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星期五早上,馬丁·貝克打電話給倫納特·科爾貝里,後者的聲音里充滿了不祥的預感。

「可不要跟我說,這又和帕爾姆格倫的案子有什麼關係了。」他說。

馬丁·貝克清了清喉嚨。

「抱歉,倫納特,但是我不得不拜託你幫忙。」他說,「我想你一定事情很多——」

「當然很多。」科爾貝里不高興地打斷他的話,「譬如說,我也缺人手——就和你一樣,而該在這裡的人都不在,我都快被工作壓扃了。整個市裡的情況都一樣,甚至連勒恩和梅蘭德都不在這兒。」

「我都了解,倫納特。」馬丁·貝克輕聲細語道,「但現在出現了一些狀況,使案子有了轉機。你一定得去搜集某個人的資料,他可能就是槍殺帕爾姆格倫的兇手。如果情況壞到不能再壞,你還可以找貢瓦爾——」

「拉爾森!就算內政部長向他下跪,也沒辦法說服他再插手帕爾姆格倫的案子,他已經一肚子大便了。」

科爾貝里閉了嘴,經過一段短暫的沉默,他嘆了一口氣說道:

「好吧,這個傢伙是什麼人?」

「如果一個禮拜前我們沒出差錯的話,他可能就是當時應該在綠地站被逮捕的那個人。他的名字是貝蒂爾·斯文松——」

「跟本國大約一萬個人同名。」科爾貝里挖苦地說。

「可能。」馬丁·貝克口氣溫和地回道,「但是關於貝蒂爾·斯文松,我們確實知道以下這些:他曾經在索爾納一家屬於帕爾姆格倫的公司工作過,那是一家相當小的精密工具工廠,在一九六七年秋天宣告關閉。他原來住在一棟帕爾姆格倫的公寓里,但是在大約一年前被攆出來。他是一家射擊俱樂部的會員,而且,根據幾個證人的說法,他習慣使用的那種槍,很可能和謀殺帕爾姆格倫的槍型相同。他去年秋天離婚,他的妻子和兩個孩子仍然住在斯德哥爾摩。他本人目前住在馬爾默,在寇坎碼頭工作。」

「嗯。」科爾貝里說。

「他的全名是貝蒂爾·奧洛夫·埃馬努埃爾·斯文松,出生於斯德哥爾摩市索非亞區,生日是一九三二年五月六日。」

「既然他住在馬爾默,你為什麼不去逮捕他?」科爾貝里問。

「我們會的,但是,我們要先多搜集一點兒他的資料。我們想,你可以幫這個忙。」

科爾貝里認命地嘆了一口氣。

「好吧,你要我做什麼?」他說。

「他沒有犯罪記錄,但是查查看他有沒有被拘捕過;問問社會福利機構有沒有跟他接觸過;問房地產公司,他為什麼被攆出來。還有,最後,也是很重要的一點,去找他的妻子談談。」

「你知道她在哪兒嗎?還是我得去找她?要找到那位斯文松太太,只要幾個星期就可以了。」

「她住在諾土爾路二十三號。不要忘了問她上一次見到她丈夫是什麼時候。我不知道他們現在關係如何,但是上星期四他有可能打過電話,或去找過她。你能不能儘快辦這件事?」

「這得花一整天的時間。」科爾貝里抱怨道,「但顯然我沒有選擇的餘地。等辦完我會打電話給你。」

科爾貝里掛斷電話,抑鬱地瞪著桌子。桌面上地圖、檔案夾、報告等等扔得到處都是。他嘆了一口氣,挖出電話簿,開始撥起電話來。

幾小時以後,他站起來,抓起夾克,合上筆記本,收進口袋,然後下樓去他的車子那裡。

就在一路開向諾土爾路時,他複習了一次從幾個勤快的電話中搜集到的資料。

貝蒂爾·奧洛夫·埃馬努埃爾·斯文松,一直到一九六七年十月才和警察發生瓜葛。當時他因為酗酒被帶到波莫拉警察局。他是在自家樓房的門口被逮捕的,在牢里過了一夜。從那時起到一九六八年七月這段時間,他又被帶到同樣的警察局五次——其中一次也是因為酗酒,另外四次則是因為所謂的家庭糾紛。這就是全部了,七月以後,就沒有任何拘捕記錄了。

戒酒管理協會也曾經介入。有幾次,他們應房東和鄰居的要求去他家,他們聲稱,斯文松酒後騷擾他們。他曾經受到警告,但是除了被警察逮捕的那兩次,他們並沒有足夠的理由對他採取行動。

在一九六七年十月以前,他從來沒有因為酗酒或肇事被拘捕過,而且在那之前,他也從來沒有在戒酒管理協會留下任何記錄。每一次,他都是經過警告以後就被釋放。

斯文松的家庭也受到兒童福利局的注意。與他們同一棟樓房的租戶,曾經以斯文松家的孩子受到虐待為由,向該局提出申訴。

根據科爾貝里搜集的資料,向這些不同機構提出控訴的,都是同一個鄰居。

該控訴指出,當時斯文松那兩個七歲和五歲的孩子,被扔在家裡「自己照顧自己」。他們穿得很破爛,而且提出抱怨的那個鄰居聲稱,他聽到小孩子在斯文松家裡尖聲叫喊。兒童福利局曾經加以調查,第一次是在一九六七年的十二月,然後在一九六八年五月又調查了一次。他們做了幾次家庭訪問,但是都沒有發現他虐待孩子的跡象。屋予里不怎麼整潔,那個母親似乎很散漫,父親失業了,經濟狀況很糟。然而,除此之外,看不出小孩子受到了不良的對待。比較大的那個在學校成績不錯,雖然有點兒害羞內向,但是相當健康,智商中等。比較小的那個,白天跟母親待在家裡,但有時母親找到臨時工作,就會把他托給一名鄰居照顧。那名自己也有三個孩子的鄰居,形容那個小孩兒很活潑,容易與人相處,而且愛交朋友,並且說,小孩兒從來沒有健康不佳的情形。到一九六八年十一月,這對父母分居的法律手續開始生效。兩個孩子仍然列為該局的監管對象。

從一九六七年十月到一九六八年四月,失業管理處曾經配給該家庭一項保險補助。斯文松也曾註冊申請求職訓練,一九六八年秋天,他到職業訓練局的學校學習機械工基本課程。一九六九年一月,也就是今年,斯文松在馬爾默的寇坎機工所找到一份工作,他從那時起即遷居該市。

公共衛生部曾因該房地產公司提出的驅逐請求,到斯文松的屋子測量噪音音量。

該戶的噪音,如兒童喊叫、地板足音和水龍頭放水聲等,都被認為超出了許可的範圍。

這樣的驅逐理由其實適用於所有低收入戶的公寓,但是似乎沒有人考慮到這點。

一九六八年六月,租賃管理委員會做出決定,同意房地產公司中止斯文松的租賃契約。斯文松一家被迫於九月一日搬離公寓。沒有人協助他們尋找其他安身之所。

科爾貝里和房地產公司那個妖怪秘書談過。那一家人被驅逐出去她感到非常難過,但實在是有太多人對他們提出抱怨。

最後她說:「我想,這樣對他們也好,他們不適合住在這裡。」

「怎麼說?」科爾貝里問。

「我們這裡的一般租戶,和他們是不同的階層,如果你懂我意思的話。我們實在不習慣每天都得打電話找戒酒管理協會、警察、兒童福利局,還有天曉得那些——」

「那麼說,是你向當局打的報告,而不是鄰居?」科爾貝里問。

「那當然啦。聽到有異樣的情況,動手調查就是我的職責嘛。當然了,其中有一位鄰居非常合作。」

他就此中止談話,只覺得無助,噁心得幾乎要吐。

真的有必要這麼做嗎?是的,顯然事實就是如此。

科爾貝里把車子停在諾土爾路,但是沒有馬上下車。他拿出筆記本和鉛筆,根據自己事前的筆記,列了一張表:

一九六七年九月解僱

十月酗酒被拘捕(波莫拉警察局)

十一月戒酒管理協會

十二月家庭糾紛,兒童福利管理局

一九六八年一月家庭糾紛(波莫拉警察局)

二月戒酒管理協會

三月酗酒被拘捕(波莫拉警察局)

四月家庭糾紛(波莫拉警察局,戒酒管理協會)

五月兒童福利管理局

六月租賃管理委員會裁定中止租約

七月通知驅逐,家庭糾紛(波莫拉警察局)

八月——

九月逐出公寓

十月——

十一月分居

十二月——

一九六九年一月遷居馬爾默。寇坎碼頭工作

七月開槍打死帕爾姆格倫?

他研究了一下自己寫的東西,心想,在這張令人心碎的表上,一個再恰當不過的標題呼之欲出:

屋漏偏逢連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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