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莫斯壯和莫倫在七月十四日那個星期五搶了銀行。兩點四十五分,他們戴著唐老鴨面具並肩穿過那扇門,手上戴著塑膠手套,穿著橘色寬鬆的褲子。

他們手裡拿著大口徑的槍,而莫倫一進門就向天花板開了一槍,然後在場所有的人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他用蹩腳的瑞典活喊道:

「這是搶劫!」

豪瑟和霍夫穿著平常外出的衣服,頭上戴著黑色的面罩,上面挖了兩個孔剛好露出他們的眼睛。豪瑟拿著一把毛瑟槍,而霍夫則配備了一把鋸短的馬里沙鳥槍。他們站在門邊以維持逃到車子上的退路暢通。

霍夫將散彈槍的槍口左右擺著以警告外面的人離開;同時豪瑟站在計畫中的戰略位置,一方面可以向銀行裡面射擊,一方面可以向外開槍。

這時莫斯壯和莫倫開始有系統地將所有抽屜里的現金倒出來。

從來沒有一個計畫執行得如此完美,如此精確。

五分鐘前,一輛舊汽車在城南邊羅沙侖茲街外面的停車場上爆炸。在爆發之後,立刻有人向不同的方向掃射,旁邊還有一棟房子冒出火焰。弄出這些事件的企業家A跑過一條巷子到了下一條街上,鑽進他的汽車裡開回家去。

一分鐘之後,一輛偷來的搬家卡車倒退斜插入中央警察局大樓的車道上,而且在那裡出故障了。車的後面大開,浸了油棉花的硬紙盒掉了出來,立刻著了火。

與此同時,企業家B平靜地走在人行道上,著起來似乎與這場混亂毫無關係。

沒錯,一切都精確地照計畫在進行,每個環節都連結得恰到好處,完全根據時間表走。

從警察的角度來看也是一樣。一切都完全如他們所預期,一切都和他們想見的一般,一切都在恰當的時間發生。

只是有一個小問題。

莫斯壯和莫倫沒有搶斯德哥爾摩市裡的銀行,他們搶的銀行距離那兒四百多里遠,在馬爾摩。

馬爾摩刑事局的皮·梅森正坐在他的辦公室里喝咖啡。從他那裡可以看到停車場。而當爆炸發生而且大量的煙霧從車道上滾滾飄來的時候,他吃的丹麥蛋糕便在他的喉嚨上。而在同時,班尼·史加,一位年輕有為的青年——儘管他在工作上極具野心,還是無法升為刑警——他用力推開門,大吼著警鈴響了。而在羅沙會茲街也有炸彈爆炸,同時有人報案說那裡還發生了大火,至少有一棟建築物被吞沒在熊熊烈火之中。

雖然史加在馬爾摩已經住了三年半,但他還是第一次聽到羅沙侖茲街這個街名,而且根本不知道它在哪兒。但是皮·梅森知道,他對這個城鎮是了如指掌。只是他覺得很奇怪,為什麼在那個被遺忘的街道上會發生爆炸,還是在一個叫索菲蘭的寧靜地區。

然而這一切發生得太快,他和其他的警察一樣根本沒有機會思考。當所有可調配的人員沖向南方的時候,警察總部的頭頭似乎被嚇呆了。而他們過了一陣子才意識到那些戰略性的後備支援已經被困在停車場里,所以他們之中有許多人是坐計程車或私人的車子到羅沙侖茲街去的,車子裡面都沒有無線電。

梅森是在三點零七分到那兒的。在他之前,市立消防隊早已到達並控制了火場。很顯然這整件事只是虛張聲勢而已,因為在這個空曠的停車場上並沒有造成什麼嚴重的損失。這時候警察大多數都已聚集在這個區域內,但是除了一輛毀壞得很嚴重的舊汽車外,他們沒有發現什麼值得注意的東西。八分鐘後,一個摩托車警察收到一份無線電公文,上面說市中心的一家銀行被搶了。

不過這個時候莫斯壯和莫倫早已離開馬爾摩。他們大搖大擺地開著一輛藍色的菲亞特離開銀行,但是沒有警車在後面追他們;五分鐘後他們分乘兩輛準備好的汽車向不同的方向逃開。

在這之後不久,警察才解決了他們停車場里的混亂,移開那輛搬家的卡車和那些麻煩的紙盒;而出城的各個道路也設了路障。他們發出全國性的警訊,開始搜尋那輛用來逃離現場的車子。

三天之後,車子在船塢附近的倉庫旁被發現,裡面還有工作褲、唐老鴨面具、塑膠手套、槍和各種不同的衣物。

豪瑟和霍夫幹了這一票後,一大筆酬勞存進了他們妻子的支票戶頭裡。其實在莫斯壯和莫倫逃離之後,他們還在銀行外警戒了將近十分鐘,一直等到警察出現後他們才離開。而這時候,兩個巡邏警察剛好巡邏經過銀行門口,他們是第一個抵達現場的。他們除了處理學校里的孩子當眾喝酒這類小事外,幾乎沒任何處理緊急事件的經驗;而且他們惟一會做的只是扯著喉嚨大喊大叫,為自己開一條路。在馬爾摩,幾乎沒有警察不是在大吼大叫的,但是幾乎沒有人會聽他們的話。

豪瑟甚至還全身而退,這樣的情形出乎意料,尤其是他自己也感到非常意外。沒多久他就從海森堡和海森格離開瑞典,根本沒有被盤問。

然而霍夫卻被逮捕。這要歸究於他無意的疏忽。三點五十五分,他搭上馬莫斯號渡船,穿著一套灰色的西裝、白色的襯衫和領帶,還有一頂黑色三K黨的帽子——他有點心不在焉,所以忘記把它脫下來。警察和海關人員以為船上在舉行化裝舞會,所以讓他通過。但是船上的工作人員覺得他有點奇怪,所以到了菲哈尼,他被交給一位已到中年、沒有武器的丹麥警察。當他把犯人帶到菲哈尼車站裡的一間小房間,搜出那人身上帶的兩把上膛的槍、刺刀和最新的手榴彈時,他手上的那罐啤酒差點掉了下來。不過這個丹麥人立刻就回過神來。逮捕到一個取這種名字的犯人讓他感到莫名的興奮。「豪夫」,在丹麥文中表示「飲食店」。

除了一張到法蘭克福的船票外,霍夫身上還有不少錢,精確地說,有四十元德國馬克、兩張丹麥十元紙鈔和瑞士幣四塊錢,這是他那兒所能找到的戰利品。

這使得銀行的損失減少到一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九十六元六十五分。

而這時,在斯德哥爾摩正發生著一件無法理解的事,而心情最壞的無非是埃那·隆了。

他連同六個巡邏警察被安排到不太重要的工作上,在羅沙侖茲街上監視並逮捕企業家A。而由於街道相當長,所以他儘可能有效地將手上有限的人力做適當的安排:兩個人坐在汽車裡作為機動部隊,其他的人則沿著街道佔據戰略點。布多沙·奧森告訴他不要緊張,尤其是無論發生什麼事絕對不要失去他的理智。

兩點三十八分,他站在巴格斯古凡對面的人行道上,感覺相當平靜。這時有兩個年輕人向他走來,他們的外表就如同時下大多數人,很骯髒的。

「有火嗎?」他們其中一個人問他。

「當然,沒有。」隆平和地說。「我是說,我沒有,沒有。」

下一刻,一把匕首抵著他的肚子,而一條車鏈則繞在他的頭上,讓他感到很不舒服。

「別動!你這個滿手血腥、他媽的該死的警察。」那個拿著匕首的年輕男人說,而他緊接著又對他的同夥說:「你拿他的皮夾,我拿他的手錶和項鏈,然後我們可以把他切成塊。」

隆向來不喜歡練柔道或空手道,但是他還記得一些以前在健身房學的動作。

他一伸腳就踢倒了那個拿著匕首的傢伙,他跌坐在地上滿臉驚訝;而另一個人就沒那麼好對付了,雖然隆儘可能迅速地轉過頭去,但是他的右耳還是被腳踏車鏈重重地打中。他一把抓住第二個攻擊者,和他一起跌倒在人行道上;然後他的眼前就變得一片漆黑。

「算是你生前最後一次還手了,你這個混蛋。」拿著匕首的傢伙憤怒地說。

當機動部隊趕到,而且隆也清醒過來時,巡邏警察已經用警棍和槍柄給過那兩個昏倒在地上的惡棍一頓好打,而且銬上手銬。

拿腳踏車鏈的那一個人先醒了過來。血從他的臉上流下,他向四周看了看,然後裝作沒事地說:

「發生了什麼事?」

「你掉進了警察設的圈套里,年輕人。」其中一個巡邏警察說。

「圈套?為我們設的嗎?你瘋了,我只是和警察開個小玩笑罷了。」

隆的頭上又多了一個腫塊,是這一天中特別小組裡惟一受到肉體傷害的成員;其他人受的則純粹是心理上的創傷。

在一輛灰色、裝備有最先進設備的公共汽車上,布多沙·奧森興奮得幾乎不能坐定下來——這裡是他的行動總部——這件事嚴重地擾亂了無線電操作員的心,也擾亂了庫爾保。

兩點四十五分,緊張的情緒到達巔峰,每一秒似乎都很漫長,令人難以忍受。

三點整,銀行的人員開始準備關門,銀行內部龐大的警察人員,由拉森領導的,開始蠢蠢欲動。

他們開始覺得非常茫然,但是布多沙·奧森說:

「各位,他們只是暫時欺騙我們。華納·羅斯已經猜到我們已經曉得他們的計畫,而且希望我們會放棄。他會叫莫斯壯和莫倫下個星期五再行動,也就是一個星期後的今天。沒關係,是他在浪費時間,不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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