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八章

「沒有人會說你看來氣色不錯。」柯柏說。

馬丁·貝克的確覺得不舒服。他感冒了,又喉嚨痛,還有耳鳴,胸部也覺得鬱悶。這回感冒的確是依照進度,併到達最惡化的階段。儘管如此,他還是白天都待在辦公室,故意藐視感冒和老婆嘮叨的威力。至少他不用躺在床上,這就可以逃離那令他喘不過氣來的照顧。因為孩子長大了,他老婆家庭護士的角色只好對貝克扮演,不然她那沸騰的、專斷的關懷沒處去;對她而言,貝克的感冒、傷風,都要當做生日或重要節日一樣處理。

此外,為了某種原因,他實在擱不下良心來待在家裡。

「你既然不舒服,還在這兒晃幹嘛?」柯柏說。

「我還好啊!」

「這個案子就別想這麼多了,又不是我們頭一次失敗。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你比我還清楚這一點。我們儘力了,就是這樣啰!」

「我不只在想這個案子而已。」

「別再沉思了,這對士氣不好。」

「士氣?」

「對,想一大堆有的沒的,很浪費時間。沉思是效率低落之母。」

柯柏說完就離開了。

這一整天都太平無事,而且陰沉沉的,天一直下雨,他一直打噴嚏,也一直有一些瑣事在煩他。他撥電話到莫塔拉兩次,主要為了鼓舞艾柏格,因為艾柏格開始覺得昨天晚上的發現實在幫不上大忙,他想不出這些發現與屍體有何關聯。

「我想,如果一個人辛苦工作很久卻毫無成果,就很容易錯估某些事情。」

艾柏格的聲音可以說帶有後悔以及些微的崩潰,甚至可以說得上心碎。

那個在瑞恩失蹤的女孩還是沒找到,但他並不緊張。她五尺一寸高、金髮、有著巴多特髮型。

五點整,他搭計程車回家,不過在到家之前的地鐵車站就下車,走一小段。因為他老婆如果剛好看到他坐計程車回家,無疑又會對他用錢的方式有一頓慘烈的爭吵。

他吃不下任何東西,不過喝了一杯甘菊茶。「為了安全起見,我得說自己胃痛。」貝克想著想著,就走回房間,躺下來,很快就睡著了。

第二天早上他覺得好一點了。他吃了一塊餅,還以驚人的冷靜喝下他老婆擺在他面前的、剛煮沸的蜜茶。他老婆不斷以政府對僱員的口氣,慢條斯理地對他的健康作評斷,並提出一堆不合理的要求。他趕到克里斯丁堡的辦公室時,已經十點十五分了。

桌上有一封電報。

一分鐘之後,馬丁·貝克沒敲門就進入他上司的辦公室,儘管門上「請勿打擾」的紅燈亮著。八年多以來,他頭一次這麼做。

署長哈瑪和陰魂不散的柯柏,正斜倚在桌腳,一起研究一間公寓的藍圖。他們都驚訝地看著他。

「卡夫卡給我一封電報。」

「這樣開始一天的工作,可真慘哪!」 柯柏說。

「那是他的名字,他是美國林肯市的警探。他已經指認了莫塔拉那具女屍。」

「他有可能由電報上判斷女屍的身份嗎?」

「看起來是這樣。」

他把電報放在桌上,三個人一起讀內容。

那正是我們失蹤的女孩。羅絲安娜·麥格羅,二十七歲,圖書館管理員,須立刻進一步交換資訊。

「羅絲安娜·麥格羅。」哈瑪說,「圖書館館員。你絕對想不到。」

「我看不見得。」柯柏說,「我認為她是從謬比來的。林肯市在哪裡?」

「在內布拉斯加州,美國的中部吧。」貝克回答。「我猜的。」

哈瑪把電報又讀了一次。

「我們最好再問清楚。」他說,「這上面並不詳細。」

「對我們來說夠了。」柯柏說,「我們所需不多。」

「對了,」哈瑪冷靜地說,「咱們倆得先把剛剛的事做完。」

馬丁·貝克回自己辦公室坐了一會兒,用手指按摩著太陽穴。剛剛那種有所進展的興奮感已逐漸消失。一百件案子中有九十九件,一開始的三個月都只是在調查、搜集資料而已,所有麻煩的工作都還沒開始著手。

大使館和郡警局那邊都要等一等,他拿起電話撥通莫塔拉。

「喂。」艾柏格應聲。

「她已經被指認出來了。」

「很確定嗎?」

「好像是。」

艾柏格不說話。

「她是個美國人,從內布拉斯加州的一個林肯市來的。你記下來了嗎?」

「哼,當然。」

「她名字叫羅絲安娜·麥格羅。我拼給你聽:大寫的Rudolf的R,Olof的O,Sigurd的S,Eric的E,Adam的A,Niklas的N,再一個Niklas的N,Adam的A。然後是另一個字:大寫的Martin的M,Cesar的C;GustaU的G,Rudlof的R,Adam的A,Wiuiam的W。都記好了嗎?」

「都記好了。」

「她二十七歲,是個圖書館管理員。我就知道這麼多了。」

「你從哪兒查到的?」

「只是照例行程序去查。他們找她有一陣子了,不過不是經由國際刑警組織,而是經由大使館。」

「那船呢?」艾帕格說。

「你說什麼?」

「她搭哪艘船哪!一個美國遊客,除了搭船還能從哪兒來呢?也可能不是搭大船,而是搭遊艇之類的,那就可能有很多艘曾通過這裡啰!」

「我們還不知道她是否有來此旅行。」

「沒錯,但我會立刻查。如果她認識城裡的人,或者住過這裡,我在二十四小時內就會知道。」

「好,我一有新消息就通知你。」

馬丁·貝克在艾柏格耳邊打了個噴嚏作總結,還來不及道歉,對方已經掛電話了。

儘管他還是頭痛兼耳鳴,但他覺得比過去幾周好多了,他現在覺得自己像一個長跑選手在起跑槍響前一秒鐘的狀態。但還有兩件事困擾著他:兇手在槍響前已經犯規偷跑了,現在超前了他三個月,而他也不知道該往哪個方向去追。

雖然表面上沒有確定的藍圖,許多未知的事物也尚待思考,但他天生的警員頭腦,已計畫在接下來的兩天里作例行的搜索;而他可以預知,這種行動一定能得到一些有用的線索,就好像沙漏中的沙一定會流過斗孔一樣的確定。

這三個月來,他其實只在意這件事:何時可以正式開始辦這件案子。這段時間他一直像在漆黑中,摸索著要爬出一片爛泥,現在他覺得他已觸著第一片堅實的土地了,正確的下一步應該不會太久了。

他並不奢望能多快破案。如果文相格發現了這個林肯市來的女人曾在莫塔拉工作,或是她曾經去找過住在莫塔拉的朋友,甚至她曾經親自到過莫塔拉,那將比兇手直接走進來,把行兇證據放在他桌上更令他驚訝。

另一方面,他耐心等著美國方面提供更進一步的資料,這次他不再覺得不耐煩。他猜想著卡夫卡曾持續傳來的各種訊息,以及艾柏格那個頑固、毫無根據的論點——他認為羅絲安娜是搭船抵達莫塔拉市的。如果說屍體是由汽車運到河邊丟棄的話,還比較有說服力呢!

稍後他又想,那位副隊長警探卡夫卡不知道長什麼樣子?他服務的警局,是否和人們在電視上看到的一模一樣?

他想知道林肯市現在是幾點鐘以及這女人住在哪一區;他還很好奇她的房子是否空著沒人住,傢具是否都用白床單罩著,而空氣中滿是灰塵,帶著封閉、沉重的味道?

他忽然警覺到,自己對於北美洲的地理常識相當貧乏,他固然不知道林肯市在哪兒,內布拉斯加州對他而言也只是個地名。

午餐過後他到圖書館,望著牆上的世界地圖,很快就找到了林肯市。它自然是個內陸城市,事實上,遠在美國中部;它看來是個大城市,可惜他找不到有關北美洲城市的資料。幸好他口袋裡有本袖珍年鑒,裡面有兩地的時差表,他概算得知是七小時。現在斯德哥爾摩是下午兩點半,而林肯市則是早上七點半,卡夫卡可能還躺在床上讀早報。

他回頭繼續研究這張世界地圖,然後把手指比在內布拉斯加州的西南角落上,那大約是格林威治以西一百經度的位置。他喃喃自語地:

「羅絲安娜·麥格羅。」

他不斷重複念著這個名字,好像要把它刻在自己的心裡。

當他回警局時,柯柏正在打字。在他們開始說話之前,電話就響了,是服務生轉接的。

「電話中心說有個電話從美國打來,三十分鐘前就打進來的。你能接嗎?」

卡夫卡副隊長可不是躺在床上看早報,他又一次太早妄下定論了。

「美國打來的,我的老天呀!」柯柏說。

又過了四十五分鐘,電話才轉接進來。起先只有一些嘈雜的噪音,接著有一大堆轉接員同時在談話,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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