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

馬丁·貝克和蒙松看著殺死維克托·帕爾姆格倫的那顆子彈。子彈放在他們面前的一張白紙上,他們倆的意見一致,都覺得那顆子彈看起來既渺小又無辜。

子彈因為撞擊有點兒變形,但是改變不大,即使如此,專家幾秒鐘內就可以斷定該武器的口徑。事實上,即使不是專家也能看出來。

「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手槍。」蒙松沉思著說,「似乎很古怪。」

馬丁·貝克點點頭。

「有誰會試圖用一把點二二口徑的手槍殺人,見鬼了。」蒙松說。

他檢視那顆小小的鎳皮子彈,搖著沉重的大頭。然後他自問自答:

「沒有人會,尤其又不是預謀的話。」

馬丁·貝克清清喉嚨。和往常一樣,他又要感冒了,雖然此時正是多年以來最炎熱的盛夏。

那到秋天怎麼辦呢,當濕氣和濃霧籠罩全國,而且四周充塞著來自全球各地的各種病菌時?

「如果在美國,這就可以證明槍手是一個真正的高手。」他說,「這是一種驕傲的虛榮。顯示兇手是一個真正的行家,他不需使用任何不必要的手段。」

「馬爾默不是芝加哥。」蒙松直截了當地說。

「西爾罕·西爾罕用一把埃爾文·約翰遜點二二口徑的手槍暗殺了羅伯特·肯尼迪。」

斯卡基說,他正好在他們的背後。

「沒錯。」馬丁·貝克說,「但是他當時已經不顧死活,把槍膛里所有的子彈都打光,像瘋子一樣射得到處都是。」

「總之,他是個外行。」斯卡基說。

「對。而且殺死肯尼迪的那一槍,完全是碰巧。其他子彈打到的,都是旁觀的群眾。」

「這個傢伙小心地瞄準,只開了一槍。」蒙松說,「據我們所知,他先用拇指把槍抬起來一下,才扣下扳機。」

「他用右手。」馬丁·貝克說,「可是大多數人都是。」

「嗯,」蒙松說,「這其中有鬼。」

「是啊,確實如此。」馬丁·貝克說,「你能想到什麼特別之處嗎?」

蒙松喃喃自語了一分鐘。然後說:「我是在想,這個傢伙的行動非常專業,特別是使槍的方式;而且,他很清楚要對誰開槍。」

「是啊。」

「而且他只開了一槍。如果運氣不好,子彈有可能直接撞到頭骨跳開。實際上,子彈是斜著打進去的,光是這樣,就足以減掉一些衝擊力。」

馬丁·貝克也這樣猜過,但是這般推理並無法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

在沉默中,他們開始研讀檢驗那顆子彈的技師寫的報告。

一九二七年,在美國麻省戴德姆鎮發生了「薩科和萬澤蒂案」,在冗長的審判過程中出現科技上的突破,彈道學有了極大的進展,但是基本原則還是不變的。當時卡爾文·戈達爾提出了螺旋測量單位、測微顯微鏡和比較顯微鏡等技術,從那時起,世界各地許多罪案調查,便以彈道學證據做為判案的基礎。

如果子彈、彈殼和武器都找得到,那麼對罪證專家來說,要證實某顆子彈是否是從某把槍發射出來的,是再簡單不過的事。

如果三樣東西里只找得到兩樣——通常是子彈和彈殼——推斷槍支型號也是相當容易的。

撞針撞擊火藥雷管,子彈從槍口射出去的一剎那,不同的槍支,會在彈殼和彈頭上留下不同的特徵。自從里昂人洛卡德的弟子哈利·索德曼在三十年代早期製造出瑞典的第一台比較顯微鏡後,他們又緩慢而切實地建立了一套詳盡的對照表,可以從中查出不同型號的槍支在其所使用的彈殼上會造成什麼效果。

雖然大家都知道彈道學很精確性,但是眼前這個例子它卻幫不上什麼忙,因為他們只有子彈一項物證,而且這顆子彈還變了形。

儘管如此,彈道檢驗專家依然編了一張表,列出所有可能的武器。

馬丁·貝克和蒙松馬上就可以指出其中有幾樣是不可能的。

要做出這樣的結論,只需要一點兒常識即可。

首先,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所有的自動手槍都不用考慮。因為自動手槍在槍身產生後坐力時,會吐出彈殼;但是在這個案子里,他們找不到彈殼。的確,彈殼有可能掉在最不可能的地方,譬如像巴克隆德所懷疑的馬鈴薯泥裡面,或者衣服及任何地方。過去曾有彈殼掉進口袋和褲褶的先例,而且過了很久才被發現。

但是本案所搜集的證言似乎沒有任何疑點。在場沒有一個人是武器專家,可是所有證言都指向一點——兇手使用的是一把左輪手槍。而眾所周知,左輪手槍不會吐出彈殼,彈殼會留在彈倉的圓筒里,直到有人把它們拿出來。

彈道專家寫的報告非常長,即使馬丁·貝克和蒙松花了一小時寶貴的時間把它縮短了,還是很冗長。

「唉,唉,」蒙松抓抓頭說,「這份報告並沒有提供給我們太多頭緒,除非我們能夠找到那把槍或某個可以指出明確方向的東西。」

「譬如說?」馬丁·貝克問。

「不知道。」蒙松說。

馬丁·貝克用一條摺疊著的手帕抹掉額頭的汗水,然後把手帕打開擤鼻子。

他看看那一長列左輪手槍的名單,鬱悶地喃喃念道:

「柯爾特眼鏡蛇,S&W三四型,火槍,哈林頓·理查森九零零型,哈林頓·理查森六二二型,哈林頓·理查森九二六型,哈林頓·理查森side-kick型,哈林頓·理查森四九型,哈林頓·理查森運動家型——」

「運動家。」蒙松自言自語。

「我想跟這家叫哈林頓·理查森公司的人談一談,」馬丁·貝克說,「為什麼他們不能只出一種型就好?」

「或者根本就不要出。」蒙松說。

馬丁·貝克翻到下一頁,又繼續喃喃念道:

「艾爾文·約翰遜響尾蛇,艾爾文·約翰遜士官生,艾爾文·約翰遜海盜,艾爾文·約翰遜獅子鼻——我們應該可以劃掉這一項,每個人都說那把槍的槍身很長。」

蒙松走到窗戶旁邊,若有所思地望著警局外面的中庭。他已經沒在聽了,馬丁·貝克的聲音在他耳里,只是一陣陣嗡嗡的噪音。

「赫特點二二口徑,駱馬,阿斯特拉自動手槍,阿比尼奧斯,羅西,郝伊斯得州警長型,郝伊斯蒙大拿警長型,大匹克七型……老天,有完沒完啊。」

蒙松沒有回答。他正在想別的事。

「光是這個城市裡,就不知道有多少把左輪手槍。」馬丁·貝克說。

這是沒辦法回答的問題,但總之數目一定非常大——有家傳的,有偷來的,還有走私進來的,然後被藏在衣櫥、抽屜和舊衣箱裡面。它們當然是非法的,但是人們並不在乎。

當然,還有一些人是確實擁有執照,但為數不多。

唯一可以確定不可能有左輪手槍或至少不會配帶這種槍的人,就是警察。瑞典警察配備的是蠢鈍到家的七點六五毫米的沃爾特手槍。雖然這種自動手槍比較容易換彈夾,可是缺點之一是,在需要快速拔槍的時候,它常常會被衣褲夾住,也就是行家所謂的「碰到暗樁」。

斯卡基敲門進來打斷了他們的思路。

「有人得去跟科爾貝里談談,」他說,「他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斯德哥爾摩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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