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清晨五點十五分,雨天。馬丁·貝克花了比平常久的時間刷牙,將嘴裡的殘垢清洗乾淨。

他將他的衣領扣上,系好領帶,無精打采地審視鏡中的自己,然後聳了聳肩走進走廊。穿過客廳時,瞥了一眼昨夜熬到很晚做的模型船「丹麥號」,才走進廚房。

他的腳步又快又輕,既是因為習慣,也是怕吵醒睡夢中的小孩。

他在餐桌旁坐下。

「報紙送來了嗎?」他問。

「六點前是不可能的。」他老婆回答說。

此時外面天色已亮,但一片烏雲密布。廚房裡的光線灰暗而陰沉,不過他老婆並沒有開燈,還說這是節約能源。

貝克欲言又止,因為說了免不了又是一場紛爭,這可不是吵架的好時機。於是他用手指輕敲桌面,看著空茶杯上的藍玫瑰花紋,在杯沿處有個小缺口,往下延伸了一條棕色的裂縫。這茶杯和他們的婚姻年紀相當,已經超過十年了。她很少打破任何東西,即使有也一定可以修好;奇怪的是小孩也都如此。

這種習慣也會遺傳嗎?他不知道。

她從電爐上取下咖啡壺,將他的茶杯注滿。貝克停止敲打桌面的動作。

「你不吃個三明治嗎?」她問道。

他小心地啜飲一口咖啡,放鬆地靠坐在桌邊。

「你真的該吃點東西。」她堅持說。

「你知道我早上根本吃不下。」

「無論如何,你應該要吃。」她說,「特別是要為你的胃著想。」

他用手摩擦臉頰,感覺到被刮鬍刀遺漏的胡茬子,接著又喝了口咖啡。

「我可以幫你弄幾片土司。」她建議說。

五分鐘後他把茶杯放回碟子上,無聲地將它移開後,抬頭看著他老婆。

她的睡衣外裹著一件毛茸茸的紅浴袍,坐在桌邊將手肘放在桌面,兩隻手托住下巴。她有頭淡黃色的秀髮、光滑的肌膚、一雙圓而微突的眼睛。通常她會畫深她的眉毛,但夏天時它們顯得很蒼白,就像現在,幾乎和她的發色一樣談。她比貝克大幾歲,所以即使近年來她胖了不少,頸間的皮膚也已有下垂的跡象。

從十二年前她女兒出生後,她就放棄了建築事務所的工作,自此,她再也沒有工作的念頭。她的兒子入學後,貝克曾建議她找份兼差,但她認為薪水一定很微薄,還不如當個家庭主婦,快樂又自在。

「哦!是的。」

貝克邊想邊起身,將藍色的凳子輕輕放回桌下,然後站到窗邊,看著窗外的濛濛細雨。

停車場和草坪下面,就是空曠平坦的公路,地鐵站後面山坡上的公寓,多數都還暗著。低沉灰暗的天空下有幾隻海鷗在盤旋。除此之外,窗外了無生趣。

「你要上哪去?」她說。

「莫塔拉。」

「會去很久嗎?」

「天知道。」

「為了那具女屍?」

「沒錯。」

「你認為到底要去多久?」

「我知道的並不比你多,就報紙寫的那些。」

「你非得搭這班火車嗎?」

「其他人昨天就出發了,我可不能落單。」

「他們會跟以前一樣載你去辦案吧?」

貝克不耐煩地深吸一口氣,瞪著外面,雨漸漸停了。

「你住哪兒呢?」

「城市飯店。」

「誰和你一塊兒?」

「柯柏和米蘭德,他們昨天出發。」

「開車嗎?」

「是的。」

貝克聽到後面傳來她洗那個藍玫瑰花紋杯的聲音。

「這星期我要付電費,小的那個也要付騎車的費用。」

「你那兒沒錢嗎?」

「你知道我不想從銀行里提錢。」

「我可不知道。」

他從內層口袋裡拿出皮夾,打開來看一看,拿出一張五十克朗的紙幣,瞄一下,卻又放回皮夾,再把皮夾塞回口袋。

「我討厭領錢。」她說,「從銀行提錢會讓我們的節約計畫泡湯。」

他又把那張鈔票拿出來折好,轉身放在餐桌上。

「你的行李打包好了。」

「謝了。」

「多照顧你的喉嚨,現在正是發病的季節,特別是晚上。」

「好的。」

「你要帶著那把可怕的手槍嗎?」

是的,不是;也許會,也許不——有什麼差別嗎?貝克自己想著。

「你在笑什麼?」她問。

「沒事。」

他走進客廳,把壁櫥上鎖著的抽屜打開,拿出那把手槍,放進他的皮箱,再把抽屜鎖好。

那是一把普通的點七六華瑟式手槍,有瑞典的使用執照。其實大半時候用不著,而且貝克的準頭很差。

他走回走廊穿上風衣,再把深色帽子夾在手中。

「你不向魯爾夫和小子道別嗎?」

「叫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小子』是很荒唐的。」

「我覺得好聽嘛!」

「吵到他們不好,而且他們也知道這件事。」

他戴上帽子。

「我走了,我會打電話回來的。」

「再見,保重身體哦!」

他在月台上等地鐵時想,他一點也不介意出差辦案,只是他的模型船「丹麥號」才完成一半。

馬丁·貝克並不是兇殺組的組長,也沒有那個野心,有時候他懷疑自己能否當得上,儘管除非他死了或是犯了嚴重的錯誤,這個職位已非他莫屬。他是國家警署的首席探長,也在兇殺組工作了八年,許多人認為他是國內最能幹的警探。

他已經當警察半輩子了,二十一歲時他開始在雅各警局任職,六年後調到斯德哥爾摩,在不同巡區擔任巡警官。之後他被保送國立警察學院,在那裡他的成績優異,畢業後被任命為警探,那時他才二十八歲。

就在那年他父親過世了,於是他搬離市中心租賃處,住回城南的老家,好照顧母親。那年夏天他邂逅了他老婆。她和朋友在一個島上租屋居住,而他恰好駕獨木舟經過。他陷入了熱戀。那年秋天,他們想要個孩子,於是在市政府公證結婚,並且搬回她城裡的小公寓定居。

他們女兒出生後一年,那個他深深愛過、快樂活潑的女孩,差不多變了個人,他們的婚姻生活也慢慢變成單調的公式。

馬丁·貝克坐在車中向外看,窗外下著雨,景色一片迷濛,他想著自己乏味的婚姻。當他警覺到這不過是自艾自憐時,趕緊從風衣日袋中掏出報紙,試著專註於社論版。

貝克看來很疲倦,黝黑的皮膚在灰色燈光下顯得泛黃。他有瘦長的臉、寬大的前額和堅毅的下顎。短而直的鼻子下方,是兩片薄而寬的嘴唇,嘴角兩端相距很遠,微笑時你可以看到他那健康潔白的牙齒。他的黑髮尚未轉灰,由平齊的發線向後直梳,柔和的藍眼清澈冷靜。他瘦但並不特別高,由背部看去相當平凡,也許有女人認為他帥,但多數會當他很普通。他的穿著樸實,不過似乎比一般人更為拘謹。

封閉的車箱空氣令人窒息,貝克和以往一樣感到不舒服。到中央車站時,他是提著皮箱第一個等在門邊的。

他討厭搭地鐵,但是開車上街根本動彈不得,位於市中心的公寓又是遙不可及的夢想,所以目前他別無選擇。

往高登堡的車要在晚上七點半才開。貝克翻查著報紙,找不到任何有關這件謀殺案的消息。最後他翻迴文藝版,想讀一篇靈魂學家魯道夫·史丹的文章,然而沒幾分鐘竟就睡著了。

一覺醒來,剛好到了轉站點豪斯堡。他口中又泛起那股鉛味,儘管他喝了三杯水,那味道卻還在。

到達莫塔拉站時已經是晚上十點半,而雨早就停了。因為頭一次來這兒,所以他到車站的報亭買了一份報紙及一包煙,順便問了到城市飯店的路怎麼走。

旅館就在離車站幾條街的大廣場邊。走這一小段路程讓他清醒了不少。上樓進房間後,他洗個手,打開行李,喝了一瓶服務生給的礦泉水,然後在窗邊駐足,凝視著外面的廣場好一會兒。廣場中央有尊雕像,他猜可能是巴扎·馮·普拉登。之後他離開房間,前往當地警局;因為警局就在對街,他甚至沒帶風衣就出門了。

告訴了值班警員他的身份後,他很快被帶到二樓的一間辦公室前面。門上貼著名牌,上面寫著:艾帕格。

桌子後面坐著一個人,矮胖而略帶禿頭。他正在喝罐裝咖啡,夾克則按在椅背上;煙灰缸的一角有根點著的煙,缸內已經滿是煙蒂。

馬丁·貝克習慣從門邊輕聲溜進室內,而這習慣讓許多人不舒服。有人甚至形容,貝克能在溜進室內的同時迅速關上房門,而讓人以為他還在外面敲門呢。

坐著的那個人顯然是嚇了一跳,他將咖啡罐推向一旁後站起來。

「我叫艾柏格。」他說,臉上有著期待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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