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本尼·斯卡基在卡樂斯路所租的房子,離警察局才一個路口。房間寬大舒服,傢具雖然稍嫌陳舊,卻也舒適實用。他是從一個被調到藍茲克羅納市的警官那裡接手這個房間的。房東是一個友善和藹的老女人,她已過世的前夫是一名警察。她要求房客的唯一條件,就是他們必須是警察。

他的房間在通道旁邊,到浴室和廚房都很方便,而且他可以隨心所欲使用這兩處地方。

本尼·斯卡基是一個很注重規矩的人,或者應該說,他是一個正在為自己培養規矩的人。雖然這並非他天性的一部分,但是他以為,如果能夠制定一個固定的計畫,會比較容易完成達到目標所需的種種工作。他的目標,就是要成為警政署長。

每天早上,他六點三十分起床,做體操,舉重,沖一個冰涼的冷水澡,把全身擦得乾乾爽爽的,然後穿衣服。他食用營養豐富的早餐,通常是酸奶加麥片,一個軟煮蛋,全麥麵包和一杯果汁。由於工作的時間非常不固定,他必須把健身訓練安插在每天的空檔里。他每周至少游三次泳,騎長途單車,有時還穿上運動服到林漢田徑場慢跑。除了在馬爾默警察足球隊里佔有一個位置,參加在馬里鐸球場的每一場比賽以外,他還勤快地參加球隊的例行練習。晚上他還學習法律,他已經修完兩個學期的法學學位課程,並打算在秋天進修第三學期的課。

每天早上十一點和每天晚上九點,他都會打電話給他的未婚妻莫妮卡。他們是他到馬爾默工作前一個星期在斯德哥爾摩訂婚的。莫妮卡才剛畢業,她曾試著在馬爾默一帶找理療師的工作,但能找到的最近的地點,也只有赫爾辛堡。總之,那也算不錯的了,因為現在如果兩人的假期正好一樣,就可以聚在一起。

然而,在這個溫暖明亮的星期六,他脫離正常程序,比平時晚一個鐘頭才起床,而且沒有吃早飯。反之,他用保溫瓶裝了滿滿的一罐冰巧克力奶,連同泳褲和浴巾放在一個帆布袋裡面。在去警局的路上,他拐進大衛廳廣場的一家糕餅店,買了兩個肉桂麵包卷和一個心型香草酥。他經過警局主要入口的大銅門,轉上沃克斯塔路,然後走進存放單車的中庭。他的車了是黑色的,丹麥製造。在車子的斜樑上,他自己漆了「警察」兩個白色大字,希望這樣可以嚇走偷車賊。

把帆布袋放上載物架後,他騎車經過城堡公園繁茂的樹叢,前往里泊斯柏格的游泳池。雖然時間還早,但天氣已經相當炎熱。他遊了個泳,做了大約一小時的日光浴,然後在海灘邊的草地上坐下來,吃他隨身帶來的午餐。

斯卡基九點三十分走進辦公室時,他的桌子上有一張巴克隆德留下的紙條:

蒙松去寡婦家,貝克在薩伏大飯店等待進一步通知。如果電話響,接聽。我中午回來。

巴克隆德

斯卡基在桌後坐下來等電話。電話始終沒有響,他便開始思考維克托·帕爾姆格倫謀殺案。這起案件的動機會是什麼?由於帕爾姆格倫很有錢,金錢應該是一個很容易猜到的解釋。

或者是權力。可是他的死可以讓誰得利呢?夏洛特·帕爾姆格倫是他最親近的人,而且據斯卡基所知,她也是他財產的唯一繼承人。馬茨·林德應該是接替他職位的人選。如果考慮到帕爾姆格倫太太名滿天下的美色和年輕的歲數,動機有可能是嫉妒。這並不難想像,如果她有一個情人,而那個情人又不願意繼續扮演第二提琴手的話……然而如果是這樣,用這種方式除掉丈夫也未免太奇怪了,無論動機是什麼,兇手使用的方式似乎太缺乏計畫。事實上,兇手是逃走了,但是如果他有預謀的話,在那種局面下要安然逃走的機會應該是極為渺茫的。再者,受害人經過了二十四小時才斷氣,如果兇手運氣很壞——或者說很好——他很有可能會活下來。那個人一定是知道帕爾姆格倫會在那個時間在薩伏火飯店的餐廳里。當然了,除非他原來就是個瘋子,只是隨便走進來,看到第一個客人就殺。

電話鈴響起來。是斯德哥爾摩的督察長馬爾姆,要找馬丁·貝克。斯卡基告訴他,馬丁·貝克可能還在旅館裡,馬爾姆一聽便掛斷了,既沒道謝,也沒說再見。

本尼·斯卡基忘掉原來的思路,開始做起白日夢。他想像自己想出解決的辦法,單槍匹馬追蹤並抓住兇手。他升了官,然後官運扶搖直上。就在他快當上警察總長時,又進來一通電話,打斷了他的美夢。

那是一個女人的聲音。起初他聽不懂她在講什麼,因為她的斯科訥省口音讓斯德哥爾摩人很難理解。在調到馬爾默之前,斯卡基從來沒到過斯科訥省,所以某些斯科訥省方言讓他感到費解,但這也很稀鬆平常。讓他覺得有趣的是,有時候竟然會有人聽不懂他講的話,而他講的是字正腔圓的瑞典語。

「呃,是關於報紙上登的那件謀殺案。」他聽到那個女人這麼說。

「是。」他應一聲,等著。

「你是警察吧,是不是?」她懷疑地問。

「是的,我是副組長斯卡基。」他說。

「副的?你上司不在嗎?」

「不在,他正好出去了。但是跟我說也是一樣的。我也在辦這件案子。你有什麼事情嗎?」

他以為他的口吻可以引起對方的信任,但是那個女人似乎對他的權威沒有任何信心。

「也許我最好過來一趟。」她嚴肅地說,「我住得並不遠。」

「是,請過來吧。」斯卡基說,「只要說,要找副組長……」

「也許那時候你上司就回來了。」女人加上一句,就掛斷了。

十二分鐘後,傳來敲門聲。如果說這女人在電話上曾有疑慮,那隻能說,在她親自見到斯卡基後,疑慮更深了。

「我以為會看到一個年紀比較大的人。」她說,彷彿是在商店裡挑東西。

「很抱歉。」斯卡基僵硬地說,「可是現在正好是我值班。請坐。」

他把扶手椅往桌子那頭移了移,女人小心地坐在椅子邊緣。她矮矮胖胖,穿著一件淡綠色的夏季外套,戴著一頂白色的草帽。

斯卡基回到他桌子後面的位置,說:

「嗯,這位太太是,呃……」

「格隆格林。」

有這樣的名字嗎?斯卡基想,顯然有。

「好吧,格隆格林太太,關於上周三發生的事情,你有什麼要說的嗎?」

「那件謀殺案,」她說,「呃,你知道,我正好看到那個兇手。嗯,當時我不知道就是他,我是說,在今天早上讀到報紙以前。後來我才明白。」

斯卡基身體前傾,兩手抓住吸墨紙。

「你快說。」他說。

「呃,我去哥本哈根那邊買雜貨,你知道,然後我遇到一個女友,我們到布洛南喝咖啡,所以我回家的時候相當晚了。等我走到薩伏大飯店對面的瑪拉大橋街角時,正好是紅燈,所以我必須站在那裡等。突然間,我看到一個男人從薩伏大飯店餐廳的窗戶跳出來——我曾經和侄子在那裡吃過好幾次飯,所以我知道那裡是餐廳。嗯,我那時的第一個反應是:真下流,沒付賬就想溜掉!但我什麼也不能做,因為那時候是紅燈,而且四下無人。」

「你有沒有看到他往!哪兒跑?」斯卡基問。

「嗯,我看到了。他跑向旅館左邊的停車處,騎上一輛單車,往皇后廣場的方向騎去。後來信號燈變綠,但是我已經看不到他的蹤影。我想餐廳的經理應該負擔得起那筆損失,所以就沒有多想,直接回家了。」她停了一下。「哎,等我穿過馬路後,有一些人從飯店大門出來張望,但是那時他已經跑掉了。」

「你能不能描述那個男子的樣子?」斯卡基掩不住興奮,把記事簿拉過來,「呃,他大約三十歲——也許四十,比較接近四十。頭相當禿——不,並沒有全禿,但是幾乎快禿光了。頭髮顏色很暗,穿著咖啡色套裝,一件近似黃色的襯衫,打著領帶,我不清楚是什麼顏色。黑色或咖啡色的鞋子,我想——應該是咖啡色的,因為他的套裝是咖啡色的。」

「他長什麼樣子?他的臉、身材有沒有什麼不尋常的地方?」

她似乎在回想。

「他瘦瘦的。」她說,「身體瘦,臉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相當高,我想。比你矮,但是相當高。我不知道還有什麼可以告訴你的。」

斯卡基沉默地坐在那兒,看了她一會兒,然後說:

「你最後看到他時,他在哪兒?」

「在紅綠燈那兒,我想,在洛斯路的交叉口。那時那邊一定是紅燈。然後綠燈亮起來了,等我過了街,他就不見了。」

「嗯。」斯卡基說,「你有沒有看到那輛單車的樣子?」

「那輛單車?就像任何單車一樣,我猜。」

「你有沒有看到那輛單車的顏色?」

「沒有。」格隆格林太太說著搖搖頭。「一直都有車子來來往往,擋住了我的視線。」

「原來如此。」斯卡基說,「關於這個男子,你還記得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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