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距北站街的公車上有人發射六十七發子彈至今,已經過了一個月了。而背負九條人命的兇手仍舊逍遙法外。

不耐煩的不只是警務委員會、媒體和社會大眾而已,有另一群人也迫切希望警方儘快抓到兇手,這群人亦即一般通稱的「黑社會」。

平常忙著進行各種犯罪活動的人,在過去這一個月以來被迫洗手不幹。只要警方一直處於警戒狀態,他們最好還是低調一點。全斯德哥爾摩沒有一個竊賊、吸毒者、毒販、搶劫犯、私酒販和皮條客不全心期望這個集體謀殺犯快點落網,這樣警方就可以回去應付抗議越戰的群眾和違規停車的市民,好讓他們能繼續工作。

這種情況造成的一個後果,就是這一次這群人的利益和警方一致,大部分人都不反對幫助警方緝兇。

勒恩拼湊尼爾斯·埃里克·約蘭松這個人的行動,也因為黑社會願意合作而容易了許多。他很清楚這份不尋常的好意背後的動機,但還是滿懷感激。

過去幾個晚上,他都在聯絡認識約蘭松的人。這些人分別待在違章建築、餐廳、啤酒吧、撞球場和寄宿公寓里。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提供消息,但許多人都合作了。

十二月十三號晚上,他在停泊於梅拉湖南路旁邊的駁船上遇見一個女孩兒,她保證次日晚上能讓他跟蘇內·比約克碰頭,比約克曾經讓約蘭松跟他一起住了一兩個星期。

次日是星期四,過去幾天以來只偷閑合眼了幾小時的勒恩睡了整整半天。他在下午一點起床,幫妻子收拾行李。他說服妻子回阿耶普洛的娘家去過聖誕節,因為他覺得自己今年應該沒有多少空閑可慶祝聖誕節了。

送妻子上火車以後,他開車回家,帶著紙筆在廚房餐桌旁坐下。他把努丁的報告和自己的筆記本攤在前面,戴上眼鏡開始奮筆疾書。

尼爾斯·埃里克·約蘭松

一九二九年十月四日生於斯德哥爾摩的芬蘭教區。

雙親:父,阿爾戈特·耶利克·約蘭松,電工;母,貝妮妲·郎特南。父母於一九三五年離異,母親搬到赫爾辛基,孩子的監護權歸父親。

約蘭松和父親一起住在河岸村城,直到一九四五年為止。

上了七年學校,之後兩年上專科學校,學習油漆技藝。

一九四七年搬到哥德堡,當油漆工的學徒。

一九四八年十二月一日,在哥德堡娶古德倫·瑪麗亞·斯文森為妻。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三日離婚。

從一九四九年六月到一九五零年三月,在斯維亞輪船公司的船上當普通水手。輪船公司主要從事波羅的海沿岸的貿易。一九五。年夏天搬到斯德哥爾摩,受雇於阿曼德斯·古斯塔夫森油漆公司,直到一九五零年十一月因為在工作時喝醉酒被開除。從那時起他似乎每況愈下。他打些零工,當夜間門房、跑腿打雜,做服務員、倉庫管理員等等,但可能是靠偷東西和其他不法行為為主。從未因涉嫌犯罪被逮捕過,但卻有幾次因為醉酒鬧事而被起訴。有一陣子他用母親的姓「郎特南」。父親在一九五八年去世。一九五八到一九六四年問,他住在河岸村城父親的公寓里。一九六四年遭驅逐,因為他三個月沒有付房租。

約蘭松似乎在一九六四年開始吸毒。從那一年開始到他死的時候,都沒有固定的住所。一九六五年一月他跟格麗·勒夫格倫一起住在卡爾船長巷三號,直到一九六六年春天。在此期間,他和勒夫格倫都沒有固定工作。勒夫格倫在風化小組登記備案,但以她的年紀和外表,應該不太可能從賣淫中賺到多少錢。勒夫格倫也有毒癮。一九六六年聖誕節,格麗·勒夫格倫死於癌症,死時四十七歲。一九六七年三月初,約蘭松遇見了瑪格達萊娜·羅森(金髮馬林),直到一九六七年八月二十九號都跟她在勞工路三號同居。從九月初到十月中旬他和蘇內·比約克住在一起。

十月到十一月問,約蘭松在聖格倫醫院接受過兩次性病(淋病)治療。

他的母親再婚了,現在仍住在赫爾辛基,已經接到告知她兒子死亡的信函。

羅森表示約蘭松從不曾缺錢花,她不知道錢都是從哪兒來的。據她所知約蘭松並不是毒販,也沒做任何其他工作。

勒恩把自己寫的東西看了一遍。他的字小得像螞蟻,這一大篇全擠在一張紙上。他把紙收進公文包,筆記本則放在口袋裡,出門去見蘇內·比約克。

駁船上的女孩兒在瑪麗廣場的書報攤旁等他。

「我不跟你一起去,」她說,「但是我已經跟蘇內說過了,他知道你要去。希望我沒做出什麼蠢事。」

她給勒恩一個塔法斯街的地址,然後朝閘門廣場的方向走了。

蘇內·比約克比勒恩想像中年輕,不可能超過二十五歲。他留著金色的鬍子,似乎是個隨和的人。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他有毒癮,勒恩想知道他和年紀大得多且下流得多的約蘭松有什麼共通之處。

這所公寓只有一個房間和廚房,沒什麼傢具。窗戶外面是亂糟糟的院子。勒恩坐在唯一一張椅子上,比約克坐在床鋪上。

「聽說你想打聽尼瑟,」比約克說,「我得承認我也知道得不多,但我想或許你可以保管他的東西。」

他彎腰從床底下拉出一個購物袋遞給勒恩。

「他搬走的時候留在這裡的。他帶走一些東西,大部分都是衣服。留下來這些都是沒用的廢物。」

勒恩接過袋子放在椅旁。

「你可以告訴我你和約蘭松認識多久了、在哪裡認識的,還有為什麼讓他來跟你一起住嗎?」

比約克在床上坐穩,翹起二郎腿。

「可以啊,如果你想聽的話。」他說,「我抽根煙好嗎?」

勒恩拿出一包煙,甩出一根給比約克,後者扭斷過濾嘴之後抽了起來。

「是這樣的。我在法蘭吉斯堪餐廳喝啤酒,尼瑟坐在隔壁桌。我以前從沒見過他,但我們就開始聊天,他請我喝了一杯葡萄酒。我覺得他是個好人,餐廳關門以後他說沒地方住,我就帶他回這裡來。那天晚上我們喝得醉醺醺的,第二天他在南宅路又請我喝了幾杯、吃了些東西。那應該是九月三號或者是四號吧,我不記得了。」

「你知道他有毒癮嗎?」勒恩問。

比約克搖頭。

「一開始不知道。但過了幾天,每次早上我們一醒來他就嗑一次,那時我當然就知道了。他問我要不要也來一下,但我不搞那玩意兒。」

比約克的袖子是卷到手肘上的,勒恩訓練有素的視線瞥向他手臂內側,發現他說的是實話。

「這裡空間不大,」他說,「你為什麼讓約蘭松在這裡住那麼久?他付房租嗎?」

「我覺得他這個人還可以。他並沒付房租,但總是很有錢,會帶酒和吃的東西回來。」

「他的錢從哪兒來的?」

比約克聳聳肩。

「我不知道,又不關我的事。但他沒工作,這我知道。」

勒恩望著比約克的手,他的手又黑又臟,洗也洗不掉的那種黑。

「你做什麼工作?」

「修車,」比約克說,「待會兒我和女友有約,你最好快點兒走。還有其他事嗎?」

「他平常都跟你談些什麼?他會告訴你他自己的事嗎?」

比約克用食指快速地在鼻子下來回摩擦,說道:

「他說他出過海,雖然我認為那應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也會聊女人,特別是本來跟他住在一起、不久之前翹了辮子的那個女人。他說那個女人就跟媽媽一樣,只是比媽媽更棒……」

停頓。

「因為你不能搞你媽,」比約克嚴肅地說,「除此之外,他不怎麼說自己的事。」

「他什麼時候搬走的?」

「十月八號,我記得很清楚,因為那是星期天,也是他的命名日。他把他的東西帶走,只留下了袋子里的那些。他本來就沒什麼東西,一個普通的袋子就可以裝完。他說他有別的地方可住了,過一兩天他會回來看我。」他停了下來,在一個放在地上的咖啡杯里把煙捻滅。「從那以後我就沒見過他了。現在他玩兒完了,席雯說的。他真的在那班公車上嗎?」

勒恩點點頭。

「你知道他離開這裡之後去哪兒了嗎?」

「不知道。他沒來找我,我也不知道他在哪裡。他在這裡的時候見過我的幾個朋友,但我從來沒見過他的朋友。所以我其實他媽的根本不知道他的事。」

比約克站起來,走到牆上掛的鏡子前面梳頭髮。

「你們知道是誰嗎?」他問,「公車上的傢伙?」

「不知道,」勒恩回答,「還不知道。」

比約克脫掉毛衣。

「我得換衣服了,」他說,「我女朋友在等。」

勒恩站起來,拿著購物袋走向門口。

「那麼十月八號之後他在幹什麼你就不清楚了?」

「我說過我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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