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三反」、「五反」

關於「三反」、「五反」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九五二年五月)

反貪污、反浪費一事,實是全黨一件大事,我們已告訴你們嚴重地注意此事。我們認為需要來一次全黨的大清理,徹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貪污事件,而著重打擊大貪污犯,對中小貪污犯則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針,才能停止很多黨員被資產階級所腐蝕的極大危險現象,才能克服二中全會[1]所早已料到的這種情況,並實現二中全會防止腐蝕的方針,務請你們加以注意。[2]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華北天津地委前書記劉青山及現書記張子善均是大貪污犯,已經華北局發現,並著手處理,我們認為華北局的方針是正確的。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地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3]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應把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鬥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一樣的重要,一樣的發動廣大群眾包括民主黨派及社會各界人士去進行,一樣的大張旗鼓去進行,一樣的首長負責,親自動手,號召坦白和檢舉,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撤職、懲辦、判處徒刑(勞動改造),直至槍斃一批最嚴重的貪污犯,才能解決問題。[4]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八日)

軍事系統各部門,特別是後勤部門,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的情況極為嚴重。很多黨員,甚至負責幹部,沉埋於事務工作,政治思想極不發展,黨內生活極不健全,因此許多人陷入了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的泥坑,許多人本位主義極為濃厚,只顧小局,不顧大局。這種情況,必須改變。必須在整個軍事系統,特別著重在後勤部門,展開整黨整風,展開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嚴重鬥爭,並號召一切指戰員參加這個鬥爭。[5]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瀋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鬥爭,藉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請各級黨委對於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鬥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看待。此種部署應當是內部(各機關、學校、部隊和公營企業)和外部(私人工商界)同時進行,領導機關和法庭密切配合,報紙和廣播則作大力宣傳,並注意組織機密消息的內部通報。在大城市,並可專為此事出版內部報刊。

在這個鬥爭中,對民主黨派和各界民主人士應酌予照顧,注意組織「三反」鬥爭的統一戰線。[6]

(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

在全國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階級,團結守法的資產階級及其他市民,向著違法的資產階級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堅決的徹底的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和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鬥爭,以配合黨政軍民內部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鬥爭,現在是極為必要和極為適時的。在這個鬥爭中,各城市的黨組織對於階級和群眾的力量必須作精密的部署,必須注意利用矛盾、實行分化、團結多數、孤立少數的策略,在鬥爭中迅速形成「五反」的統一戰線。這種統一戰線,在一個大城市中,在猛烈展開「五反」之後,大約有三個星期就可以形成。只要形成了這個統一戰線,那些罪大惡極的反動資本家就會陷於孤立,國家就能很有理由地和順利地給他們以各種必要的懲處,例如逮捕、徒刑、槍決、沒收、罰款等等。全國各大城市(包括各省城)在二月上旬均應進入「五反」戰鬥,請你們速作部署。[7]

(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鑒於貪污一千萬元[8]以下的中小貪污分子佔全體貪污人數的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七,帶著很大的群眾性,中央已規定除對其中情節嚴重者應予以刑事處分外,其情節不嚴重者一般應免予刑事處分,而由其工作機關按其情況,予以不同程度的行政處分,以示嚴肅。其有在革命工作中一貫表現好、偶犯貪污錯誤、數量甚小者,還可以免予行政處分。此外尚有一些跡近貪污、按其實際不能叫作貪污者,不應以貪污論。

如此規定,大約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中小貪污分子可免刑事處分(即不送法院,不判徒刑),而只給以行政處分,便於爭取團結和教育改造這一批人,以利開展「三反」鬥爭和建設工作。關於行政處分的項目,除中央已規定撤職、降級、調職、記過等四項外,茲再增加警告一項,共為五項。估計有很多小貪污分子,例如五十萬元以下而情節不嚴重者(此類人佔全體貪污人數的百分之七十上下),只須給以警告就可以了。關於貪污一千萬元以下而免予刑事處分者,如是黨員團員,他們的黨籍團籍問題,如何處理,中央尚無成熟的意見,請你們根據「三反」鬥爭中處理貪污分子的情況提出意見,電告中央考慮。關於一切應給刑事處分的人均須立即開除黨籍團籍,中央已有通知,請你們一律遵行。關於一千萬元以上的貪污犯(即所謂大、中、小老虎),也應按其情節分為死刑、死刑緩期、無期徒刑、各種有期徒刑以及免予刑事處分而給以行政處分等類,中央人民政府最高法院已於二月一日審判七名大貪污犯的事件中,給了方向的表示。[9]

(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

一、春耕即到,各省級、專區級和縣級除對春耕作出全盤布置外,並應指定專人負責經常領導春耕工作,爭取今年豐收,不得疏忽。二、春耕前及春耕中,區、鄉兩級均不得進行「三反」鬥爭,應以全力從事春耕工作(有些新區還有土改工作)。區、鄉兩級的「三反」應放在春耕完成以後去做,並應在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區黨委的統一部署和統一號令之下進行。區、鄉兩級已經發動「三反」鬥爭者,除縣級以上黨委為了典型試驗的少數地點外,均應停止,以防發生混亂現象。[10]

(一九五二年二月九日)

大貪污犯是人民的敵人,他們已經不是我們的同志或朋友,故應堅決徹底乾淨全部地將他們肅清,而不應有絲毫的留戀或同情。[11]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日)

一、各城市市委市政府均應於開展「三反」和「五反」鬥爭的同時,注意維持經濟生活的正常進行,如果在一個短時間內出現了不正常狀態,亦應迅速恢複正常狀態。二、為著維持經濟生活的正常進行,除對沒有問題的守法的工商戶(在北京有一萬戶,在天津有一萬幾千戶),應鼓勵他們照常營業外,對於問題不大的半違法半守法的工商戶,應於「五反」鬥爭開展後分作幾批做出結論,安定他們。這一類工商戶佔全體工商戶的絕大多數,在北京約佔全體五萬工商戶的三萬七千多戶。他們中大多數只有偷稅漏稅問題,一部分有侵吞盜竊問題但不嚴重。對於這些人,應於發動工人店員,劃清勞資界限,檢舉他們的偷漏、侵吞、盜竊,並多方誘導他們自己坦白其違法行為之後,給他們做出結論,叫他們補稅一年,有侵吞盜竊者退出侵盜財產,宣布免予罰款。這個「只退不罰」政策,可以安定絕大多數資本家,可以組成廣大的「五反」統一戰線。真正的「五反」統一戰線,只有在對這類資本家做出幾批「只退不罰」的結論,並予公布之後,才能形成。這種結論,大約在運動開展一個月的時候就應做出兩三批,而在一個半月至多兩個月內必須做完。北京、天津兩市必須於本月內做完。做遲了,很不利。三、上述兩部分資本家,即守法資本家和半守法半違法資本家,占著全體資本家的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只有把他們爭取過來,才能使佔百分之五左右的反動資本家完全陷於孤立。故對半守法半違法資本家必須嚴守只退不罰(更不捉人)政策,并力爭早作結論。有些人問題沒有徹底弄清也就算了,如果要對這些人在這次鬥爭中徹底弄清一切問題,勢必拖長時間,對整個局勢不利。四、剩下大約佔百分之五左右的資本家,又可分為兩部分:(甲)嚴重違法但不是完全違法的資本家,這類人約佔百分之四左右,我們的政策是進行檢查,補稅,退財,罰款,但不捉人。(乙)完全違法的資本家,這類人約佔百分之一左右。又分三類。第一類,補稅,退財,罰款,捉人,但不判徒刑。就是說,把他們捉起來,關幾天,許其取保釋放,隨傳隨到。捉的目的只在打落其反動氣焰,不在於判徒刑,因為徒刑判多了是不利的。這類人約佔百分之點五左右。第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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