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城山奇案 第二節

已過三十多年了,我現於靜岡縣西側的中都市經營印刷業,在這都市一帶還算是規模頗大的印刷廠。為什麼現在會想起三十年前的往事呢?因最近承印了靜岡縣警察本部某課的《刑事搜查參考資料》。

印刷廠印好之後還要裝訂,一天,我將付樣的其中一本順手拿來翻閱,裡面就有四五件靜岡縣發生的犯罪例,而想不到的是,所看到的竟是三十幾年前越過天城山時的那位土木工人與那女人的事,且我的名字也包括在內。

見到我的名字時,確實嚇了一跳,現在還能回憶當時的事而寫成文件,並被列為犯罪之一,這實在是意想不到的,更何況承擔印刷工作的居然是我的印刷廠,也使我對因緣的不可思議性及命運的安排感到奇妙異常。

印刷的全文如下:

天城山土木工人兇殺事件

發生事件的當時情況

大正十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上午十點,上狩野村湯之島派出所有如下之報告:天城山御料地內天城隧道下方,也就是要進入本谷的製冰廠附近木谷川的的橋旁,有一把雨傘及攜帶用的舊行李箱和一個大包袱。雨傘上印有「本立野土谷良作」幾個字,還有一件背上印有「和」字記號,衣領印著白色「岩崎」字樣的半截式上衣丟在地上,現場又似乎有人格鬥的痕迹,很多茅葉被踩得亂七八糟,橋下也有破爛的內褲、襯衫、背心等棄置河裡,附近一帶毫無人影。首先發現的是下田汽車公司黑田司機,他以為發生了什麼事而火速向本派出所報案。

現場調查及搜查情況

接獲報案後,江藤署長立派山田警部補及田島刑警至現場調查。

現場離湯之島約三里地,因位於山區,以致到達時,已是當天下午五點左右。

他們展開偵察,可是一切均與報案情況一致,並無進一步的發現,只得從遺留物上查證。

舊行李箱中有七件物品,爐捧條紋而袖口為淺黃色的棉祅一件,衣領上印有「大丸組」的無袖棉祅一件,白色衛生、衣布料的舊襯衫二件,表面紺紅、裡面淺黃的舊圍兜一件,約九文半大小規格的紺色襪子一雙,表面紺色,裡面淺黃的木棉製手套一個等等。

以兩種不同顏色織成經緯圖樣的木棉製中古包巾,在角上用白線縫出「正」字,包巾里的東西有:表面直紋,內有淺黃之男用夾衣一件;衣領仍著「世話六間堀」而背部印有「綢」記的半截式上衣一件;衣領印有「大丸組」而背部印有⑧記的半截式上衣一件;衣領印有「橋本」二字而背部印有「久藏」的半截式上衣一件;衣領印有「今村」而背部印有〇的半截式上衣一件;白色與淺黑條紋的短褲一件;肩膀破損之棉毛布制襯衫一件;卡其色綾織布制的舊鴨舌帽一頂,如此共計八件。

這些衣物均摺疊整齊,也無翻過的痕迹。(******)背心、短褲、內褲、襯褲等詳加檢查,結果發現(******)里放看「五月」牌煙絲五刃 。

左邊口袋有一表面素花綢而裡面為細軟薄毛布制的白色小錢包,錢包裝有四張十錢紙幣,一張五十錢紙幣;五錢白銅硬幣一個;一錢銅硬幣三個;合計九十八錢。從這些衣物加以判斷,也許所攜帶的東西或金額更多,可是又沒有遭搶劫的跡象。

兩位刑警想,會不會該有的東西而遺落未查?因而重新調查一番。譬如,既有煙絲,那麼這個人一定喜愛抽煙,則應有煙斗才對,但附近怎麼也找不出煙斗。如果煙斗和煙絲一起置於背心口袋的話,當背心丟入河中時,也許煙斗從口袋掉了出來也說不定,可是找不到煙斗,依常理推測,強盜該不至於搶走煙斗。又調查棄於地上的衣服,背心的鈕扣口有最下面一個扣好,而其背部則從中央往側面撕裂。

更怪的是那件短褲,扣子居然都未拆開,而在扣好的情況下脫下來,以致短褲的裡布外翻,其他內褲、襯衫等均四分五裂地拉破。

可見,這些衣褲之類一定遭某人的強迫而脫下來的樣子。

依上述情況,而且附近也沒有人,使調查此案的山田警部補及田島刑警更覺事有蹊蹺。

事件傳開,於是上狩野村的十數名消防組員為了援助警察的搜查而趕赴現場,該物品之所有者是自殺亦或他殺實為次要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搜查屍體到底在附近什麼地方。

從現場撿到的衣領上有「岩崎」字樣而背上印「和」的半截式上衣為線索,進行調查被害者當天通過天城山時是否有人見到。

目擊者旋即出現。依其敘述,是有位身穿背印「和」字的半截式上衣,年約四十五、六歲的土木工人模樣的男人帶著舊行李箱,肩上掛個大包袱,一副很疲倦的樣子,於六月二十八日下午六時左右在湯之島新田往天城山行走。

之後,與這男人相差不了多久,又看到一位頭戴毛巾,衣著很漂亮,腰部掛著草鞋赤腳走路的二十四、五歲女子也同樣登天城山,目擊者又指出,這女人與先前的男人好象有事而在途中站著談話。

搜查工作持續著,終判明這女人也是越過天城山來的,又聽說,住在上河津村下佐野的田山木屐店老闆等二、三人於翌六月二十九日上午七時左右於天城山中的鍋矢橋附近見到一位二十四、五歲的女人往下田方向走,其打扮極似娼婦,也看到同樣往下田方面走的一位十五、六歲的少年。

從這些消息看來,土木工模樣的男人,娼婦般的女人以及少年在二十八日黃昏時刻經過天城山乃不爭之事實。

刑警為了進一步了解當時的情況而速往田山木屐店查證,可是老闆及目擊者均稱,當天因前往岐阜縣釣鯰魚而不在,調查人員也就未得進一步的消息。

彼等又對天城山附近的空屋,哨岡小屋及其他可疑場所進行調查,結果在被認為是行兇地點的白橋附近——冰倉(離白橋約五十公尺處)中,發現鋪在地面的鋸木屑上有赤腳走過的足跡。

其足跡僅有九文半大小,同時,冰倉里仍有些許冰塊,倉庫內自是冰冷,因此眾人皆認為決不可以在此過夜。

依常理推測,要進入冰倉的話,通常必須穿襪子,總不可能赤腳走進去吧。可是鋸木屑上的九文半大小的足跡又是誰的呢?照理,九文半大小的腳應該是婦人的。

由此推測,到這裡來的人必定和冰倉庫毫無關係。

根據線索,過天城山的女性是赤腳沒錯,並推測這女人也許在白橋附近與土木工模樣的男人談話,進而爭執而失手殺了男的,然後在冰倉里度了一夜,待天亮,為避人耳目才匆忙通過天城山也說不定。

不過,這女人是否真是兇手?如果不是,那麼僅隔五十公尺距離的冰倉里的她,不可能不知道行兇的狀況,最起碼也該聽得到兇殺時的悲鳴或求救聲吧。

一方面,離白橋約一公里半,靠近大仁方面的山葵澤附近,也就是天城崗靠右側石垣旁之灌木及草叢下有人格鬥過的痕迹,草被踐踏得很凌亂,也有像是滑倒或攀登的痕迹,地面上還看得到赤腳爬上爬下的足跡。

從這些狀況,警方又推測是在此格鬥並殺害之,然後剝其衣物,運走物品,搬到白橋附近偽裝成行兇現場,因此將帶來的那些物品扔在白橋附近,衣服則投入河裡。

於是搜查集中於白橋附近,在發生格鬥草木倒下的地方也有一些足跡。不巧的是,下午十一點左右下了一場大雨,致使調查工作暫停,而到翌晨才又開始。

這場雨下了一整夜,甚至有些地方的河水漲滿得幾乎鬧水災。不過第二天,山田警部補還是帶來了三十名消防隊員再赴天城山。

另一方面,田島刑警即委託大仁警署調查行蹤不明的土木工模樣男人的身份,並針對現場附近的一些物品與印著下狩野村本立野土谷良作的那把雨傘的關係。

雨傘的來源

調查結果,這把傘屬本立野土谷良作先生所有,而於六月二十七日借給同村的後藤仁作使用。

仁作於二十八日上午七時左右還給良作,而只告知良作家人將傘置於面臨街道的門邊,然後就回去了。當時良作的家人並未介意,可是到二十九日上午八點想起這把傘時已經不見了。因此搜查人員推測一定是從大仁方向走來的那位土木工模樣的男人竊取的。

又有目擊者道,在湯之島方面看到一位土木工模樣的男人走動,此人身高約五尺七、八寸,膚色稍黑,留著五分頭,嘴、眼均大,一副扁平的大鼻子,眉毛稀疏,有點瘦削,像生病的樣子,年約四十五、六歲,著半截式上衣。以這種人相為依據,警方又在大仁附近搜查,得知村落里一些青年於六月二十七日晚上見到這位土木工人露宿于田方郡田中村宗光寺內田圃的稻草堆中。

由於這土木工人一臉倦態,好象生病的樣子,村民們為了同情他而於二十七日夜間將他帶到旅客自飲式的守木小客棧,老闆是土谷榮造。次日二十八日上午八時,這土木工人即離開客棧往下田方向走。同情這土木工的青年當時還帶麵條來煮給他吃,而且還吃了兩碗。投宿時,客棧人員拿出登記薄要他寫上住址及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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