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躺在長椅上。」
治安法官約翰,菲爾丁一邊用晚餐,一邊聽取安的報告。安也同樣坐在餐桌旁一起用餐。
「脖子上緊纏著白色絲稠領巾,應該是勒斃。為了我們的食慾著想,不是砍殺真是幸運。」
法官聽見安切割牛排的刀子碰撞盤子的聲音。
法官雇了一個在法國磨練過廚藝的廚子。這廚子調出來的醬料,即使邀請法國人來做客,也不必擔心被嘲笑英國人吃的是鸚鵡飼料。
可是,此時的醬料卻令法官覺得有些乏味,他發現是鼻塞的緣故。現在是夏天,自己卻感冒了嗎?他出聲擤鼻涕,卻依然不舒爽。
「應該是他自己的領巾。」安繼續說。
「室內沒看到羅伯特的人影是吧?」
「是的。只有一具遭勒斃的屍體。」
「有沒有可供躲藏的地點?把當時的房間情況詳述給我聽。」
「門從室內鎖上,鑰匙插在鎖孔里,所以坦尼斯把門踹破了。從入口望去,中間隔著桌子,左側牆邊有長椅,右側有兩把扶手椅。還有一把椅子放在入口對側的窗邊,被推到左邊,椅子上綁著長布條,垂到窗外。」
「也就是說,羅伯特是從窗戶逃脫了?」
「應該是。我們把布拉起來檢查,即使對角使用,也只有兩碼長左右。若是利用布當繩索滑下去,會弔在距離地面還有七碼的半空中。如果說羅伯特跳下去了,雖然也不是不可能,但相當危險,羅伯特的腳很有可能因此受傷。窗戶面對無人通行的狹窄小巷,我們還沒有調查是否有目擊者。若要更進一步描違室內的情形,右牆有凹室,有供人上床用的床鋪,床鋪周圍的帘子是拉上的。我們當然檢查過了,沒有使用的痕迹,是空的。」
「有沒有可供躲藏的地方?」
「沒有。雖然有展示櫃,但無法躲人。桌上有葡萄酒瓶和杯子。酒瓶是開的,玻璃杯有人用過。盤子上有一串葡萄,有人吃了三顆左右。老闆說,葡萄酒是艾凡斯交代他,準備一整瓶在那裡的。葡萄也是老闆放的。艾凡斯是貴賓,所以老闆會適當準備一些艾凡斯喜歡的餐飲,這些錢都包括在房間租金裡面。葡萄酒瓶裡面是否摻入毒藥、剩餘的葡萄是否注入毒藥,我已經附上委託檢驗的信件交給奧斯本醫師了。
「『湯姆·奎恩亭』的老闆說,死者名叫約翰·史密斯。老闆沒聽說過蓋伊·艾凡斯這個人,也不知道羅伯特·巴頓。約翰·史密斯約莫半年前就和老闆簽下契約,每星期一和三的五點到八點包下那個房間。我和坦尼斯都不認識艾凡斯,但從狀況來看,不可能是別人。艾凡斯應該是用假名租的,我想是他在商談連在『喬納森』也不能談的危險內容時使用。老闆雖然沒聽過羅伯特這個名字,但他認得一個經常與史密斯使用那個房間的客人。我猜艾凡斯應該還租了幾個密會用的地點。因為如果只使用一個地點,會引人注意。我命令店裡的人買了最便宜的棺材,附上委託驗屍的信件,雇了出租馬車途到奧斯本醫師那裡了。
「然後我要坦尼斯趕去艾凡斯的住處。如果艾凡斯是羅伯特殺的,羅伯特應該會首先去銷毀艾凡斯手中的借據才對。我派了幾名回到法官官邸的治安隊員去協助逮捕,然後又派了幾名去羅伯特宅邸,如果他一回家就逮捕他。我並且派人去坦普爾銀行找休姆先生,請他到奧斯本醫師那裡認屍,確定死者是否為艾凡斯。請原諒我在報告約翰閣下之前就擅自如此安排,因為我認為事態緊急。」
「安,你處置得很妥當。羅伯特發現你和坦尼斯在跟蹤他嗎?」
「我認為他應該沒有發現。」
「那麼他應該會直接開門出來,用不著從窗戶逃跑吧?」
「說的也是……或許被他發現了。或是他不想被鬥雞的觀眾看到自己氣急敗壞的樣子?」
「羅伯特為什麼要殺害艾凡斯?」
「他遭到約翰閣下詰問,知道自己蒙上嫌疑,想要堵住艾凡斯的嘴吧。」
「艾凡斯在那種狀況橫死,羅伯特絕對會成為頭號嫌犯。」
「兩人商量著,演變成若是讓艾凡斯活著,羅伯特將自身難保的局面……」安強調說:「除了他以外,沒有別人進那個房間了。」
「有沒有可能他進房時,艾凡斯已經死了?」
「也不無可能……但那種情況,表示兇手沒有鎖門就離開了呢。因為羅伯特沒有開鎖的樣子,他敲門後也不等回應就進房了。雖然必須確定是否有人在羅伯特之前離開那個房間,但在場的人都為賭博而狂熱,很有可能沒有任何人留意到。羅伯特走進房間,發現艾凡斯死在裡面,為這意想不到的狀況錯愕,由於害怕自己蒙上嫌疑,便上了鎖,從窗戶逃脫……」
「他用來逃脫的布是從哪裡弄來的?不可能是事先準備的。」
「我忘了調查。」
「把休假中的隊員叫來,派他們去『湯姆·奎恩亭』,調查布的來源。安,你跟我一起出門。」
法官與安搭乘馬車去找奧斯本醫師。
休姆已經先一步到了,「就是蓋伊·艾凡斯沒錯。」他以興奮的聲音說道。「他的死狀凄慘,只看一眼我沒認出來,但我鼓起勇氣仔細端詳了一下,錯不了,就是艾凡斯。究竟是怎麼回事?是誰……」
「有勞你了,不好意思把你請來,你可以請回了。」
「不能告訴我狀況嗎?」
「一定會通知您的。」安安撫說。「我們現在要展開各種調查,這件事還請您先不要張揚。」
送走一臉不滿的休姆後,奧斯本醫師請法官和安到診察室。「屍體安置在病患用的床上。」安說明。
「這就是蓋伊·艾凡斯嗎?」
法官伸手觸摸死者的臉。雖然已經開始失去體溫,但還不到甚至讓觸摸的人心底發涼的冰冷。
周圍好像插了蠟燭。法官感覺到火焰的熱度。
「死因是勒斃,沒有錯。」
奧斯本醫師斷定說,把法官的手引導到死者的頸脖處。「先前脖子上緊緊地綁著領巾。」
奧斯本也說了與安的報告相同的內容。
「死者未曾抵抗嗎?」
「沒有抵抗的痕迹。應該是先讓死者失去意識,再動手行兇。與棺木一起送來的葡萄酒裡面摻了鴉片酊。」
「一般人會隨身攜帶鴉片酊嗎?」
「如果有什麼會疼痛的宿疾,或許會隨身攜帶具有鎮痛作用的鴉片吧。像是牙痛或胃痛。」
「醫師的話,即使沒有宿疾,也會隨身帶著鴉片酊嗎?奧斯本醫師,你怎麼樣呢?」
「如果是出診,我一定會攜帶,但外出辦私事時……嗯,不會帶呢。幸而我沒有牙疼的毛病。還有,葡萄沒有問題。屍體看不出被下毒的跡象。我也吃了幾顆剩下的葡萄,不太新鮮就是了。」
「可以正確推定出死亡的時刻嗎?」
「沒辦法正確推斷呢。」奧斯本醫師當下回答。「屍體僵硬還沒有擴及全身,所以死後還不到半天。只能看出這種程度。」
安沒有確認羅伯特進入密談房間的時刻。她下決心開門是晚上七點十三分,這個時間她看錶確認過。她說過了約一小時,但只是這麼感覺。然後她命令老闆開鎖前,又過了幾分鐘。
「是晚上六點前還是六點後,這也沒有辦法判斷出來嗎?」
「很困難吶。」
奧斯本醫師以不悅的聲音應道。
但總比為了保住醫師的顏面,胡亂回答要來得好。
法官認識奧斯本醫師很久了。從法官失明以前,奧斯本醫師就是菲爾丁家的主治醫師。他雖然也懂外科,但以內科醫師的身分執業。負責治療法官妻子的也是奧斯本醫師。他從以前就是個直話直說的人。法官記得他黑髮濃密的外貌,但據安說,醫師現在已是個稀疏的發問透出頭皮的白髮老人了。
「死因是勒斃。死亡時刻不明。就是這樣吧?」
「沒錯。」奧斯本醫師嚴肅地答道。
「如果解剖,可以看出時間嗎?」
「即便解剖也看不出時間。死因很明確,用不著解剖。」奧斯本醫師斷定,接著說道:「約翰閣下,閣下應該沒必要親自查辦每一宗命案吧?查明死因、確認死亡時刻,這些事就交給部下,您只需要在最後做出綜合性的判斷就行了。一發現屍體,閣下甚至會同驗屍,這樣您的身子會負荷不了的。」
「你的忠告我很感激,但這宗案子異於單純的強盜殺人、無賴糾紛。請你命令僕役將屍體裝回棺木,放上我派在門前等候的馬車。然後再叫一輛馬車。」
法官與安搭乘的馬車,領著載有棺木的馬車前往柯芬園。
法官觸摸著從死者脖子取下的領巾。是柔滑的絲稠觸感,但留有用力拉扯過的皺褶痕迹。有些地方摸起來硬硬的。
可能是注意到法官的手指動作,「是血跡,」安說。「死者流了鼻血,應該是濺上去的鼻血。或是兇手受了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