感情。

所以,昧著良心之事仍會受天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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