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隆德站在一張擺滿了閃亮銀餐盤的桌子旁,正在詢問一名侍者。巴克隆德的年紀頗大,戴著眼鏡,長相平常。不知怎的,他這種人竟然也有辦法爬到副探長的位置。他手裡握著一本打開的備忘錄,正忙著做筆記。蒙松在聽得到對話的距離內停下腳步,沒說什麼。
「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
「嗯,大約八點三十分。」
「大約?」
「呃,我不知道確切的時間。」
「換句話說,你不知道發生的時間?」
「是,我不知道。」
「真奇怪。」巴克隆德說。
「什麼?」
「我說真奇怪。你戴著手錶,不是嗎?」
「是啊。」
「而且那邊牆上有一座大鐘,如果我沒看錯的話。」
「是的,可是——」
「可是什麼?」
「兩個時間都不準。總之,我沒有想到去看大鐘。」
巴克隆德好像對這個回答很不滿意,他放下紙筆,動手擦眼鏡,深吸一口氣,然後拿起備忘錄,又開始寫起來。
「雖然你有兩個鍾可以看,但是你卻不知道發生的時間。」
「呃,可以這麼說。」
「『可以這麼說。』這種答案對我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
「可是兩個鐘的時間並不一致。我的比較快,那座大鐘比較慢。」
巴克隆德看看他的精密計時錶。
「奇怪了。」他說,一邊寫下一些東西。
蒙松不懂這有什麼好奇怪的。
「兇手走過來的時候,你正好站在這裡?」
「是的。」
「你能不能儘可能給我一個完整的描述?」
「我沒有看得很清楚。」
「你沒看到那個開槍的人嗎?」巴克隆德感到驚訝。
「呃,看到了,在他爬出窗戶的時候。」
「他長什麼樣子?」
「我不知道。距離挺遠的,而且那張桌子被柱子擋住了。」
「你的意思是,你不知道他長什麼樣子?」
「不是很清楚。」
「那麼他的穿著是什麼樣的?」
「穿著一件棕色運動外套吧,我想。」
「你想?」
「是啊,我才看到他一秒鐘。」
「他還穿了什麼?譬如說褲子呢?」
「當然,他當然穿褲子了。」
「你確定?」
「呃,否則,那會有點兒——就像你說的,奇怪。我是說,如果他沒穿褲子的話。」
巴克隆德拚命寫。蒙鬆開始嚼牙籤的另一頭,輕聲說:
「喂,巴克隆德?」
對方轉過頭來,瞪著他。
「我正在問一名重要的證人問到一半——」他突然住口,不太高興地說:「哦,原來是你啊。」
「發生了什麼事?」
「有一個人在這裡遭到槍擊,」巴克隆德急切地說,「你知道那人是誰嗎?」
「不知道。」
「維克托·帕爾姆格倫,那個大公司的總裁。」巴克隆德特別加重了後一句的語氣。
「哦,他呀。」蒙松說。他心裡想,這下有得熱鬧了。他大聲說:「那麼,事情是發生在一個鐘頭前,而兇手從窗戶爬出去,逃走了。」
「看來可能是這樣的。」
巴克隆德從來不把任何事看成是理所當然。
「外面為什麼停了六輛警車?」
「我叫他們把這個區域封鎖起來。」
「這整個路段?」
「這是犯罪現場。」巴克隆德說。
「叫所有穿制服的都離開。」蒙松鬱郁地說,「有這麼多警察在大廳和街上晃來晃去,對旅館而言不是很好。再說,一定有其他地方更需要警察。把這個先處理了,然後再想辦法找出對罪犯的描述。一定有比這個傢伙更理想的證人。」
「我們當然會詢問每一個人。」巴克隆德說。
「這都會在適當的時間處理。」蒙松說,「可是,沒有什麼重要證詞可說的人,不要拘留他們,只要把姓名和地址登記下來就可以了。」
巴克隆德一臉狐疑地看著他,說:「你打算幹什麼?」
「打幾個電話。」蒙松說。
「打給誰?」
「報社,探聽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你是不是在開玩笑?」巴克隆德冷冷地說。
「對。」蒙松漫不經心地回答,張望一下四周。
餐廳里有好幾個記者和攝影師走來走去。他們一定有人比警察更早抵達,而且開槍時,說不定有一兩個正好在餐廳或酒吧里。有可能,如果蒙松的假設正確的話。
「可是手冊上規定——」巴克隆德正要開口。
就在此時,本尼·斯卡基匆匆走進餐廳。他才三十歲,已經當上副探長。他先前是在斯德哥爾摩的警政署兇殺組,但是有一次,他因為一個頗為愚蠢的冒險舉動,差點兒害一個上司喪命,以後他便自動請調來此。他工作熱心,誠懇正直,而且有點兒天真,蒙松頗為喜歡他。
「斯卡基可以幫你忙。」他說。
「他是斯德哥爾摩來的。」巴克隆德疑慮地說。
「沒錯。」蒙松說,「不要忘了查出對兇手的個人描述。此時此刻,那是最重要的。」
他把嚼得稀爛的牙籤丟進一隻煙灰缸,走向大廳,往櫃檯對面的電話走去。
蒙松很快的打了五通電話。然後搖搖頭,走向酒吧。
「啊,瞧瞧是誰來了。」酒保說。
「怎麼樣啊?」蒙松說著坐下來。
「我們今天可以給你來點兒什麼,老樣子嗎?」
「不了,葡萄汽水就好,我還得用腦筋呢。」
有時候事情就是會搞得一團亂,蒙松想。這個案子,真是一開始就沒有好兆頭。首先,維克托·帕爾姆格倫是個重要的名人。要說出他為什麼重要,確實很難,但有一件事是千真萬確的——他非常有錢,至少是個百萬富翁。而他在歐洲一個知名的餐廳遭到了槍殺,這更是火上加油。這起案子將會引起廣泛注意,而且可能造成嚴重的後果。槍案發生後,旅館人員立刻把傷者抬到電視問,並做了一個臨時擔架。他們同時通知警察和救護車,救護車很快就抵達現場,把傷者抬走,送到醫院。
這當中,有好一陣子都沒看到警察的影子,雖然說火車站那兒就停靠著一輛巡邏車——換句話說,巡邏車離罪案現場不到二百碼,這是怎麼一回事?現在他已經知道了前因後果,可是整個過程對警方相當不利。一開始,警方錯誤判斷了那通報案電話,以為不太緊急,因此,停靠在火車站的那兩名巡警,便把時間花在拘捕一名無關緊要的醉漢身上。一直等到警方得到第二次報案,他們才派遣警車和警員到旅館去,並由巴克隆德大無畏地領軍調查。從那時開始一路下來的調查工作,似乎全然雜亂無章。而蒙松本人則花了超過四十分鐘的時間和他老婆坐談《亂世佳人》的情節,除此之外,他還喝了兩杯酒,而且被迫等候計程車。等到第一名警察抵達現場時,已是槍案發生半個鐘頭之後。至於維克托·帕爾姆格倫的傷勢,則是同樣不清不楚。他先在馬爾默市立急診中心接受檢查,然後又被轉送到大約十五英里外的隆德市,交給那裡的神經外科醫生。此刻救護車仍在路上。最重要的證人之一,帕爾姆格倫的妻子,也在救護車上。案發時,她可能坐在受害人的對面,也許是對槍手的長相看得最清楚的人。
一個鐘頭已經過去了。這浪費掉的一個鐘頭,每一秒鐘都十分珍貴。
蒙松又搖搖頭,看看酒吧上面的那座鐘,九點三十分。
巴克隆德大步走進酒吧,後面緊跟著斯卡基。
「你就干坐在這兒?」巴克隆德說,一副頗為驚訝的表情,瞪著蒙松。
「有沒有得到什麼資料?」蒙松說,「我們必須採取下一個步驟。」
巴克隆德翻翻弄弄他的備忘錄,把它放在吧台上,摘下眼鏡,開始擦起來。
「嗯,」斯卡基很快地說,「這是我們目前所能得出最好的結論:他中等身高,瘦臉,稀薄的暗棕色頭髮往後梳。棕色的運動外套,淺色襯衫,深灰色長褲,黑色或棕色的鞋子,大約四十歲。」
「很好。」蒙松說,「發通告出去,馬上。封鎖所有的主要街道,檢查火車、飛機和船隻。」
「好的。」斯卡基說。
「我要他走不出這個城市。」蒙松說。
斯卡基走出去。
巴克隆德戴上眼鏡瞪著蒙松,把他原先的問句又重複一次:「你就干坐在這兒?」然後他看看玻璃杯,用更驚訝的口氣說:「還喝酒?」
蒙松沒有回答。
巴克隆德把注意力轉向吧台上的時鐘,和他的手錶對了一下,說:
「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