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國銀行事件」之謎 第十五節

平澤貞通剛被押送到東京時,高木檢察官和藤田刑事部長都還沒有把握判定平澤為真兇。由於一路上押送的情況極其殘酷,社會上引起了關於人權問題的抗議,檢察官甚至還表示「初步調查後馬上就釋放」。不料被告平澤過去在日本堂曾經犯過的支票欺詐案一經揭露,輿論就開始深信平澤可能就是本案的真兇了。警視廳也忽然轉過來說平澤是真兇。對被告平澤說來,「日本堂事件」確實是決定他的命運的關鍵。

其實,「日本堂事件」只不過是個支票欺詐案。欺詐案和大批兇殺案性質是截然不同的。但是這卻使一般人產生了這麼一種印象:既然他做過那樣的壞事,說不定也幹得出毒死許多人的事。不過,熟練的偵查員們應該比誰都懂得,幹得出欺詐勾當的人不一定殺得了人。欺詐犯和殺人犯的性質根本不同,可是社會上卻不這麼看。這裡,對於推斷平澤的犯罪情況,檢察官方面有著巧妙的舞文弄墨。

再說,在「帝國銀行事件」上使用過的毒藥並不是審判庭上所說的氰化鉀。高木檢察官在開始審判時用的是「氰酸化合物」一詞,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竟然變成了「氰化鉀」。在「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確實不是純氰化鉀,而是一種特殊的化合物。不管它是否叫作「丙酮合氫化氰」或「硝醯」的那種東西,反正它確實不是純氰化鉀。從毒效發作遲緩的特徵來看,也可以知道是在氰化鉀上進行過特殊的化合操作,決不是像撿察官所堅持的那樣「氰化鉀由於陳舊而毒效發作遲緩」,那簡直是荒謬絕倫。

因此,反而可以這樣說:如果「帝國銀行事件」中所使用的毒藥是純氰化鉀,平澤或許是兇犯,然而如果那是一種特殊的化合物,兇犯就絕不可能是平澤。

那末,如果平澤不是兇犯,究竟真兇是什麼樣的人呢?下面,要在這方面進行一些推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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